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年輕人要知道的場景口才常識(12)(2 / 3)

婉曲作答法,往往要避開鋒芒、擺脫困境,使對方由主動變為被動,比直接作答更形象、生動、有力,往往使對方無可辯駁。

10.抓住矛盾予以揭露

在辯論過程中,對方發言往往會出現前後矛盾的情況。此時,如能抓住矛盾予以揭露,往往能使對方啞口無言,而有口難辯。這種方法就是揭示矛盾法。

請看一則案例。有一女搶劫犯從事主荷包裏搶得了165元,卻否認事實,企圖抵賴。下麵是偵察員利用揭示矛盾法訊問人犯的一段筆錄:

問:你從她(事主)荷包裏掏了多少錢?

答:當時有點緊張,好像隻看見了65塊錢。

問:荷包的拉鏈拉上了嗎?

答:拉上了。

問:荷包是怎樣打開的呢?

答:是我跟她(事主)扭打時,被我搶到手後打開的。

問:錢是怎樣放的呢?

答:是用大麵鈔包著小麵鈔折疊在一起。

問:既然這樣,那你是否應該先看到大麵額鈔票呢?

答:當然。

問:那她(事主)包在外麵的百元大鈔呢?

答:我沒看清。

問:你看見了裏麵的65元小鈔,為什麼沒看到包在外層的百元大鈔呢?

答:我……

從這段筆錄可以看出,搶劫犯在供詞中犯了“兩可”錯誤,她既承認自己看清了荷包裏的麵鈔,“當時有點緊張,好像隻看見了65塊錢”,“是用大麵鈔包著小麵鈔折疊在一起”等,

後來又否認自己看清了荷包裏的大麵鈔,說“我沒看清”。在審訊中,犯罪分子雖然企圖掩蓋自己的搶劫金額,但偵察員機智地抓住矛盾,及時予以揭示嚴加追問,終於使犯罪分子無法隱匿罪行,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11.權衡利害,明辨得失

在辯論中,有時爭辯的核心問題往往是關於某一事物的利與害、得與失的問題,而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根據這個特點,我們在涉及這一類辯題的辯論中,可以針對對方的不同觀點,喻之以利,曉之以害,讓對方在權衡利害得失關係後,放棄其錯誤主張,使之與辯者的觀點趨向同一,從而中止對方行為。這就是“曉以利害”的辯論技法,如:

某市無線電廠由於長期虧損,債台高築,瀕臨破產。這天,該市電視機廠對無線電廠實行有償兼並的大會在無線電廠舉行。上千名職工感到恥辱,堅決反對兼並,人們爭吵著,吼叫著,吹口哨,鼓倒掌,一片混亂。

這時,電視機廠劉廠長扯大嗓門講道:“我告訴你們一個事實:到下個月工商銀行的抵押貸款已經到期,無線電廠馬上就要破產,上千名職工就要失業!難道你們願意這個具有幾十年曆史的我市唯一的收錄機專業生產廠家破產嗎?難道我們廠上千名職工心甘情願失業,重新到社會上待業嗎?請問,誰能使無線電廠不破產?誰能使上千名職工不失業?是能人,請站出來,有高招,請拿出來!你們反對兼並,拿出主意來!”

騷動的人們頓時靜了下來。他麵對上千雙翹首以待的眼睛,接著說:“我劉××不是資本家,是國家幹部。就我個人來說,叫我兼並無線電廠,我才不幹呢!我又何必自找苦吃?可是我是共產黨員,看到國家受損失,我於心不忍啊!”

這時,有人站起來說:“我要問劉廠長,你能保證我們不失業,保證無線電廠不破產嗎?”

劉廠長說:“有些同誌對我不信任,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不了解嘛。請大家放心,從並廠後第一個月起,如果再虧損,由我劉××負責。我和大家同舟共濟。如果要跳海,我劉××第一個帶頭跳,至於具體辦法,我這裏就不說了!”

這時,全場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

在當時的情況下,麵對騷亂的會場,訓斥或是製止都不行,而婉言相勸也不行。這時,劉廠長直陳並廠與不並廠的利害得失,終於打破了人們的認識障礙,鎮住了混亂的會場。

12.機智折服,不卑不亢

機智折服法,就是麵對難於爭辯的問題隨機應變,運用智慧,化被動為主動,向對方發難使其折服的一種方法。如:

書載,晉朝有個叫許允的書生,洞房花燭夜見新娘相貌平平,大為不悅。新娘問他何故?許允沒好聲氣地說:“你知道好妻子是什麼樣的嗎?”新娘不卑不亢地說:“孝順老人,尊敬夫君,說話和氣,做事利索,而且模樣也不錯。前幾項我都能做到,隻是模樣是老天生成的,我就無法了。”許允聽後仍然不高興。新娘轉問道:“相公,你是讀書人。我問你,一個人應具有的好品德你有多少呢?”許允答:“我都具備”。新娘道:“好品德的第一條,就是看人要重德,你卻隻是以貌取人。既然第一條就不符要求,怎麼能說都具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