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3章 最後的羅馬人(14)(2 / 2)

把皇宮安在拉文納,還可以讓膽小的霍諾裏烏斯放心,遇到危險時也可以取海路逃跑。遷都拉文納就這樣實現了。順便一提,拉文納與羅馬和維羅納一樣,從古到今城市的名稱從未變過。

斯提利科至此並未完成重整意大利半島防禦體係的工作。沒有充分取得羅馬人從上到下的合作是其原因,但更大的原因是羅馬帝國國力的衰微。

4世紀初,戴克裏先皇帝行使強權,使羅馬全軍的兵力倍增,發展到了60萬人。其後的百年之間兵員逐漸減少。據研究者的推測,到了5世紀初,兵力或已減少到三分之一以下。隨著帝國接近末期,曆史記錄的質量下降,甚至已無法弄清“聯軍總司令”斯提利科所率將士的數量。不過,他恐怕一次也沒有統率過10萬人以上的軍隊,人數頂多也就一兩萬。可是,來犯的蠻族動輒超過10萬人!

與西羅馬帝國防禦力量相比,東羅馬帝國雖然兵力也在減少,但程度不像西羅馬帝國那樣嚴重。

這並不是說東羅馬帝國國力強於西部,也不是說東羅馬帝國的士兵比西部同輩更勇敢。在這個時代,東羅馬帝國的敵人是大國波斯。波斯軍渡過幼發拉底河向西進犯,並不是波斯活不下去的掠奪行為。波斯軍隊曾經進攻過羅馬帝國的領土,但那是在七百年前敗給亞曆山大大帝之前,是七百年前夢想複興大波斯帝國的軍事行動。當時的波斯物產豐富,如果打敗波斯軍隊,東羅馬帝國的士兵就可以繳獲豐盛的戰利品。

另一方麵,西羅馬帝國士兵們打仗的對手是活不下去或被新來的蠻族驅趕而不得已入侵的蠻族。打敗他們所能夠繳獲的戰利品少得可憐。

這樣的差別表現在東西羅馬帝國誌願當兵的人數上和每個士兵的戰鬥意誌上。這或許也是衰退期“國家”與“個人”的利害關係趨於不一致的現象之一。元首製時代的羅馬帝國處於鼎盛期,盡管那時打仗的對手同樣是蠻族,也不能指望戰利品,但當時軍隊在使用嚴格標準篩選優秀士兵方麵並不困難。

不過,全盛時期的帝國政府為此也是出過幾招的:第一,保證羅馬社會的平均收入與中產階級相當。這在收入不固定的時代實在是極富魅力。第二,保障期滿退役時的退役金。這在那一時代的其他國家也是做不到的。這使士兵在退役後開始第二人生時沒有了後顧之憂,雖然有人想要耕地,而有人想要現金。皇帝奧古斯都為了保障這項財源,還新開征了前所未聞的遺產稅。而且,對非直係親屬繼承遺產課以5%的遺產稅,讓沒有服兵役的公民也為保障國家安全作出貢獻,這在培育公德心方麵也發揮了作用。

這個待遇是給由擁有羅馬公民權的人組成的羅馬軍隊主力軍團兵的。行省出身沒有羅馬公民權的輔助兵也能在25年期滿退役時領到“退役金”——羅馬公民權。行省居民隻要為羅馬帝國的防禦作出了貢獻,就有資格被授予與羅馬公民同等的權利。這實在是一項出於羅馬式思維的政策。授予醫生、教師的公民權隻限於一代人,而授予行省出身士兵的公民權卻是世襲的。也就是說,他們的子女不再是行省居民,而是在所有方麵都與祖輩為羅馬公民的人等同。

第三,尤裏烏斯?愷撒開始的士兵退役後回歸公民社會的政策也與此相當。我想正是因為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絕妙配合,才使得羅馬帝國充分發揮了作用。中央政府的最高領袖皇帝不是選舉產生,但在“地方自治體”卻盛行選舉。就任“終身獨裁官”的愷撒行使強權斷然推行了多項改革,其中之一就是搞活地方議會。他確定了可當選議員的三種年齡資格:

一、未服過兵役者30歲以上;

二、服兵役當過軍團兵者23歲以上;

三、服兵役當過騎兵或百人隊隊長者20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