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1899年 光緒二十五年(1 / 3)

1月:

2日,清廷命裕庚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

3日,命疆臣均兼總理各國事務大臣銜。

10日,罷直隸練軍。

同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上奏:分別鐵路工程緩急次序,盧漢、粵漢為主要幹線,寧、滬、蘇、浙、浦、信、廣、九等為近千要支,均由總公司盛宣懷承辦;津、鎮及山海關內外,責成胡燏棻辦理;太原至柳林,由山西商務局承辦;廣西龍州,由提督蘇元春承辦。此外已與各國定有成約,凡地不過百裏,款不出百萬者,不在停辦之例,凡華洋各商,請辦各支路,此時概不準行。朝廷同意。

17日,湖北巡撫曾鉌以奏請變通成例被參劾,謂其擅請變法,莠言亂政。朝廷命革職,永不敘用。

25日,命馬玉昆往河南辦理防剿軍務;罷胡燏棻(蘆津)鐵路督辦,以許景澄代之。

2月:

3日,改漢口同知為夏口撫民同知。

17日,詔令清理庶獄。

23日,清政府發行昭信股票,榮祿等率先認領。此股票按年計利,如期還本。

本月,先後發庫銀十萬兩備賑清流河、安徽等地災。

3月:

14日,以毓賢為山東巡撫。

17日,光緒諭命各省積穀;清理獄訟;辦團練保甲。

20日,京師實行保甲製。

31日,膠州灣德軍借護教為名,侵入沂州境(參見1898年年末記事),清廷命呂海寰照會德國外交部,停止其進兵之舉。

同日,朝廷褒獎袁世凱訓練陸軍有成。

本年春,原在山東省長清縣活動之神拳首領朱紅燈,由於受當地民團打擊,轉移茌平縣境,並設場練拳,進行反教會宣傳與神拳擴充活動。不數月,全縣八百六十村莊中,已有八百村莊設場練拳。9月平原縣反教會鬥爭受到清軍鎮壓,要求朱紅燈派人相助。朱紅燈立即派拳民千餘人增援。此時,各地大刀會、義和拳也趕來參加朱紅燈拳民隊伍。朱紅燈指揮拳民於杠子李莊大敗清軍,聲威大振。複於森羅殿地區擊潰清軍三路圍攻。此役之後,朱紅燈提出“天下義和拳興清滅洋”口號。山東巡撫毓賢於無力鎮壓困境中,將“義和拳”改為“義和團”,充作山東省地方團練,以符合太後倡辦團練之意,使“義和團”合法化。“義和團”亦舉起“扶清滅洋”和“毓”字大旗,公開活動。此後各縣遍設拳場,很快傳布山東全省。該義和拳是白蓮教支派八卦教一支。口念神符習練拳術,自以為刀槍不入。義和團攻擊教堂,多為焚燒,對教民則並無殺害之事。

臨清教會傳教部報告謂:“約三分之一的基督教徒蒙有損失,總計亦不過四百三十餘元。個人之傷害未見發生。居臨清之某基督徒,有一子及一妹夫,均為拳眾所擄,兩人耳朵皆為拳眾割去。”至本年12月,美國駐華公使康格,據美國傳教士之歪曲報告,壓迫清政府,撤換山東巡撫毓賢,改派袁世凱為山東巡撫,鎮壓義和團運動。袁抵山東後,於1900年2月28日發生肥城義和團殺死英牧師伯魯克一案。袁世凱判處拳民兩人死刑,一人終身監禁,一人監禁十年,一人徒刑二年;地保四人革職,永不敘用;罰出事地居民白銀五百兩,並立一座紀念碑;複賠教堂白銀九千兩。袁世凱為鎮壓義和團,又特定《嚴禁拳匪暫行章程》八條,特別獎勵告密,以被告人家產一半或全部充賞;並規定:凡有練拳或讚助拳場者殺無赦;凡地方官逮捕拳民,當時用刀殺死,不必審判。旋朱紅燈戰死,義和團被消滅十餘股。袁軍所到之處,血洗鄉村。德國侵駐山東軍隊,也參加鎮壓即墨、高密、膠州之義和團。為此,山東人民對賣國賊袁世凱恨之入骨,有山東民謠雲:“殺了袁鱉蛋,我們好吃飯”。

此後,山東義和團轉入直隸境內發展。天津地區義和團。又組織有紅燈照,係未婚少女組成,尊崇黃蓮聖母,與義和團共同進行反洋教鬥爭。

毓賢(?—1901年),字佐臣,漢軍正黃旗人。1888年任山東省曹州知府,1898年任山東按察使,殘酷鎮壓山東人民反抗。1899年繼李秉衡接任山東巡撫。鎮壓山東義和拳,屢次失敗,萬般無奈,改剿為撫,將義和拳改名為“義和團”,使成為合法團練,義和團得以迅速壯大,並打出“扶清滅洋”和“毓”字大旗為號召。清政府此時仍決心鎮壓義和團,加之列強施加壓力,立即將毓賢調任山西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