1 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犯罪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於1997年3月14日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並於當年10月1日生效。修改後的刑法在第338條首次明確規定了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第408條還針對環境監管人員規定了環境監管失職罪,其他條款還規定了走私固體廢物等有關環境的犯罪。刑法施行以來,到2002年全國處理結案了17起環境犯罪案件,另有多起尚在司法機關處理過程之中。現將一些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犯罪案介紹如下。
四川省名山縣恒達化工廠案1999年1月31日,恒達化工廠日常工作管理負責人劉某某經獨資私營業主林某某同意,將含高濃度氟化物的廢水直接排入排水溝,並陸續向廠外排放,致使飲用水源汙染,造成多人出現中毒症狀,303人門診治療和104入住院治療,共造成經濟損失33.9816萬元。1999年9月1日,四川省名山縣人民法院以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判處恒達化工廠罰金5萬元;林某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萬元;劉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000元。法院同時判處賠償經濟損失33.9816萬元。
江蘇省宜興市洋溪東湖化工廠案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江蘇省宜興市洋溪東湖化工廠向廠外直接排放嚴重超標的有毒有害化工廢水。同時,該廠法定代表人張某某放任吳某某在其廠內直接排放嚴重超標的有毒有害化工廢水,造成水質嚴重汙染,365.992畝水稻田汙染受損,直接經濟損失166 577元。2001年12月24日,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以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2萬元。吳某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浙江省慶元縣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案1998年5月5日,慶元縣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的汙水池排放管道閥門斷裂,100噸廢水流入竹口溪,導致鬆溪縣自來水廠停止供水504小時,建歐東門水廠停止供水38小時,南平市安豐水廠停止供水395小時,蟹苗、魚苗死亡,農禾蔬菜加工廠停產。2000年3月17日,浙江省慶元縣人民法院以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判處慶元縣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罰金5萬元;慶元縣染料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某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浙江省王某某傾倒化工廢料案 王某某為義烏市華義精細化工有限公司處理一批化工廢料。1998年8月11日將18桶化工廢料翻到磐安縣境內大雲線9公裏+600米安文鎮花街隧道附近公路下溝裏。8月23日將15桶化工廢料傾倒在磐安縣境內東仙線66公裏+420米盤峰鄉麻車峽地段的公路沿下,部分廢料流入河道,致使現場大片草木枯死、溪魚死亡,造成經濟損失68817.30元,且造成了水資源的損失。
2000年6月19日,浙江省磐安縣人民法院以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義烏市華義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犯同罪,罰金12萬元;華義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樓某某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
湖南省郴州市砷製品公司案 郴州市砷製品公司擅自將兩條未經驗收的砷灰生產線投入生產,致使沉澱池發生廢水泄漏,並人為地將沉澱池中大量廢水廢渣外排,導致數百人急性和亞急性砷中毒,由此發生善後費用164萬元。2000年12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法院以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判處該礦法定代表人張某某有期徒刑4年,處罰金1.5萬元;直接責任人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處罰金1萬元。
貴州省獨山縣中南選冶廠案2001年3月28日,貴州省獨山縣中南選冶廠未經批準,擅自購買150餘噸“堿泡渣”並隨意堆放在廠區,雨水浸泡後形成的汙水順排汙溝滲入五裏村姚家寨村民的生活水井。此外,陸某某指使工人將冶煉廢渣傾倒於廠外一坑內,雨水衝刷後有毒物質滲透至北門村飛機場組村民生活水井中,造成334名群眾砷中毒,水體和農業直接經濟損失115 737.82元。2002年2月28日,貴州省獨山縣人民法院以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判處陸某某有期徒刑5年,開處罰金10萬元。
2 造成環境汙染的危險品肇事犯罪案
河北省滄州市硫酸二甲酯泄漏案2000年1月8日,河北省滄州市個體雇傭司機吳某某、賈某某在未按規定采取任何必要防護措施,未經公安部門出具準運證送二級劇毒品硫酸二甲酯。在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硫酸二甲醋泄漏,且不及時報告,造成26人中毒,經濟損失達66 256元。2000年7月17日,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法院以危險物品肇事罪,判處吳某某、賈某某各有期徒刑1年。
