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九章(2 / 2)

小然,我認真想了想,那天你讓我選擇,要麼繼續跟李楊在一起,要麼跟你做朋友,我想通了,你對我來說很重要,所以,我願意放棄李楊,再也不跟他聯絡,你能答應繼續跟我做朋友嗎?

看著手機屏幕,差一點笑出來。

如果昨天晚上李楊沒有約我出去喝酒,沒有把他拋棄寧宇的事兒告訴我,看到這條微信,我還是會感動吧?

而現在,隻覺得他是一個習慣了說謊的小醜,這個謊言,也不夠高明。

但是,我沒必要拆穿他,反而更想看看,他接下來還能唱出什麼精彩的好戲。

你不是很需要錢嗎?怎麼會突然願意放棄李楊?

既然你要演戲,我就配合你好了。

這幾天,我認真地想過了,我還年輕,隻要肯努力,總有機會賺到錢,可感情一旦錯過了,就再也找不回來了。

小然,過幾天我們就放寒假了,我不想回老家,你能收留我嗎?我真的特別想跟你在一起。

原來如此,事到如今,我已經沒有錢可以給他,而我對他唯一的利用價值,就是當他被李楊拋棄後,可以給他提供一個住所。

寧宇啊寧宇,你還真是個徹徹底底的自私鬼啊!

是不是隻有這樣不放棄任何一個利用身邊人的機會,才能真的獲得成功呢?

寧宇想要借住在我家,應該不隻是需要一個住所這麼簡單,他失去了李楊,但還有林威這個希望,他一定是想把林威當成跳板,進入時尚圈,開始新的謀算。

好啊,那我就滿足你這個願望。

畢竟我那麼喜歡你,畢竟你呆在我的身邊,我每天看著你,都會感到幸福。

反正我已經看穿了你的伎倆,就算讓你呆在我的身邊,我也不會繼續被你欺騙。相反,我還可以找機會害你呢。

我沒有直接答應寧宇,而是問他,你的腳怎麼樣了?恢複了嗎?

已經可以走路了,放心,我已經可以想象,如果能夠跟你生活在一起,每天陪你看電影,給你煮泡麵,你不想過那樣的生活嗎?

看電影......煮泡麵......

我怎麼會不記得呢?第一次寧宇來我家,我們兩個坐在沙發上看電影,他讓我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

後來,他還煮了拿手的泡麵給我吃。

那些場景,每一個小細節,我都記得清清楚楚,那一晚的心動,正是我噩夢的開始。

我跟林威說,寧宇要來借住一段時間。

林威半天沒說話,最後,隻是"噢"了一聲,當作回應。

本來,我是有些忐忑的,寧宇跟唱唱還不一樣,我和唱唱之間什麼都不可能發生,留他住下來,也不覺得心虛,但是寧宇......

你不問我為什麼?

追問林威。

你都已經決定了,我問你又有什麼用?你不是說過嗎?這房子,我們一人一半,你自己的那一半,你有權利支配。

林威說完,上樓,關門,過一會兒,穿鮮豔外套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