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沒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瘋了,你怎麼會想到要和野兔賽跑呢?”
“住嘴,你這女人,”刺蝟叫道,“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
刺蝟的老婆拿他沒辦法,不管她願意不願意,她都得聽他的。
於是他們一起上路了。刺蝟告訴她的女人說:“現在聽好我的話,你瞧,我會把這塊地作為我們的賽跑路線,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們會從那頭上跑下來,現在要做的就是呆在這畦的底下,當他到達你身旁那畦的終點線時,你就對他叫:我早就在這裏了。”
他們到地裏後,刺蝟告訴他的女人該呆的地方,然後他就往頭上走去。他到頭上的時候,野兔已經在那兒了。
“可以開始了嗎?”野兔問道。
“當然,”刺蝟說,“咱們一起跑。”說著,他們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準備好了。
野兔數:“一、二、三,跑。”然後就像一陣風似地衝下了這塊地。但那隻刺蝟隻跑了兩三步遠就蹲在了菜畦溝裏,並安安靜靜地呆在了那兒。
當野兔全速衝到那頭時,刺蝟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這裏了。”
野兔大吃一驚,十分奇怪。由於刺蝟的女人長得和刺蝟一樣,他認為除了刺蝟外沒人會叫他。然而,野兔想:“這不公平。”於是叫道,“再跑一次,咱們得重新來一次。”
他又一次像風一樣往前跑了,看起來像是在飛。但刺蝟的女人仍安安靜靜地呆在那兒。
當野兔跑到菜地的頂端時,刺蝟就在那兒對他叫道:“我早就在這裏了。”
這下野兔可氣壞了,叫道:“重跑一次,我們再來一次。”
“沒問題,”刺蝟答道,“對我來說,你願意跑多少次都行。”
於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蝟總是奉陪著。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頂端時,刺蝟和他的女人總叫:“我早就在這裏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時,野兔再也跑不動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著血,躺在地上死了。
刺蝟拿走了他贏的白蘭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從菜畦裏叫了出來,歡天喜地回家了。要是還活著的話,他們準還住在那兒呢!
這就是刺蝟如何在布克斯胡德荒地上與野兔賽跑,直到把野兔跑死。打那以後,野兔再也不敢與布克斯胡德的刺蝟賽跑了。
這則故事的寓意是:第一,無論什麼人,不管他如何偉大,都不該嘲笑比自己差的人,就算是刺蝟這樣的小動物也不可小瞧;第二,它告訴我們,一個男人必須依據自己的情況,挑一個和自己相貌相配的人為妻。那麼誰遇到了刺蝟,就得留心刺蝟的女人也是刺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