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過你,去年那一場秀還記得嗎?你最後一個走,全場喝彩,後來,網上有好多人討論你呢。
段震熱情地跟寧宇聊天,又跑去廚房拿了碗筷過來,邀寧宇坐下。
寧宇再三說自己已經吃過了,段震不依,非要他跟大夥兒一起吃火鍋。
再吃點兒吧,段震調的火鍋料特別棒。
我見縫插針說了一句,以證明在這個房子裏,我才是跟寧宇關係最近的人。
印象中,這個房子還從來沒出現過如此熱鬧的畫麵,林威雖然朋友眾多,但很少邀請到家裏來,而我除了曬麗,也實在沒什麼關係好的朋友。
哎呀,今天這麼熱鬧,應該喝酒,我忘了買啤酒了。
段震放下筷子,埋怨自己。
要不,我下樓去買吧。
寧宇站起來,就要準備穿衣服。
咱倆一塊兒下去,這附近的超市我比較熟。
段震也站了起來,就這樣,兩個人相伴著出門,到樓下去買啤酒,房子裏,就剩下我跟林威兩個人。
這段震,可真厲害,才在咱們家住了一天,連附近哪裏有超市都熟了。
我夾了一塊青筍到碗裏,陰陽怪氣地說。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什麼可不滿的,明明自從人家住過來,又是跪著擦地,又是買菜煮火鍋,你應該感謝才對啊......業大媽啊業大媽,你這種性格,可真夠鬧心的。
你說......他們兩個有沒有可能在一起?
林威放下筷子,突然問了這麼一句。
什麼?!怎麼可能?!
話一出口,就感覺到自己有點激動過頭了,林威的眼神好像刀子一樣,要把我整個身體撕碎,我紅著臉,低下了頭。
段震和寧宇回來以後,我再看他們兩個,就總覺得哪裏別扭。
畢竟都還在上學,年齡相仿,身高相仿,樣子也合適,這兩個人如果成為一對兒,又要讓多少腐女瘋狂啊。
我沒有喝酒,他們三個人喝得很是開心,一直折騰到很晚,這頓飯才算是散了。
林威說,他念高中那會兒,特別喜歡拉幾個哥們半夜翻牆到校外喝酒,他個子高,腿長,翻牆特別利索,當時連老師都拿他沒有辦法。
誰知道他說的真假,那麼愛說謊的一個人,隨便吹噓幾句自己的少年英雄事跡,簡直就是信手拈來。
我坐在一邊,冷冷看著他,那兩個小朋友倒是聽得津津有味兒,非讓他再多講一些。
林威,你是不是喝多了?別吹牛了,趕緊上樓睡覺去。
我也不知怎麼,就站起來,走到林威旁邊,去拉他的胳膊。
林威本來還在滔滔不絕,一見我靠近,耍賴一樣整個人癱軟在我身上。
我不管,我要你抱我上樓。
簡直是瘋了!你那麼高大,我怎麼可能抱得動?!再說,三十好幾的大男人,當著兩個小朋友的麵跟我撒嬌,就不怕被人笑話?
誰能抱動你啊,你別裝醉,趕緊起來!
這一刻,我突然找到了做女主人的感覺,管他後宮佳麗三千,歸根到底,我才是那個擁有最後發言權的正宮娘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