陝西省丹鳳縣氰化鈉泄漏案2000年9月27日,湖北省棗陽市金牛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未查驗《化學危險品準運證》和《化學危險品購買證》原件即派胡某某往陝西省丹鳳縣四方金礦公司運送氰化鈉。胡某某與平木鎮上河村農民鄧某某(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未辦理《化學危險品準運證》即從事氰化鈉運輸,於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10餘噸氰化鈉滲漏入鐵河,發生搶險和恢複治理費用8656907.89元。2001年1月18日,陝西省丹鳳縣人民法院以危險物品肇事罪,判處胡某某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鄧某某有期徒刑5年;湖北省棗陽市金牛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副經理張某某有期徒刑5年;丹鳳縣四方金礦有限責任公司供應科科長楊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福建省上杭縣氰化鈉泄漏案2000年10月24日,安徽省曙光化工供銷公司車隊司機獸某某(未辦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超載運輸氰化鈉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氰化鈉大量泄漏,造成水源汙染,導致98人中毒,經濟損失137萬元。2001年5月22日,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法院以危險物品肇事罪,判處安徽省曙光化工供銷公司車隊司機獸某某有期徒刑兩年。2000年8月15日,雙方在法院調解下達成賠償協議,曙光化工供銷公司賠償上杭縣政府及村民160萬元。
河南省洛寧縣氰化鈉泄漏案2001年11月1日,河南省2師市天元化工廠郭生會(無《危險貨物押運證》)、郭延光(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張正安、任朝峰違規超載運輸氰化鈉,導致該車翻至路基下山河中,氰化鈉泄漏,導致興華河、洛河流域嚴重汙染,1人中毒、15頭牲畜死亡,另有10頭牲畜中毒。2002年2月3日,河南省洛寧縣人民法院以危險物品肇事罪判處郭生會有期徒刑兩年零3個月;郭延光有期徒刑兩年零3個月;張正安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刑兩年;任朝峰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零6個月。
3 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犯罪案
北京市平穀縣大華山鎮西峪村造紙廠非法處置進口固體廢物案1995年9~10月,北京市平穀縣大華山鎮西峪村造紙廠承包人李某某從中國遠洋運輸公司購買639.4噸進口廢紙(實為生活垃圾)。李某某未向有關部門報告,反而擅自銷售100餘噸,非法經營額10萬餘元。1997年,平穀縣法院一審以投機倒把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5年,追繳違法所得102495元。1998年9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以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追繳違法所得102495元。
4 偽造進口廢物批準證書犯罪案
廣東省南海市謝偉峰偽造進口廢物批準證書案2001年6月,謝偉峰將偽造的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進口廢物批準書”(編號12188)以43萬元出售給謝道森,謝道森以58萬元轉售給趙國峰,趙國峰以65萬元轉售給潘偉光。7月13日,該證在南海市海關被查獲。2001年12月26日,廣東省南海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謝道森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罰金15萬元;趙國峰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罰金7萬元;沒收二人非法所得。
5 盜代生態林被判處有期徒刑
2001年11月2日,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法院在下都鄉人民政府召開宣判大會,破壞生態資源、盜伐林木的被告人陳喜林、陳基倫、陳繼良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00年6月間,被告人陳喜林、陳基倫與陳繼良等人共同商定,將陳繼良管護的下都鄉象欄村集體所有的“井頭坑上’山場的鬆樹以2000元的價格出賣給被告人陳喜林、陳基倫等人砍伐。陳喜林、陳基倫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手續的情況下,雇請他人將該山場的鬆樹全部砍下,並加工成模板、木條運至廣東及本村消售。被盜伐鬆樹467株,合計立木材積88.0224立方米。此外,被告人陳喜林還於2001年元月30日,夥同梁誌堂、丘先茂(均已判刑)合夥盜竊上杭縣林業局城關木材采購站堆放於上杭縣廬豐鄉扶洋村廬源洞堆場的鬆原木計46棵,5.309立方米,價值3222元,運往廣東省境內非法銷售後,被告人陳喜林分得贓款475元。根據上述犯罪事實,上杭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喜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5條第1款、第264條、第25條、第69條、第64條之規定,對被告人陳基倫、陳繼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5條第1款、第25條、第64條之規定,分別對被告人陳喜林犯盜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8000元,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總和刑期6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合計罰金9000元;被告人陳基倫犯盜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被告人陳繼良犯盜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8000元。
6 破壞古樹名木要吃官司
