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批評:有規矩而無定式
學術批評要守規矩,但卻不能有定式。不僅批評的形式不能模式化,而且批評的角度、內容和對象也不能強求一致。
學術批評在形式上不能有定式,這不難理解。在過去政治運動掛帥的年代,對一個人或一件事進行評價,總要首先辨清正確與錯誤、主流和支流、成績和不足到底是“三七開”還是“七三開”,確定“九個指頭和一個指頭”的關係。這是一種做政治鑒定的模式,不宜用於學術批評,原因很簡單:學術批評並非為某人做全麵鑒定,套用這種模式未免使人有殺雞用牛刀之感。如果報刊上所有的學術批評都遵循這種模式,那麼我們所讀到的將隻會是千篇一律的八股文章。這肯定是我們所不願看到的。
學術批評的角度、內容和對象也不能有定式。一些學人可能會有這種憂慮:倘若有眾多的“行外”人士從“外行”的角度出發對一部學術成果進行批評,就會造成批語隻糾纏旁枝末節,或對新見解、新學說一味求全責備,從而損害了學術的發展。換言之,批評的角度、內容和對象應有一定限製,或有一定之規。這種擔心雖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從大的方麵看,學術批評的角度、內容和對象不應該有定式,這是因為:
首先,在學術批評中,批評者確有“行內”和“行外”之分,但批評則無“外行”與“內行”之別。在學術分工高度發達的今天,學科確實不少,分支也越來越細。但我們研究的對象是客觀的存在,並不依研究者視角的差異而改變。因此對同一對象的看法,從來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嚴格說來,由於所有的看法都隻是從某一角度來觀察、分析某一對象,因此沒有任何一種看法可以說絕對地全麵和正確。在此意義上可以說,盡管從個人的角度來看有“行內”和“行外”之別,但從總體的角度來看卻並無“外行”與“內行”之別。
分化和綜合是相輔相成的。發達的學科分工,帶來了今天不同學科交彙和融合的趨勢。在今天,一部真正有影響的學術成果,大多總會涉及不同的研究領域。因此不同的讀者從不同學科的角度出發對其進行學術批評,乃是必然之舉。在此情況下,“外行”與“內行”的界限,當然也就更難劃分了。譬如說一位經濟學家(例如安古斯·麥迪森)寫了一部經濟史著作,雖然他是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發來研究問題,但是既然已經涉及了曆史學和其他學科的範圍,那麼從曆史學和其他學科的角度出發對該著作所做的批評就不能說是“外行”的批評了。事實上,從不同專業領域出發對某一學術成果進行批評,乃是學術批評的生命力之所在。吳承明先生指出:“按照辯證法或係統論的原理,一個係統中如不含有異質的東西,它就不能進化”。學術也是如此。如果批評者都是在某行“行內”、由“內行”來進行批評,那麼其結果是不難想象的。
其次,學術批評的內容,可有側重點的不同,但沒有“旁枝末節”之說,對於來自“行外”人士的批評,“行內”人士往往感覺這些批語看不到主要方麵,而是僅僅糾纏於細節問題,是隻見“旁枝末節”而不見主幹,所以這種批評沒有多少意義。然而情況果真是如此嗎?
由於各個學科的側重點不同,同樣一個事物,某一學科的學者視為不重要,對於另一學科的學者卻常常十分重要。例如對於一部經濟史研究著作,一些經濟學家可能會認為最重要的是運用了什麼理論,提出了什麼模式,進行了什麼闡釋。至於對所用具體史料的訂正,似乎可以說是“旁枝末節”。但是對於曆史學家來說,情況可能相反。餘英時先生指出:“史學論著必須論證(argument)和證據(evidence)兼而有之,此古今中外之所同。不過二者相較,證據顯然占有更基本的地位。證據充分而論證不足,其結果可能是比較粗糙的史學;論證滿紙而證據薄弱則並不能稱其為史學。韋伯的曆史社會學之所以有經久的影響,其原因之一是它十分尊重經驗性的證據。甚至馬克思本人也仍然力求將他的大理論建築在曆史的資料之上。韋、馬兩家終能進入西方史學的主流,決不是偶然的”。在科學研究中,任何理論和方法的運用,都隻能以翔實充分的事實為基礎。方法再好,如果依據的史料不可靠或不準確,也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史料的考訂決非“旁枝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