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良好的環境下,事業成功的人比較容易贏得他人的敬愛,而不會引起別人的嫉妒怨恨、恐懼或憤怒(針對這一點,可以延伸出更多的討論,我將會有不同程度的論述)。
在良好的環境下,仰慕是可能的(不參雜任何的負麵情緒,例如性衝動,強製別人做他不願意做的事,或尼采主義的憤怒)。
在最高層次上,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自私,但仍有道德感。
我們有道德感,但同時也能自私。
在這裏,我們應當再度檢驗、測試亞當·史密斯的理論,也許我們可以重新詮釋為:“在什麼樣情況下,開明的自私對整體社會有益?”同樣我們也可以這樣問:“在什麼樣情況下,對企業有益的事也對全國有益?”或者這樣問:“什麼事對我和你都有益處?”
在存在心理學的最高層次裏,重新定義利他主義、自私與無私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麵,以便超越兩者之間的排斥與對立;另一方麵,人道主義也極需重新定義,或至少剔除其所隱含的負麵影響。
也許我可以這麼問:“在何種情況下,人道主義是好的?”另一個問題是:“在何種情況下,我們會因為自己的好運氣、好命、才華與優越之處而產生負罪感?”在綜效的層次下,利他主義與自私已相互融合,因此強調對他人仁慈、對他人友善、幫助他人,別人沒食物時不可獨自享受美食,如果他人貧困不可獨自享受財富,如果某人生病不可享受自己的健康,如果某人的腦力不佳不可為自己的腦力為傲等等,以上所有的參考量都將變得沒有意義。否則會給那些擁有優勢或好運的人造成一種現實的阻礙,即在言語和行為上帶來困擾。
以上的所有觀點與我們原本所了解的概念有很大差異。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以上敘述的情形體現了印度佛陀的兩種概念。其中一種是私下追求自己的自我實現,隻在乎自己達到涅般木的境界,眾生如何,與我無關;另一種與佛祖神話有關,他來到涅般木,然後又返回世間指導眾生,告訴眾生除非世上所有人都能做到,否則沒有人可以進入涅般木。自我實現與其相同,沒有人可以獨自完全達到最圓滿的自我實現的境地。
在良好的環境下,高度進化的人可以完全享受自己,隨心所欲地表達自己,追求自我目標,不必擔心別人的想法或為此感到罪惡,也不必對他人有任何義務,他非常自信,他隻做他自己。從他人角度考慮,亦能從這些行為中獲得好處。一個人在誠實地追求自己目標的同時,同樣會產生很多副產品,每個人都可以從自己的角度出發選擇副產品。
換句話來說,在綜效的環境下,也就是在最良好、最理想的情況下,完全沒有必要擔心會遭到社會中流行的、邪惡的毒害。也沒有必要擔心會有任何負麵的怨恨或負麵影響——憎恨優秀,恨真、善、美、正義、美德等。
在高度綜效的情況下,優秀的人不必害怕因為自身的優秀表現引起他人的怨恨、嫉妒或敵意。他可以完全釋放自己的潛力,展露自身的天賦、才華或優勢,不必為此而隱含自己的潛能,也不必預防遭受攻擊;也許此時誇大與謙虛的對立也不存在了,因為知識是完全客觀的,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地談論自己和他人的優缺點。但請記住一點,此處談論他人的優缺點與惡意抵毀毫無關係,二者完全不同。
在達到綜效的環境下,我認為重新定義政治自由和政治保守的整體性是非常重要的議題。例如,政治自由主義假設人道主義是好的——在任何情況下均是如此,弱勢的人將可獲得協助。但是若對健全而完善的社會結構而言,情況就完全不同。幫助他人可能會被視為一種幹涉、侮辱、不被接受、沒必要而且愚蠢的行為。大量的臨床資料顯示,不加選擇地幫助他人反而會削弱他人的能力。就像一位腳受傷的人若一直柱著拐杖,他的雙腳一定會萎縮。
我們應該探討補償性精神官能症(患者因某方麵的缺陷,因而力圖在其他方麵尋求補償,但是過分重視成敗、患得患失的結果反而會導致心理失常)的問題。我們國家有許多社會安全製度與此完全背離。例如,對病患或老人最低收入的限製就有某些弊端。我認識一位殘障朋友,他勇敢而堅強地自力謀生,但卻因此無法得到原本應得的協助。唯一獲得補助的方法就是放棄自立的想法,完全像嬰兒般由社會福利機構負責照顧。這種作法完全阻礙了員工的自立能力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