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Boss 巴寶莉Burberrys
安格麗Bvigari 卡爾文·克萊Calvin Klein
卡羅琳娜·海萊拉 Carolina Herrera 香奈兒Chanel
克麗絲門·迪奧Chvistian Dior 倩碧Clinigue
大衛杜夫Davidott 真·性Dolce &; Gabbana
登喜路Dunhill 伊麗莎白·雅頓Elizaketh Arden
愛斯卡達Dscada 雅詩藍黛Estee Lauder
芬迪Fendi 法拉利Ferrari
阿瑪尼Giorgio Armani 紀凡希Givenchy
古希Gucci 嬌蘭Guerlain
三宅一生Issey Miyake 高田賢三Kenzo
蘭蔻Lancome 莫斯奇諾Moschino
聖羅蘭Yves Saint Laurent
第二節 得體穿衣的常識
1.穿戴要符合TPO原則
TPO是西方人提出的服飾穿戴原則,分別是英文中時間(Time)、地點(Place)、場合(occasion)三個單詞的縮寫。穿著的TPO原則,要求人們在著裝時以時間、地點、場合三項因素為準。
1.時間原則
時間既指每一天的早、中、晚三個時間段,也包括每年春夏秋冬的季節更替,以及人生的不同年齡段。時間原則要求著裝考慮時間因素,做到隨“時”更衣。例如:
早晨人們在家中或進行戶外活動,著裝應方便、隨意,可以選擇運動服、便裝、休閑服。而工作時間的著裝,應根據工作特點和性質,以服務於工作、莊重大方為原則。
同時服飾也應當隨著一年四季的變化而更替變換,不宜標新立異、打破常規。
2.地點原則
地點原則代表地方、場所、位置不同,著裝應有所區別,特定的環境應配以與之相適應、相協調的服飾,才能獲得視覺和心理上的和諧美感。
比如,穿著隻有在正式的工作環境才合適的職業正裝去娛樂、購物、休閑、觀光,或者穿著牛仔服、網球裙、運動衣、休閑服進入辦公場所和社交場合,都是與環境不和諧的表現。
3.場合原則
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服飾要求,隻有與特定場合的氣氛相一致,相融洽的服飾,才能產生和諧的審美效果,實現人景相融的最佳效應。
正式場合應嚴格符合穿著規範。
在歡度節日或紀念日、結婚典禮、生日紀念、聯歡晚會、舞會等喜慶場合,服飾可以鮮豔明快、瀟灑時尚一些。一般說來,在正式的喜慶場合,男性服裝均以深色為宜,單色、條紋、暗小格都可以;在遊覽、聯歡、生日晚會等場合,可以選擇色彩明快的服裝。女性不論在什麼喜慶場合,都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穿著的色彩鮮豔的服裝。
2.規範著裝的要求
正式場合的著衣配裝有一定的規範。如中山服的著裝規範是扣好衣扣、領鉤和褲扣,不把襯衣領口翻出,皮帶不得垂露在外。穿長袖襯衣應將前後下擺塞入褲內,袖口、褲腿不能卷起。西服的著裝規範更為嚴格。任何服裝均應清潔、整齊、挺括。衣服應熨平整,褲子熨出褲線。衣領袖口要幹淨,鞋麵要光亮。女士著裙裝、套裝應配以皮鞋或不露腳趾的皮涼鞋。不能赤足穿鞋,鞋襪不得有破損。
3.穿衣“九忌”
莎士比亞曾經說過:“一個人的穿著打扮,就是他的教養閱曆和社會地位的標誌。”
對著裝最基本的要求,是得體、整潔、典雅。一般而言,著裝有“髒、亂、破、露、透、短、緊、豔、異”九字忌諱。
1.忌髒
務必要牢記,工作再忙,身體再累,都不能成為自己整天穿著髒衣服來辦公上班的理由。
2.忌亂
亂,是指把適合於在辦公時穿著的服裝穿得不像樣子,如上衣不是穿在身上而是披在身上,褲管與袖口非要卷得高高的不可。
3.忌破
職業裝該洗就洗,該換就換,該淘汰就淘汰,寧可不穿也不能穿破衣服。
4.忌露
職業裝在款式上要利於工作,時尚、新穎,但不能過於暴露。職業裝要四不露,即不露胸、不露肩、不露腰、不露背。
5.忌透
忌透,就是你不能穿透明的衣服當外套,穿透明裝不但不雅觀,也有損你的形象。
6.忌短
短在這裏是指著裝過於短小,將不應顯露在外的肌體暴露了出來。一般來說,在辦公時,背心、馬夾、短褲和“露臍服”,都是不適宜穿著的。
7.忌緊
緊,主要是指在購買或縫製服裝時,有意識地使之緊緊地包裹著自己的身體,使自己身體的線條過度地展示在他人的視野之中,既不雅觀,又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