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1869年 十九年太平天國十九年(2 / 2)

西太後,以心腹太監結納廷臣,放縱太監,攬權擅政。競於本年放安德海出京招搖,沿途張揚。山東巡撫丁寶楨見而憤慨。於9月8日,上奏慈安太後,得內廷密旨,命立即正法。諭旨謂:據丁寶楨奏《太監在外招搖煽惑》一折,德州知州趙新稟稱,七月間有安姓太監,乘坐太平船二隻,聲勢炫赫,自稱奉旨差遣,置龍衣,船上有日形三足烏旗一麵和龍鳳旗幟,帶有男女多人,並有女樂,兩岸觀者如堵。又稱本月二十一日,係該太監生辰。設龍衣,男女羅拜。該州正在訪拿間,船已揚帆南下。覽奏深堪駭異,該太監擅自遠出,並有種種不法情事,再不從嚴懲辦,何以肅宮禁而儆效尤?命馬新貽、張之萬、丁日昌、丁寶楨迅速派幹員,於所屬地方將六品藍翎安姓太監,嚴密拿辦。令隨從人等,指證確實,毋庸審訊,即行就地正法,不準任其狡飾。如該太監聞風折回直境,即著曾國藩一體嚴拿正法。倘有疏縱,惟該督、撫是問。其隨從人等,有跡近匪類者,並著嚴拿,分別懲辦,毋庸再行請旨。將此由六百裏加急,各密諭知之。

一個月後,慈安太後發第二道諭旨,令對太監嚴加約束。

正法安德海亦即慈安太後和恭親王奕對西太後之警告。西太後臉上無光,便去跪在東太後麵前,抱怨未和她商量。此時同治亦到慈安太後處,聽到安被殺,拍手叫好,西太後無奈,隻得狼狽而走。同治之恨安德海,原因傳聞安為假太監,有如秦宮繆,同治不快,並對其生母西太後心存不滿,因而更親慈安太後。但慈安太後無敏捷決斷能力,此後每次臨朝,西太後便獨自下旨,並不和慈安太後商議,慈安自覺無趣,又不願攬權,從此之後,不再聽政。恭親王見慈安不理朝政,隻得又向西太後妥協求情。自此之後,西太後反而獨專朝政,投靠之王公大臣亦日益增加,西太後之權勢迅速膨脹。西太後之“後黨”繼之形成,慈安太後在此次事件後反而失勢。

此時,同治十三歲。

丁寶楨(1820~1886),進士出身,1866年任山東巡撫,因奉詔殺安德海,聞名於時,1876年,升任四川總督,後鑒於英軍侵占緬甸和侵犯西藏,創辦四川機器局,加強武備,屬於洋務派人物。遺著有《丁文誠公奏稿》。

24日,清軍收複布倫托海。

本月,清廷賑浙江杭、湖各屬,南安等縣水災。

10月:

18日,免暹羅貢品。

11月:

2日,福建船政局新造第一艘輪船竣工。

5日,安慶發生生員搗毀英法教士住宅事件。本日各縣生員到安慶府赴考,散發揭帖揭發教士劣跡,繼之搗毀教士住宅。之後建德縣教徒迫害平民,激起公憤發生械鬥。英法公使即率軍艦示威。清政府睹艦膽寒,立即答應賠款、懲“凶”,並撥地修建教堂。

12日,清廷命旭熙、沈桂芬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

16日,命文碩等會勘新疆布倫托海分界事務;命董恂辦理美國換約事。

本月,賑雲南水災、直隸旱災。

12月:

12日,清廷裁布倫托海辦事大臣職位。

25日,永定河決口合龍。

30日,清廷命文碩來京。以奎昌辦理布倫托海分界事。

本月,清廷免直隸東明被淹被擾和安徽無為等州、縣、衛災區欠賦。

本年,廣東省高要縣知縣葉大同加征田賦,激起農民抗糧義舉。高村農民姚亞桂,將催征田賦之差役擊斃。肇慶知府派兵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