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八章(2 / 2)

轉眼之間一個月將過去,牛大力的傷在小貓細心照料之下也逐漸好了起來。牛大力見妹妹終於回到自己身邊,又尋找到了心中的俠義和公道,也因此痊愈地快了許多。

他從小貓口中知道,救她的是幾個黑衣蒙麵人,救了自己後,又殺了劉千金,不過他們也受了很重的傷,其中一個還掉了一隻胳膊......

他可以想見當時戰況的慘烈,為了一個跟他們並無多大關係的人,而甘冒奇險,舍身相救......這就是俠義了!誰說俠義隻在大俠身,市井之間也自有俠義的!可是那些人究竟是誰呢?

他心中仍有隱憂,在清明縣呆了二十多年,牛大力自是深知劉四兩的手段,他向來是睚眥必報,更何況是自己的獨生子都被殺了,他可以想見他報複的手段必是極為慘烈的,但......他牛大力竟然不願去想,不想去想,他克製著自己去想,他隻知道,現在,他唯一的親人,他的妹妹,小貓,就在他身邊,他看得到她,感覺到她,因此,他不願再去想其他。

他不願搬家,這裏是他的家,他要守護著,盡管他知道這會很愚蠢,但他和小貓要活得像個人,這裏是他們的家,他不願像喪家之犬一樣,四處躲藏--這個男人,他要活得像個男人,即便是死,他也要死得像個男人!他寧肯被人當麵斬上千萬刀,也不願被人從背後一刀捅死!

他要讓全清明縣的人都知道:他牛大力不怕他清明縣令劉四兩!他不怕!

這些天,陽光在牛大力眼中已經不是那麼刺眼了,可是他還是喜歡那陰雨天,每逢陰雨天,牛大力總是搬個凳子做到屋簷下,看著那天,看著那雨,想著心事。以前下雨天他都是找上小譚、田雞去酒樓喝個痛快,可是這時他再也不去找他的朋友了,閑著無事時,他寧肯去看螞蟻打架。

然而忽然有一天,當他再次醒來後,發現小貓不見了,在發狂似的繞城找了三圈後,他終於相信:妹妹一定是被劉四兩抓去了,他也早該知道,他們殺了他的兒子,他是一定不會善罷甘休的。

他隻是沒想到,報複的這一天會是在今天,也許隻是因為,潛意識裏,他希望這一天永遠都不會到來,盡管,這一天必定會到來。這一天已經到來。

是夜,牛大力又拿起了"冷眼"刀,然後,將鋪門一關,悄悄地走了。

從此以後很長一段時間,人們再也聽不到有關牛大力的消息。

有人說是他和他妹妹為避開劉四兩的報複,而悄悄離開了清明縣,到他鄉謀出路了;有的說是小貓又被劉四兩捉走了,牛大力去救時被劉四兩殺了,大卸十六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