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四媒體(1 / 1)

眼下,“第四媒體”是一個頗為流行的名詞。

所謂“第四”是相對於我們早已熟悉的報刊書籍、廣播、電視三種媒介而言。它包含“廣義”和“狹義”兩層含義。從廣義上來講:網絡“先天”具有媒體的特質,本身就是一個綜合性較強的大媒體。從“狹義”上來說,“第四媒體”是基於因特網的一個大眾媒體,在信息量方麵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但是,前三種媒體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如果受到地域或人為幹預的影響,其傳播效果將會大大降低。而“第四媒體”不受地域、時空的限製;把圖形、圖像、文字、聲音等融合在一起,通過因特網發送給全球的觀眾,其發放信息的實時性和持久性也是其他媒體所望塵莫及、無法與之相提並論的!“第四媒體”讓全世界網民不受語言、時間、地域、膚色的限製,成為自己永久的觀眾,從而使“第四媒體”魅力四射!這令任何媒體都自歎弗如。它可以輕而易舉地擊敗競爭對手,立於不敗之地,可謂疾風勁草!

在“第四媒體時代”,網絡空間信息空前豐富,相對說觀眾的注意力成為一種短缺資源,有人把虛擬空間的競爭稱為“爭奪眼球的戰爭”,其激烈程度不亞於現實世界中的廣告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