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847年 道光二十七年(2 / 2)

27日,洪秀全與馮雲山相見,共同議定以紫荊山為根據地,以燒炭工人為基礎設立拜上帝會機關,製訂各種條規與儀式,並派人四出宣傳,一時間參加拜上帝會者達兩、三千餘人。洪、馮準備起義事宜。

8月:

12日,道光令林則徐審訊雲南回民西燦庭控訴“香匪”殺無辜一萬餘人大案。至11月,該案發抵雲南林則徐處。該案關係者為雲南南保山七哨地區漢民,以燒香聚眾,被稱“香匪”。在辦案中“香匪”劫殺傳訊證人。林則徐憤怒,於次年4月19日以大軍鎮壓該處香眾,前後逮捕四百餘人,淩遲、斬決、絞殺一百四十五人,發遣判刑一百八十三人。繼之又鎮壓彌渡回眾。林因鎮壓有功被授太子太保銜。

28日,朝廷命林則徐審訊雲南回民杜文秀控訴受誣從逆案。12月該案發抵雲南林則徐處。

9月:

5日,因河南旱災,朝廷發庫銀十萬兩,並撥鄰省銀二十萬兩,賑濟之。

11日,“安集延匪”進攻喀什噶爾,吉明奉命擊走。因賽什勒雅泰自殺,清廷調奕山為葉爾羌參讚大臣。

25日,命楊以增代理陝甘總督,恒春代理陝西巡撫。

26日,因喀什噶爾外布魯特、安集延有亂,清廷命布彥泰為定西將軍,奕山為參讚大臣,前往鎮壓之。命善壽為烏裏雅蘇台參讚大臣,命吉明代理葉爾羌參讚大臣。

30日,奕湘改任杭州將軍,調奕興為盛京將軍,以英隆為綏遠城將軍。因河南災區麵積廣大,朝廷再撥內庫銀三十萬兩,並命戶部亦撥銀三十萬兩賑濟之。

10月:

4日,江西長寧縣謝嗣豐起事反清旋被鎮壓。

8日,安集延眾圍攻英吉沙爾城,朝廷命布彥泰駐肅州,派兵鎮壓。

9日,日蝕。

10日,朝廷命文慶、張澧中赴河南查賑。

13日,吉明等派兵增援喀什噶爾,大敗安集延起事之眾。

16日,道光諭令直隸山東河南各督撫合力鎮壓撚軍。

26日,洪秀全、馮雲山,曾沄正、盧六、陳利至象州甘王廟。時州官正向廟中甘王(惡神)偶像獻袍禮畢,洪秀全即將其袍服撕裂,並打毀偶像,宣布其十罪,題詩於壁,州官不敢問究。自此洪秀全名聲大振,入教人日益眾多。

本月,清廷賑甘肅西寧等地災區。

11月:

6日,因法蘭西兵艦侵入朝鮮,朝廷命耆英告知法國公使,使其退兵。

22日,湖南新寧縣猺人雷再浩、蕭立山、李輝、李世德、陳名機等起義反清,清廷命陸費泉前往鎮壓。

雷等旋轉移廣西金州,與李世德部會合,擊敗廣西清軍,斬幹總劉長林、外委陳國熊。旋湖南團練江忠源部,進攻李世德部,李世德於苦竹坪陣亡。12月,雷再浩亦為江忠源戰敗,並被俘殉難。

26日,道光檢閱健銳營。

29日,奕山等於葉爾羌大敗安集延部眾。

12月1日,再敗之於英吉沙爾城。

12月3日,安集延部眾遁走。喀什噶爾辦事領隊大臣撤職審訊。

本月,清廷免緩安徽泗州等三十九州縣水旱災區新舊額賦。

12月:

5日,英國人於廣州黃竹岐村欺淩村民,被村民打死六人:村民一死一傷。耆英聞訊派兵逮捕村民,立即處死四人,另有十一人處絞刑。

15日,調英隆為黑龍江將軍,成玉為綏遠城將軍。

23日,以張澧中為山東巡撫。

28日,馮雲山、盧六於桂平被一生員和地保逮捕送官邀賞。旋被救出。

本月,朝廷救濟山西繹州等地災區。

本年:朝鮮、琉球來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