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二章(2 / 2)

我發現,林威特別擅長挑逗網友的神經,每次發的內容,都能引發討論。

這大概也是一種本事吧,這世界,已經沒有人在乎真相,隻在乎這一秒,能不能參與這一場狂歡。

你還記得我上次跟你說的嗎?林威對我好,隻是在利用我,你現在看到的這些,都是林威找策劃團隊炒作出來的,你還說我幸福,有什麼幸福的呢?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跟曬麗說了這些話。

也許,是同情曬麗被大熊甩了,不想讓她覺得我太幸福吧。

曬麗聽完我說的話,先是愣了一下,然後,突然興奮起來,抓著我的胳膊,讓我給她講細節。

反正已經說了,索性就把林威第一次在秀場上跟我告白,一直到後來拍照片,發微博炒作的全過程,都告訴了曬麗。

靠!業大媽,我真沒有想到,你簡直就是瑪麗蘇女神啊!

我一直以為,林威雖然利用你為他的新書炒作,可他跟你在一起這件事總歸是真的,搞了半天,你就是在陪人演戲!

你說,你到底是圖什麼呢?!

三萬塊錢,他給了我三萬塊錢......然後,我把那三萬塊連同我這幾年全部的積蓄,都給了一個騙子......

我如實回答。

聽到這裏,曬麗的眼球都要從眼眶掉下來了。

你圖什麼?

曬麗問我。

其實我也不知道。

這一年來,從第一次在餐桌上見到寧宇,他在廁所裏跟我說蔣小鬆的事兒,一直到後來在威斯汀酒店與他相遇,他偷走我的手機發微博搞破壞,我們的每一次見麵,都特別的戲劇化。

而我,好像特別迷戀這種戲劇化的人生,為了能把這出戲演好,演下去,配合得特別徹底。

這或許,就是我的問題所在。

因為太過平凡,才迷失在那種所謂偶像劇一樣的浪漫裏麵,深深不可自拔。

試想一下,在這座無比現實的北京城,像我這樣年過三十,長相普通,收入普通的老gay,又怎麼會真的有浪漫的愛情發生呢?

別做夢了。

跟自己說。

曬麗過來抱我,此刻,顯然我變成更加需要安慰的人。

業大媽,要不幹脆咱倆結婚算了,反正我對男人徹底死心了,你也沒什麼機會遇到好男人,我們就搭夥過日子,不是挺好嗎?

不行,我還要帶你回東北老家見我爸媽,我爸媽看到你瘦成這德行,說話還沒有我爺們,估計也不會同意。

你看,我連當曬麗的假結婚對象都沒有資格,更何況其他的呢。

沒事兒啊,過去的事兒就讓它過去,我也不會再想了。雖然,在愛情方麵,我又一次失敗了,可我已經決定了,等幫林威演完這場戲,就離開北京,找一個自己真正喜歡的城市,重新開始。

人生還有那麼長,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啊。

這些話,雖然是在對曬麗說,其實更像是說給自己聽。

在此之前,我可從來沒想過要離開北京,也沒想過離開了北京,一個人能去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