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2 / 2)

我跟著順順,走進一家打折店。

順順就好像一條缺水很久的魚,終於回到了水裏,一件一件,把衣服拿起來,在鏡子前麵比劃,然後,塞到我的懷裏。

這樣的日子,跟莉亞還沒結婚的時候,也是有過的。

我其實特別不能理解,這世界上為什麼會有人,對於購買,竟會如此狂熱。

大約,是因為心裏太空洞的關係?

我問順順,這些你都要買下來嗎?

順順說,一會兒,那個金主會過來,你幫我一個忙,我會在你麵前假裝很為難,不知道該選哪件的樣子,然後你就說,感覺每一件,都很適合我。

記住的嗎?不用說的太露骨,點到為止即可。

這樣的伎倆,我猜想,女人們也是會用的吧。

我甚至就在莉亞身上,見過同樣的一幕。

當時,莉亞身上穿了一條裙子,手裏又拿了一條,然後做出很難抉擇的樣子,跟我說,怎麼辦呢,實在沒法選了。

那就都買下來唄。

我笑著說。

都買下來!你們男人買東西,都是這麼不懂得算計的嗎?

最後,明明是我刷卡付賬,可是還要落得不懂得算計的罵名,這就是女人常用的小手段,喜歡的時候,會覺得很是可愛,不喜歡的時候,真是覺得愚蠢透了。

我答應了順順,照著他的話去做。

沒一會兒,金主來了。

是個胖子,簡直胖得有些離譜,我感覺,如果這胖子跟順順做愛的話,會直接把順順壓死的。

介紹一下,肖波,我的好朋友,鵬哥,在北京特別照顧我的一個好哥哥。

順順站在我們麵前,一臉天真地幫我們做著介紹。

鵬哥看了我一眼,好像很不在意的樣子,然後就問,你們吃了嗎?我好餓,再陪我去吃一些吧。

鵬哥好像完全沒有留意到,順順正在為自己選衣服。

這時,順順衝我使了個眼色,我趕忙把懷裏的衣服,遞過去,假裝不經意地提道,你剛才不是說,這些衣服,都喜歡嗎?

最後決定買哪件了沒?

順順做出苦惱的表情,甚至好像還跺了跺腳,低著嗓音說,算了算了,不買了,選不出來,煩死了!

有什麼好煩的,喜歡幹嘛不買?

都包起來吧,趕緊結帳,咱們好去吃東西。

看來,鵬哥最在意的,還是吃東西,難怪他可以長得這麼胖。

我跟在鵬哥和順順的身後,看著鵬哥愉快結賬,然後,一件一件衣服被裝進漂亮的包裝袋,又遞回到我的手裏。

此時,我才算明白,順順約我出來的真正意圖。

原來,他隻是想要讓我做他的跟班。

一個人,如果很受歡迎,或是過得很好,自然是需要有個跟班的,最好,這個跟班的外形還能再得體一點,為他本人加分。

我的這個想法,在後來,越來越得到了印證。

當我們三個人坐下來吃飯的時候,順順總是有意無意地跟我說,肖波,幫我去拿個什麼什麼,肖波,幫我把什麼什麼遞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