上海市從2002年10月1日起,任意破壞古樹名木的行為一旦被發現,輕則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重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上海市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保護條例》,違反規定,移植一級保護的古樹魷者樹齡在100年以上名木的,每棵處高達1萬~1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甚至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上海市將對全市的所有古樹名木都建立起“戶口”。有關部門將對每一棵古樹名木進行鑒定並確認,對死亡的古樹名木,養護責任人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向管理部門核實注銷。在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保護區內,若沒有按照規定養護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損害它們的正常生長活動,將要處以相當金額的罰款。新的保護條例不但增加了處罰條例,還針對古樹後續資源保護提出了規定。從20世紀90年代起,上海市一些古樹因為年事已高、自然死亡,但另一方麵通過普查又確認了一些古樹。因此,上海市的古樹名木的數量並未減少,反而增加。隨著時間的推移,古樹後續資源將會成為古樹名木中的主角,因此對後續資源的保護刻不容緩。
上海市對“古樹”定義為樹齡在100年以上的樹木,“名木’則是指樹種珍貴稀有的、具有重要曆史價值或者紀念意義的以及具有重要科研價值的樹木;“古樹後續資源”即樹齡80~100年之間的樹木。按照這個標準,上海市現有古樹名木1451裸、古樹品種73種,分布在全市每個區域,其中徐彙區最多、鬆江區次之,閘北區的古樹最少、僅3棵。因此,古樹名木資源在上海市顯得十分珍貴。
7 毀古樹森受重罰
據《中國環境報》2001年3月17日訊,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建築公司因毀壞兩棵古樹而被罰款8萬元。地處燕兒窩地區烏魯木齊市第23小學的院內有兩棵根深葉茂、造型別致,樹齡幾百年的榆樹。因該樹曆史悠久而被市政府有關部門列為重點保護的古樹名木。2000年9月,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建築公司在這所學校內建一幢4層教學樓,施工中施工人員隻為了方便,不惜將兩棵古樹的樹枝鋸掉,然後用泥巴糊上鋸口,嚴重損壞了兩棵古榆樹。烏獸木齊市綠化監察大隊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對該建築公司罰款8萬元,以此來警示人們要保護古樹。
8 撤自采代、出售自己栽種的林木同樣犯法
南京市江寧區祿口鎮農牧場行政村的陶崇傑、陶崇堯、陶崇道因采伐自己栽種和管理的林木構成濫伐林木罪;收購林木的高紅喜則構成非法收購濫伐的林木罪,並被依法處理。據《中國環境報》2002年8月3日報道,20世紀80年代中期,陶崇傑、陶崇堯、陶崇道與行政村達成口頭協議,由他們管理村邊一座名叫半夜山的荒山,山上栽種的林木歸雙方共有。後來,陶氏3人在荒山上栽種了國外鬆。2001年5月,陶氏3人見長了10多年的樹木均已成材,便自作主張,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以5005元的價格分3次將山上672棵國外鬆,計立木蓄積41.87立方米,賣給了陶吳鎮農民高紅喜,然後由高帶人將林木砍伐並運往他處木材加工廠銷售。日前,4人均被江寧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並處陶氏3人罰金2000元,並處高紅喜罰金1000元。
采伐、出售自己栽種的林木為什麼也違法?據審理此案的江寧法院法官介紹,我國森林覆蓋率一直在國際上處於較低水平,為此,我國早在1984年就製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加大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力度,1998年,我國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進行了修改。根據該法第29條規定,國家根據用材林的消耗量低於生長量的原則,嚴格控製森林年采伐量。如確需采伐,必須向林業主管部門申領采伐許可證,並提供有關采伐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麵積、蓄積、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文件,除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自留山的林木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仍需申領采伐許可證。對無采伐許可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擅自采伐林木,達到一定數量的,林業主管部門有權給予行政處罰;數量較大的,司法機關則要追究刑事責任。對明知是盜伐的林木仍非法予以收購,情節嚴重的,則構成非法收購盜伐的林木罪。本案中,陶氏3人所管理的荒山屬農村集體所有,所種林木又與行政村共有,而非3人私有,在此情況下,3人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和共有人同意,擅自采伐所管理的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伐林木罪。而高紅喜明知陶氏3人無采伐許可證而予以收購,其行為構成非法收購盜伐的林木罪。
9 擅自砍代承包地裏珍貴林木屬犯罪
四川省都江堰市玉堂鎮白馬村四組村民嶽某某砍自己承包地裏的樹,準備翻修一下房子,結果卻犯了罪。2002年7月19日,都江堰市法院以非法采伐珍貴林木罪判處嶽某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000元。
2001年10月,嶽某某以翻修房子需要木頭為由,向其所在的村、組提出砍伐自家承包地裏的水杉樹。這些樹是1985年嶽某某親自栽種在自家承包地裏的。對嶽某某提出的申請,村、組均蓋章表示同意,但未獲得該市林業局核準,沒有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當年10月25日,嶽某某在未取得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到自家承包地裏砍了28棵水杉樹,最粗的有22厘米,最細的僅6厘米。他請人幫忙把這些樹抬回家,鋸成79節圓木和97塊板材,堆放在自家房子邊上,準備翻修房子時用。2001年11月2日,都江堰市林業局公安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發現了這批被非法砍伐的樹木。經查,水杉為杉科植物,係國家公布的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屬國家一級保護樹木。嶽某某砍伐的28棵水杉換算為活立木蓄積達16.3立方米。都江堰市林業局當即向嶽某某發出《暫扣林木通知書),對所砍水杉樹予以就地查封。可嶽某某並沒把林業部門的處理當回事兒,擅自將這些已被依法查封的杉木全部用於翻修房子了。2002年1月3日,都江堰市公安局受理了這起盜伐林木案,2002年1月8日,嶽某某在自家正在翻修的房子中被刑事拘留,2002年1月22日,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