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琴歌是琴學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很多優秀的琴歌都是非常經典的,比如《陽關三疊》等。但是,元明時期對音的風行,卻使濫作琴歌成為一種風尚。一字對一音,或一音對一字,使琴歌作品的藝術性越見降低。過分注重對音吟唱,又使琴音淹沒,使當時江操的輕浮之風盛行。所以,元明時的琴書稱江操為“衰世之音”。
而浙操則不然,其始終以琴曲的彈奏為中心,以琴音來表達思想,以琴音去闡述其美。所以,當時浙派的琴家對彈奏功夫特別有心得。元明時的琴書稱浙操“質而不野,文而不史”,這是非常高的評價。
在當時,江操的對音彈唱,與浙操的彈奏,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而浙操的彈奏思想,對明末虞山派的建立,有著直接的影響。 冷謙是浙派中的佼佼者,自然對彈奏的基本功夫特別重視。所以,《琴聲十六法》的開篇四法----“輕、鬆、脆、滑”,著重說彈奏的基本功夫。而後麵的“高、潔、清、虛、幽、奇、古、淡”八法,則著重說意境。最後說“中、和、疾、徐”,作為全文的總結。
“中、和”是琴學的總綱。“疾、徐”是諸法落實在琴曲上最直接的外在表現。這就是《琴聲十六法》的結構與思路。 第一法為“輕”。提到輕,有些人就會認為,古人注重輕,所以想傳承古琴的正風,就一定要輕彈,不能重彈。
所以,有人認為彈琴應“其輕如摸”,而不能“其重如撅”。其實,這種理解錯得厲害。“其輕如摸”,與“其重如撅”,都是毛病,都是應該避免的。 原文開篇講:“不輕不重者。中和之音也。起調當以中為主。而輕重持損益之則。其趣自生。”
由此處可以看出,冷謙第一法說“輕”,實際上是借“輕”而說輕與重。中和是琴之大要。所謂中和,是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貴在恰到好處。不輕不重,即音之中和。起調當以中為主。“而輕重持損益之則,其趣自生。”這一句非常重要。音以中和為要。而音之中和是不輕不重。可是這個“不輕不重”,並非絕不能有輕重的變化,而是輕重都要在一定的法度以內。若真的無輕無重,也就不必談輕談重了。
所以,輕重的變化是必要的。“輕重持損益之則,其趣自生。”因此,此處是借“輕”來談輕與重,並非僅僅談輕。要知無重也就無以言輕。無輕也無以言重。 那麼為什麼要借“輕”來談輕、重,而不借“重”來談呢?文中說得很清楚,“蓋音之輕處最難”。輕最難所以說輕。而輕重是相對的,弄清楚了輕,也就弄清楚了重。
為什麼說輕最難呢?因為用輕的時候,非常容易犯一個錯誤,即“力有不達”。很多人以為輕彈即不用力,所以往往力有不達,以致其所得之音,“浮而不實,晦而不明”。這樣的“輕”,實是不得真趣,“雖輕亦不佳”。 輕的要點,在於“不爽清實”。
一定要在得音清實的基礎上取輕,“一絲一忽。指到音綻”。這也是中和的道理。力太過則不是輕。力不及雖輕亦不佳。必要恰到好處才行。不論是“一節一句之輕”,還是“間雜高下之輕”,都要得音清實。
所謂清實,即得音清晰、純淨、堅實。
此處要注意的是:下指輕彈,雖輕在右手。但要取音清實,就要特別重視左手之功。若彈按音時,左手取音不實,得音則會有“浮而不實,晦而不明”之病。
若彈泛音時,左手取音不正,或觸弦力度不合理,也不會得出清實之音。當然,下指輕彈,其右手之力是重要基礎。下指不能過重,也不能力有不達,還要幹淨而無雜音。做到這些,才能在清實之中而得輕音。
輕重是對比出來的。
輕與重是相互依存的,不能相離。沒有重,也就沒有輕。沒有輕,也就沒有重。所以,輕重宜相間使用,才會有輕重之別。這輕與重,也要符合中和的法度。輕而不浮,重而不拙。輕重損益拿得體。則妙趣自生。
文/摩尼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