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剛出生不久的時候,我媽嫌我爸窮,跟一個外國來的大老板跑了就再也沒回來。
街坊四鄰都傳我根本不是我爸的兒子,是我媽和那個外國人留下的種。
從那之後,我爸也變了,不但辭了工作,而且成了個酒鬼,每次見他就沒清醒過,永遠都是滿眼血紅,一身酒氣,拎著酒瓶子滿嘴髒話。
他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喝多了之後跑到我們學校大鬧一通,當著全班同學的麵把我的書全部撕碎,嘴裏罵著念他媽什麼書,隻會浪費錢,然後醉醺醺的離開。
那時候年紀小,心裏是又恨又怕,恨的是為什麼自己有這麼個混蛋的爸,怕的是他一氣之下真的不讓我讀書了。
上初中那會,班上有個姑娘叫林可雨,人長得又漂亮又白,說話聲音也好聽,特別招男生喜歡,當時我跟她是同桌,有時候也會忍不住偷偷看她幾眼,那天我正偷瞄她的時候不小心被發現了,她翻了個白眼說了句讓我完全沒想到的話。
“看什麼看!狗雜種!”
她罵的聲音特別大,班裏人齊刷刷的都朝我倆這看,我一下子就懵了,等我反應過來想罵回去的時候,她已經走了。
我們家的事在班裏根本不是秘密,所有人都認為我就是我媽和那個外國人生的野種,再加上十幾歲正是叛逆的年紀,骨子裏就帶著欺辱人的屬性,所以林可雨這麼一罵,狗雜種這三個字就徹底成了我初中生涯無法抹去的烙印。
有一次上曆史課的時候,老師講到近代史中國受欺壓的時候特別義憤填膺的說了句外國人就是畜生,沒有人性,班裏馬上有人指著我接了句“咱班也有個畜生啊”,全班瞬間哄堂大笑。
我當時緊緊的攥著拳頭,心裏就像在滴血,林可雨在我旁邊輕蔑的說:“雜種就是雜種,讓人罵都不敢還嘴。”
我紅著眼睛站起來喊了句我他媽不是雜種!掀翻桌子頭也不回的跑出了教室。
那一刻開始我不光恨我爸,也恨我媽,恨她人都跑了還給我留下個雜種的名聲。
於是乎我開始害怕和人接觸,人也變得越來越不愛說話,時間久了,別人都以為我得病了,也就更不願意搭理我了。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爺可憐我,中考的時候我超常發揮考上了市裏的高中,當時心裏別提多高興了,想到可以離開我爸和狗雜種的名聲,樂得我一晚上都沒睡著覺,那感覺絲毫不亞於買彩票中了五百萬。
但我根本沒意識到,以我們家當時的經濟情況根本就拿不出我上學的費用。
雖說我考上的是公立高中不收學費,但是基本的住宿費和生活費還是要的,但就是這些錢,我爸也拿不出來。
確切的說是他根本就沒想拿。
那天夜裏他喝的醉醺醺的進了屋,按著我的肩膀口齒不清的說:“想念書?”
我點點頭,他沒說什麼,第二天就把我送到了市裏的二叔家。
二叔是我爸的親弟弟,據說年輕時候犯事進去過,剛出來沒幾年,現在在一家ktv給人看場子,我爸把我送到那之後留下句想念書自己掙錢,就晃晃悠悠的走了。
我本來以為二叔不會同意,畢竟我剛十七,既不能唱又不夠壯,可沒想到二叔很爽快的就答應了,說隻要他跟老板說一聲就能搞定。
就這樣,我非常順利的在這家ktv裏成了名服務生。
第二天經理帶我換了衣服,又領著我四處轉了一圈交代了下工作內容就把我交給了二叔。
二叔一見我樂嗬嗬的說:“行,挺像那麼回事的,好好幹。”
ktv給的待遇很優厚,我自己在心裏算了算,吃住不用花錢,開學前我能在這幹上差不多兩個月,這樣工資就足夠我交住宿和書本費了,剩下的可以留作日常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