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服兵役者——30歲以上;二、有步兵服役經驗者——23歲以上;三、有騎兵或百人隊隊長兵役經驗者——20歲以上。
此外,愷撒還明確規定:罪犯、偽證者、逃兵、角鬥士、戲子、賣淫者都隻有選舉權而沒有被選舉權。
值得一提的是,愷撒向解放奴隸們開放了地方議會議員和地方自治體的行政職位,之後又向他們開放了行省行政人員和行省總督的職位。總而言之,“解放奴隸”們大量地進入行政體係中。
錄用“解放奴隸”
前文提過,愷撒為了讓羅馬鑄幣成為羅馬統治內的基準貨幣,特地設置了國家造幣機構,由“造幣三人委員會”負責管理。該委員會首任成員都是以前愷撒的家奴,因極具經濟才能被任用。考慮到奴隸身份不適合出任該職位,愷撒在他們就任之時宣布給予他們自由,因此實際上他們就是“解放奴隸”。
早在124年前格拉古兄弟的父親任執政官時曾通過一項法令,規定年齡超過5歲、資產在3萬塞斯特斯銅幣以上的人,即擁有相當於普通公民的資產的人,就能獲得羅馬公民權。這為曾經的奴隸進入行政體製和地方自治體提供了基礎,而愷撒則將該政策明晰化。
愷撒的這項政策並未招致反對。原本羅馬家庭中奴隸是必不可少的,即使是很小的農民家庭或者商店,都有一兩個奴隸和主人一同生活起居。元老院議員階層的家庭中,有掌管家裏大小事務的主管奴隸,還有服從主管奴隸的各式奴隸。還有不少家庭教師也是奴隸,曾被西塞羅稱讚為“少了你,我就少了寫作的左右手”的秘書也是一名奴隸。專為克拉蘇演說撰稿的希臘奴隸秘書,曾是元老院議員們競相高價購買的對象。
雖然來自高盧和西班牙的愷撒家奴因崇拜愷撒而終身不想改變身份,但除了他們,大多數奴隸還是渴望獲得自由的。西塞羅的秘書就因西塞羅曾許諾會給予他自由而盡心盡力工作。根據愷撒的改革,奴隸隻要獲得解放就能夠參與公共行政。為此愷撒還特地發布公告,不得以“被解放者”稱呼那些履行公共行政的原奴隸。以提高羅馬帝國的行政效率為目的的“新鮮血液”,從此大量湧入。
行省統治
羅馬本土所在的意大利半島、眾多行省及眾多盟國共同構築的羅馬帝國,是一個多民族、多文化、多宗教、多人種、多語言的集合體。因此除了對本土國體、本土地方自治體的改革外,愷撒對行省的行政改革也值得一提。
首先,如前文所述,小亞細亞的本都、加拉提亞及其東方的亞美尼亞、被稱為加利亞王國的猶太地區、埃及、毛裏塔尼亞等都是愷撒認可的羅馬同盟國,都被授予“羅馬的友好同盟”的稱號,都是承認羅馬霸權統治的獨立國家。
上述同盟國和羅馬之間簽訂了相互保障安全條約,他們有義務在羅馬麵臨戰爭時提供兵力支援,因此不需要向羅馬納稅。不過也有學者認為,當時羅馬曾幫助同盟國修建諸如街道等“基礎設施”,因此不可能完全沒有商品往來,而同盟國大概向羅馬繳納過物品流通一類的稅。
接著,作為羅馬帝國重要組成部分,愷撒對統治行省的方式進行了改革。他將行省分為18個行政地域。蘇拉統治時期羅馬隻有10個行省,後來隨著龐培和愷撒的擴張,羅馬又增加了8個行省。不過這隻是其中一個原因,另一個原因是愷撒重新劃分了行省區域。例如,希臘就被分成了馬其頓和亞該亞兩部分。羅馬帝國的防衛需求和各行省的經濟能力是這次重新劃分區域的依據。因此領土是希臘三倍的高盧在這次劃分中仍然隻占一個行省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