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在何時何地,宗教信仰都是一種普遍存在於人類社會的文化現象,與文學藝術之間有著十分親密的關係。黑格爾認為:“最接近藝術而比藝術高一級的領域就是宗教”,“藝術確是宗教意識的一個方麵”。【1】就是說,宗教本身就是一種藝術,甚至可以涵蓋藝術。黑格爾的話雖有武斷之嫌,因為文學藝術自有其獨立的價值,不能等同於宗教;但是,宗教與文學藝術在本質上確有相同之處,宗教是許多文學藝術母題的源泉,在某種情況下,文學藝術甚至成為宗教的一部分,宗教是文學藝術表現的重要維度,文學藝術則成為宗教弘傳的重要工具。

中國古代小說與宗教信仰間的關係尤為密切。宗教借用小說的敘事手法傳播教義,小說家或將宗教文學作為創作的範本,或在小說的思想內容、藝術結構等方麵受到宗教思想的滲透。因此,探討宗教信仰與小說敘事的關係,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誠然,現代敘事學打破了“傳統批評過分依賴社會、心理因素和主觀臆斷的傾向,強調敘事作品的內在性和獨立性,恢複了作品本文的地位”,“使人們對敘事作品,尤其是小說的結構形式取得比以往遠為深刻的認識”。【2】但他們卻不免走向極端,認為文學作品是一種獨立的存在,起決定作用的是語言結構等形式因素,作家可有可無,甚至已“死亡”(羅蘭·巴特語);意義效果也是作品的副產品,不值一提;作品的形式結構才是唯一值得關注的東西。後來雖有布斯、費倫等出來矯正,強調作家和情節、人物的重要性,但筆者總覺得西方敘事學有時就像屠夫的剔骨析肉而不是中醫的器官解剖,顯得瑣碎而毫無意義。而國內學術界則一度削足適履,“搬運”或“套用”西方敘事學理論,顯得生硬、滑稽。中國文學敘述不但與西方文學的敘述有著迥然不同的敘述譜係,就是本傳統內部的敘述傳統也不能互為混同。【3】這樣,把中國古代小說的主題形成、結構分析和故事傳播與本土宗教文化淵源結合起來進行研究,對建構具有中國本土特色的敘事學理論就有重要意義。

陳平原曾指出:“開掘某種小說類型基本敘事語法的文學及文化意義,才是類型研究的中心任務。”敘事學研究,“既強調曆時性的曆史敘述,又注重共時性的形態分析,借一縱一橫一經一緯來把握一種文學類型”。【4】中國古代形形色色的宗教信仰,其發展和傳播的過程,無論是從曆時性——小說“史”,還是從共時性——小說體式、流派等而言,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一經一緯,庶可編織成一部小說史或宗教史;而發掘影響小說敘事的宗教文化因素,對更好地把握小說的思想內涵和藝術特色就有重要的價值意義。因此,該課題是實現文學敘事研究目的和意義的最好範本之一。

所謂敘事即用語言,尤其是書麵語言表現一件或一係列真實或虛構的事件。一種完整的敘事,包括“事”、“敘事者”、“受述者”及“敘事模式”等幾種重要元素,它們在敘事過程中互相牽製、互為影響,共同構建成敘事之“敘”的層麵。敘事主體可能是作者,可能是敘事者(或稱敘述者),也可能是作品中的人物。所謂敘事者,亦即敘事文本中組織文字、講述故事和表達見解的信息傳遞者,不能與作者混淆或等同;敘事模式則是敘述主體同受述者、故事以及敘事人稱、視角、結構、策略、話語等諸元素之間相互作用並且整合構成的敘事實現方式。中國敘事學研究始於20世紀70年代末,早期主要是對西方敘事理論的介紹,如《敘事學研究》、《當代敘事學》等譯著的出版;其後有學者結合中國古代的文學作品、敘事理論來介紹敘事學,如徐岱的《小說敘事學》、羅鋼的《敘事學導論》、申丹的《敘事學與小說文體學研究》;再後則有學者開始根據中國自有的文學資源和話語形式,嚐試構建具有中國本土特色的敘事學理論,如楊義的《中國敘事學》、傅修延的《先秦敘事研究:關於中國敘事傳統的形成》。此外,還有西方學者以他們的文化視角研究中國敘事學的著作,如浦安迪的《中國敘事學》、韓南的《中國白話小說史》等。總之,這些著述多以中國古代小說為研究對象,近年來,中國敘事學研究又有向宗教、繪畫、音樂、廣告等領域拓展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