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1839年 道光十九年(2 / 3)

6月:

3日,林則徐奉5月8日諭旨,於廣州虎門燒毀英奸商先後繳出之鴉片煙共二百三十七萬六千二百五十四斤,二萬二百八十三箱,①價值六百萬元,至6月25日燒完。是為中國禁煙之壯舉與重大成果,震驚中外。

15日,王公大臣奉道光諭旨,擬訂查禁鴉片章程十九條,頒發各省督、撫與將軍,令其一體遵行。

23日,頒布夷人帶煙人內地治罪條例:“此後夷人如帶鴉片煙入口圖賣者,即照開設窖口例,擬斬立決。為從同謀者,從嚴擬絞立決。由該督撫審明確係帶買鴉片煙首從正犯,並無替冒情弊,即交該地方官同該夷人頭目,將各犯分別正法,起獲煙土全行銷毀。”

27日至28日,台灣嘉義縣發生較強地震,倒塌民房七千餘間,死傷一百七十七人。

7月:

7日,英國水手在九龍尖沙嘴行凶搶掠,並打傷當地農民,林維喜受重傷身亡。林則徐聞訊,嚴令英國在華商務監督義律交出凶犯,按中國法律治罪。義律拒不交出,聲言按英國法律審理,並以一千五百元收買死者家屬,要其偽證林係“誤傷致死”,公然於英船開庭審訊,通知中國政府派人觀審。

25日,林則徐為探知煙販姓名與囤煙處所,召集越華、粵秀、羊城三家書院六百四十餘學子,以考棚觀風為名於試卷內夾入紙片,令其各舉所知。審實者有重賞。士均如命。以此法查得所有煙販。

8月:

16日,林則徐因義律不交凶犯,不得已,下令封鎖澳門,驅逐澳門英國奸商,並斷絕其生活供應,撤回工人。

23日,義律率澳門英奸商離開澳門,退居公海貨船。

31日,林則徐發出告示,號令加強海防,禁止中國人員為英船引水。如有違抗,就地正法。並請朝廷下令,命閩、浙沿海亦加強防務。

同日,英國政府所派“屋拉疑號”巡洋艦侵入中國廣東洋麵。

本月,周天爵任湖廣總督;牛鑒任河南省巡撫。

9月:

4日,午刻,義律忽帶大小船隻至九龍山口岸。先派一艘靠近清廷廣東水師船隻,要求買食,參將賴恩爵正派員開導間,英國五兵船即一齊向清廷水師三船開炮。清水師猝不及防,外委兵丁歐仕乾陣亡。賴參將即令水師及炮台,發炮反擊,打翻雙桅英船一隻。各英船見狀速退。少頃英船十餘隻複來,炮彈蜂至,賴參將奮力還擊,戰至晚上,英船始退回尖沙嘴。共作戰五時之久,清水師死二名,重傷二名,輕傷四名。英人被擊斃者二十名左右,其受傷者不可計數。此為中英間最早之“鴉片戰爭”,亦為中國反擊英軍侵略之最早戰爭。

21日,英國內閣接到義律的戰況報告與對中國開戰建議,決心對中國以武力相加。

此後中國廣東洋麵,水師巡緝愈嚴,旋於潭仔洋麵擊退“哪”躉船,並令義律繳出鴉片空躉回國。

22日,英國領事義律回信,假意表示遵命辦理,除絕違禁鴉片,並約請至澳門議敘。

24日,雙方於澳門會談,義律交上照辦稟文,表示:凡攜帶鴉片之船,令其回國,現泊尖沙嘴各船,進行搜查,若有鴉片,即盡行沒官;此後來粵省貿易英人,俱令逐名具結,由義律蓋印,方準貿易,未具結者不準開倉;“永遠照此辦理,如不認真,必致自取咎戾”。道光帝指示:“著照所議辦理”,但必防其為緩兵之計,今後當更嚴防不怠。英國回國空船為二十三隻;不法洋人十六名,亦驅逐淨盡。

10月:

1日,英國輝格黨內閣決定對中國作戰;先派一支軍隊入侵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