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神秘人(1 / 3)

鄭允浩最終還是沒有強製金在中去上什麼貴族學校,金在中心裏卻很明白,這是一向專製且固執的鄭允浩前思後想,好不容易才做出的讓步。

鄭允浩這輩子似乎就鬆過兩次口,一次結婚,一次放金在中自由。和好之後,金在中也隱約察覺到了鄭允浩對自己的心情,他雖然不是很讚同,但是就連他自己

也無法保證,他那些兄弟不會做出什麼事來。畢竟單純如霍明明也知道要怎樣才能買到迷魂散之類的“禁藥”。

金在中當然沒有忘記自己曾經許下的承諾,鄭允浩說,至少要能畢業,但金在中總覺得他這是看不起自己,要想改變一個人的看法,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就是做得

像模像樣地給他看。

金在中的確在一天天進步,剛進鄭家那會兒,他看到書就頭疼,每天還都是鄭允浩逼著他才能寫一兩個字。現在鄭允浩白天要上班,有時候他也會帶文件回家來

看,並不是時時刻刻都有時間盯著金在中,但自律這兩個字對金在中來說還是太艱難了。

他就是個坐不住的人,要他捏著筆在台燈下解幾個小時的題,那簡直就是煎熬。但金在中轉念一想,鄭允浩這麼不通情理的人都能大大方方退讓了,他怎麼著也

該拿出點誠意來才對吧。

就這樣,即便沒了鄭允浩的監督,金在中現在也能慢慢靜下心來看點書了,能看進去多少他不知道,但是好在金在中也不笨,隻要看看筆記和注解,就算不用鄭

允浩教他也多少能看懂。

金在中最近很喜歡一個新詞,白駒過隙,大概總是拿來形容時間匆匆,像馬兒一樣飛奔而逝,從眼前流走。金在中覺得自己在鄭家的生活也像這個詞所描繪的那

樣,眨眨眼又是一天,快得讓人有些反應不過來,細細數來,他竟然已經和鄭允浩結婚快有小半年了!

首爾的晚秋也過了,這個時候天氣已經很幹燥,鄭女士也換上新買來的貂裘大衣了,標準的貴婦打扮。反倒是金在中每天都穿學生裝,因此從來就不關心自己看

上去什麼樣,夠不夠貴族範兒,反正再漂亮的毛衣和襯衫他也隻能扣在校服裏,誰管他好不好看?

隻有周末的時候,金在中會穿上自己的休閑裝——一件紅色羽絨服,黑色牛仔褲外加一條白色短T。似乎進了豪門之後,他也沒什麼直觀的變化,要說原因,大

概就是鄭允浩進公司當了理事,日理萬機,沒空再陪他去挑幾件像樣的衣服了。再一個,金在中也不是小姑娘,他對穿的沒什麼概念,唯一喜歡的就是牛仔褲,

帶洞的不帶洞的都喜歡。

鄭允浩給他的那幾個零花錢都被他拿去買了遊戲光碟,一個人在家無聊的時候還可以打打遊戲。以上都是金在中這幾個月來的日常,當然,生活的主旋律雖平淡

,但也總是會時不時地跳出一些意外,是人所無法預料的,也難測禍福的。

這個周末,鄭允浩依然不能放假,金在中在家閑著無聊,悶得連遊戲也不想打了,他看了眼自己攤在桌子上的課本,抿了抿唇,幹脆收拾了書包去圖書館。

沒錯,他金在中竟然要去圖書館了,這絕對是個值得慶祝的事,金在中笑了笑,打算等鄭允浩下班回來之後跟他好好炫耀一下,起碼要他給零花錢漲一倍才行。

金在中挎著書包下了樓,正要出門的時候卻發現門口蹲著兩個女人,一個穿皮草大衣,一個係著圍裙,似乎在地上找什麼。

“媽,阿姨,你們找什麼呢?”

“啊呀,小少爺,夫人的項鏈丟了,剛才還在的,哪曉得一到門口就不見了。”阿姨皺著眉,看上去很焦急。

金在中心裏暗暗地想,一條項鏈而已,丟了大不了再買一條更好的唄,至於這麼緊張麼,要知道,鄭女士的珠寶加起來都夠在首爾再買一間大宅了。整個家花錢

最大手大腳的就是鄭女士,當然這不能全怪她,畢竟名門太太們不用外出工作,又不用自己做雜活兒,簡直能閑出病來。除了偶爾聚聚,喝喝下午茶,再去挑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