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變異和人為的作用都可能導致地質環境或地質體發生變化,當這種變化達到一定程度時,所產生的諸如滑坡、泥石流、地麵下降、地麵塌陷、岩石膨脹、沙土液化、土地凍融、土壤鹽漬化、土地沙漠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後果,會給人類和社會造成危害,這種現象被稱為地質危害。地質危害也包括派生的災害。
泥石流
泥石流是在山區溝穀中,因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發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塊的特殊洪流。
泥石流的形成必須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1陡峻的便於集水、集物的地形地貌;2豐富的鬆散物質;3短時間內有大量的水源。
泥石流按其物質成分可分為3類:1由大量黏性土和粒徑不等的砂粒、石塊組成的叫泥石流;2以黏性土為主,含少量黏粒、石塊、黏度大,成稠泥狀的叫泥流;3由水和大小不等的砂粒、石塊組成的叫水石流。
滑坡泥石流的危害包括:對居民點的危害;對公路、鐵路的危害;對水利、水電工程的危害;對礦山的危害。
滑坡
滑坡上的岩石山體由於種種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軟弱麵(或軟弱帶)整體地向下滑動的現象叫滑坡。俗稱“走山”、“跨山”、“土溜”等。
滑坡的條件:斜坡岩、土隻有被各種構造麵切割分離成連續狀態時,才可能具備向下滑動的條件。
滑坡的活動強度:主要與滑坡的規模、滑坡速度、滑坡距離及其蓄積的位能和產生的動能有關。
滑坡的活動時間:主要與誘發滑坡的各種外界因素有關。如地震、降雨、凍融、海嘯、風暴潮及人類活動等。
崩塌
崩塌也叫崩落、垮塌或塌方,是陡坡上的岩體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或溝岩)的地質現象。
崩塌按崩塌體物質的組成,崩塌可分為土崩和岩崩兩大類。
崩塌的活動時間:崩塌一般發生在暴雨及較長時間連續降雨過程中或稍後一段時間;強烈地震過程中;開挖坡腳過程之中或稍後一段時間;水庫蓄水初期及河流洪峰期;強烈的機械振動及大爆破之後。
崩塌的地域性:西南地區為我國崩塌分布的主要地區。
地麵下沉
地麵下沉是由於長期幹旱,使地下水位降低,加之過量開采地下水等導致的地殼變形現象。
地震
地震是一種破壞力極大的自然災害。除了地震直接引起的山崩、地裂、房倒屋塌之外,還會引起火災、水災、爆炸、滑坡、泥石流、毒氣蔓延、瘟疫等次生災害。
地震與震級
地震是地球內部發生的急劇破裂產生的震波在一定範圍內引起地麵振動的現象。地震是極其頻繁的,全球每年發生地震約550萬次。
震級是劃分震源放出的能量大小的等級。釋放能量越大,地震震級也越大。地震震級分為九級,一般,人對小於25級的地震無感覺;25級以上才有感覺;5級以上的地震會造成破壞。震級每相差10級,能量相差大約30倍;每相差20級,能量相差約900多倍。我國目前使用的震級標準,是國際上通用的裏氏分級表,共分9個等級。通常把小於25級的地震叫小地震,25—47級地震叫有感地震,大於47級地震稱為破壞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