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我真的沒殺人啊!”趙澤海再次強調了一遍,才將信將疑地坐了下來。
韓楊掏出記錄本,同時打開了旁邊的錄像機,便開始了審訊:“你最後一次見到死者是什麼時候?”
趙澤海思考了一下,回答:“是16號,我去給她送快遞。”
“之後呢?”
“之後?等簽收了,我拿到回執單,我就走了啊。”趙澤海回答道。
韓楊又拿出旁邊的指紋比對結果,打開放在了趙澤海的麵前:“比對結果出來了,死者屋內的掃帚上,有你的指紋,你怎麼解釋?”
看著這個鐵定的結果,趙澤海便說不出話來了:“我……”
韓楊看著趙澤海目光開始躲閃,便追問了起來:“你為什麼要殺害死者?為了錢?又或者覬覦死者的美貌?因為你覺得自己配不上她,便選擇殺了她,來滿足你占有她的目的?”
聽著韓楊的逼問,趙澤海又著急了起來:“警察大人,我真的沒殺人啊!我承認,她是長的挺好看的,但是我也犯不著殺了她啊!”
韓楊開始步步緊逼:“但是你說你簽收之後就走了,這掃帚上的指紋你又怎麼解釋?”
“其實……”趙澤海似乎下了很大的決心,這才說道,“其實,我是進了房間的。那天天冷,那個大姐心眼很好,看我凍的可憐,就邀請我進門喝點熱水。我那天沒吃飯,就跟著進門了。但是大姐倒水的時候不小心把杯子摔碎了,我就幫她把地上的碎玻璃用掃帚掃了。但是大姐也被熱水燙傷了,我就想著下樓給她買點藥,但是……”
“但是什麼?”韓楊追問道。
“但是我再上樓的時候,大姐就再沒開過門了,後來我才知道她……”趙澤海聲音頓了頓,顯然是有些傷感,那麼好心腸的姐姐,為什麼就這麼短命呢?
韓楊聽著趙澤海的話,還是有些不相信:“有人能證明你說的是真的嗎?”
趙澤海聽著韓楊的問話,回憶了一下,補充著說:“大姐燙傷了,我下樓給她買藥,藥店,藥店的人知道的!”
韓楊在本子上又記了兩筆,便起身對趙澤海說:“就算你去買藥,也不排除你是殺人行凶之後故意而為,所以,你,現在依舊是案件的重大嫌疑人。”
“那您也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我殺了人吧!可不可以放我回去?”趙澤海對著準備出門的韓楊問了一句。
“……”這句話,韓楊確實也有些無奈,的確,他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趙澤海有罪,趙澤海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無罪,所以,他現在隻能是重大嫌疑人。
雖然很不情願,但是韓楊還是對他解釋了一下:“24小時之後你就可以走了。”
審問趙澤海,並沒有得出什麼結果,韓楊派人去死者小區附近的藥店查了一下,的確如趙澤海所說,他去藥店買了燙傷藥,如果他真的是凶手的話,那他的心裏素質實在是太好了,殺人之後還能氣定神閑地買藥,而且韓楊查了監控之後發現,他的衣服上並沒有沾到血跡,穿的也一直是他的工作服。
所以,趙澤海真的不是凶手嗎?
如果他不是凶手的話,誰又會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