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美國舊金山迎來了14年的第一場鵝毛大雪。
我傻傻的站在路牌下,看著雪花飄飄揚揚,看著路人走走停停。
許久之後我輕聲歎了口氣,憤憤的盯著腳前已經積累的厚厚的雪層。
該死的!已經三個月了!
“Thekitten?(小貓?)”胡思亂想間有人試探性的叫我。
我愣了愣,但是並不在意,在這裏又沒有人認識我,又何談會有人知道我的外號呢?我撩撩耳邊散下來的碎發,繼續等待公交的到來。
“Whatareyoudoing?(你在做什麼?)”突然,那聲音就在我身後響起,我臉上的表情頓時僵住了,然後下一刻也顧不上已經來到的公交,直接跑路了。跑出去好遠才鬆了一口氣,還好沒追上來,否則我還真不知道怎麼麵對這件事。
為難的揪了揪頭發,心裏莫名煩躁,怎麼就找到這了呢!?怎麼就這麼快呢!?
看看已經不早的時間,我一個人碎碎念的走回去。
終於回到了租賃的小區,那個在這繁華中格格不入的落魄小區。
站在自家門前,看著因為年代久遠而鐵鏽斑斑的鐵門再一次無奈歎氣。繼而咬牙切齒,都怪蘇茉紫!如果不是她挑釁我,我又怎麼會讓人把她劫走丟進臭水坑裏,然後躲避黎明亞,倉促的連銀行卡都沒帶,以至於我現在這麼落魄,心裏抑鬱啊……
剛拿出鑰匙打開門,南初的電話就打來了。
“親愛的~最新消息!黎明亞去舊金山了哦~你的藏身地點已暴露~”
為何我在南初的聲音裏聽到了濃濃的幸災樂禍!?
“沈南初!我對你沒愛了!當我聽不出你的幸災樂禍嗎!?”我痛心疾首,交友不慎啊,我現在嚴重懷疑,沈南初被顧涼兮傳染了一種名為‘友情專業賣隊友’的病。
“別啊,我這可是一知道消息就告訴你了啊。”沈南初奸笑幾聲:“可別被他抓住,要不然我連給你收屍的機會都沒有了。”
“……拜托,你已經說晚了,剛才我在等公交時見到他了,不過我跑了。”
“……話說小貓你為什麼要把蘇茉紫扔進臭水坑裏呢?那可是你未來的嫂子啊。”南初疑惑不解。
我垂下眼,半晌才不悅的說:“那個女人來挑釁我,我憑什麼讓她好過,就算她是我未來的嫂子又怎樣。”
“……你強。”南初一副被我打敗了的語氣:“那你還回來麼?”
“回去啊,涼妞呢?這次怎麼沒來搶電話?”我略帶驚奇的說,要知道每次和南初通電話時,隻要涼妞在,就一定會和南初搶電話的。
“她啊。”南初鄙視的看了一眼自己旁邊睡的昏天地暗的顧涼兮:“她這幾天忙著演奏會的事呢,已經忙壞了。沒有精力和我搶了。”
“演奏會?”我這才突然想起,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九點是涼妞的第一次小提琴演奏會。
“對啊,不要說你忘了。”南初鄙夷的語氣傳到我耳裏。
我愣了愣,覺得如果我說我忘了的話,回去之後,涼妞絕對會撲上來滅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