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動物(1)(1 / 3)

我曾穿過聖盧西亞河口,我驚訝地發現,雖然我們的馬不經常遊泳,但它們能非常容易地遊過寬至少有600碼的河流。在蒙特維迪亞談論此事時,有人對我說,一艘載有騙子和馬的船在拉普拉塔擱淺了,一匹馬曾遊了7英裏,然後上岸。那天,我們被一件事情逗樂了,一名高卓牧人驅使一匹強馬遊泳,他脫光身上所有衣服,跳到馬背上,騎入水中直至水漫過馬背,然後從馬背後滑抓住馬尾。馬兒每次轉頭,他都用手掌擊水潑濺馬臉,以驚嚇它。一旦馬臥入水底,他就立起來。在馬到達對岸前,他一手提韁,穩穩當當地坐著。裸男騎裸馬,確實是一道風景。我從未知曉這兩種動物是如此絕佳合配的一對。

馬尾確是非常有用的附屬肢體。和高卓人擺渡的方法一樣,我曾和4個人乘船擺渡過一條河。如果一人一馬要穿過一條寬河,那最好的辦法就是抓住馬鞍或馬鬃,並隨機利用另一隻手。

在要穿過裏奧·科羅拉多河時,我們被一群群的母馬耽擱了。這些過河的母馬,是想跟著先前的一支馬群去內陸。從沒有如此搞笑的景象讓我如此著迷:成百上千的馬頭,豎起的耳朵,仰天的鼻孔,共朝一個方向。馬頭在水麵上,就像一群兩棲動物在淺灘上一樣。母馬的肉是探險勇士的唯一食物。這給勇士們提供了非常良好的出行條件。馬兒在這平原上的奔跑路程讓人相當吃驚。我確信一匹不負重的馬一天能跑一百英裏,而且可以連跑幾天。

在拉斯維格斯附近的一個牧場,每周都有很多的母馬因它們的馬皮價值而被殺掉,雖然每張馬皮隻值5美元。起初你會感到驚訝,隻為了這麼一點小錢就去殺掉母馬。

但是,在這個國家,馴服一匹母馬或去騎它都被認為是荒謬可笑的,母馬除了配種,別無價值。我在那裏唯一看到母馬的用處是把小麥從麥穗裏踩出。母馬在一個圍場裏被趕著跑,場上散撒著一束束的麥穗。

在南美,當地的馬本應生長、繁衍、進化、消失,但沒過幾代就被和西班牙殖民者一起到來的寥寥馬匹的大量後代取代了。這著實讓人驚奇。大象、乳齒象、馬、空角反芻動物,它們的遺骨可在西伯利亞和白令海峽兩邊找到。我們的想象也不由得被引導到了北美大陸的西北角,這應是人們所說的新世界和舊世界的物種集散地。許多幸存的或滅絕的同類物種在舊世界生長。

北美的大象、乳齒象、馬、空角反芻動物,看起來很可能在海水還未完全吞沒白令海峽之前,從西伯利亞通過白令“路橋”到達北美,再從那裏,在西印度群島淹沒以後通過陸地到達南美。

在南美,它們和帶有當地特征的動物混居一段時間後,從此滅絕。西班牙人帶來的第一批馬於1537年到達布宜諾斯艾利斯,然而在那不久,這塊殖民地就被拋棄了,馬因而也變成了野馬。1580年,僅僅43年之後,我們聽說在麥哲倫海峽就有了這種馬。

騾子

在離波蒂略關口一半的路程時,我們看到一支由70頭騾子組成的大騾隊。聽趕騾人的吆喝,以及觀看長長的騾隊,真是一大樂事。騾子顯得很小,小得幾乎看不見,隻在荒山襯托之下才依稀可見。“伴娘”(或叫教母)是最重要的角色,它是一匹老成穩健的母騾,脖子上繞著一個小鈴鐺。不管它走到哪裏,那些騾子就像孩子一樣乖乖地跟著它。

這些動物對它們的“伴娘”的依賴免去了趕騾人不計其數的麻煩。如果早上要放幾大批騾子進入草場吃草,趕騾人隻要把伴娘們各自帶到一邊,搖動鈴鐺。雖然可能有兩三百頭聚在一起,然而每頭騾子能立刻聽到它們自己的“伴娘”的鈴聲,並靠攏過來。老騾子的方向感很強,你幾乎不可能走失一頭老騾。如果你把一頭騾子“拘留”幾個小時,它能像狗一樣,憑著嗅覺找到同伴。一般不是伴娘去找它。據趕騾人說,伴娘是群騾的首要感情依靠對象。然而,我想的是——任何一頭佩帶鈴鐺的動物都可以成為“伴娘”。

在平地,每頭騾子能扛460磅;但如在山路,就扛不動100磅。然而這樣細膩的弱小肢體,沒有任何大塊的肌肉,這些動物卻能扛得住如此大的重量。對我來說,騾子是一種最神奇的動物。它是馬和驢的後代,應該擁有比它的雙親更強的分析能力、記憶能力、執著精神、社會情感、耐受能力和生命長度。這看起來意味著,在這方麵科技藝術勝過自然。

一個牧場的主要麻煩是每星期兩次把牛趕到一個中央場地去,其目的是為了馴服它們和點頭數。點頭數是很困難的,這些聚在一起的牛有時有1萬頭,有時甚至有1萬5千頭。管理這些牛的首要辦法是讓這些牛自己分成比較穩定的小群,每群40至100頭。然後用特殊記號標記每群牛裏一些牛。這些有特殊記號的牛數量是已知的。因此如果計數時牛少於1萬頭,那就應該是還有小群的牛沒有到場。在暴風雨的夜晚,所有的牛都混雜在一起,但第二天早上就如同以往一樣地分開。因此看來,每頭牛都能從上萬頭牛中認出它們的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