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中計(2 / 2)

張誌勝在辦公室書架的抽屜裏麵拿出十萬塊錢,我將其裝入包裏,剛拿一半的時候五名警察迅速進入辦公室,我下意識的想要攻擊,但是對方是警察,襲警可是重罪,五個人將摁在沙發上並戴上了手銬。

張誌勝立刻站起來對著警察說道:“警察同誌,你看看這個人入室搶劫,還威脅我,就連我們的保安人員都被攻擊了。”

警察將我的包拿起來,此時我才明白,這家夥是要給我安排一個罪名,入室搶劫的罪名,真的是太大意了,我都沒有想到這一層,我被押著離開了企鵝大廈,我沒有反抗也沒有解釋,這事情隻能是越描越黑。

深圳刑偵大隊,我再一次的進入審訊室,此時對麵坐著兩名警員開始了審訊工作。

“姓名?”

“夏如風”

“年齡。”

“17歲”

“籍貫”

“稻城。”

“…………”

問完了,一些基本信息,警員說道:“小小年紀不學好,竟然敢入室搶劫?”

我無奈的探口氣說道:“警察同誌,我是被誣陷的,那十萬塊錢是他拿給我的。”

“你當我們傻,沒事好好的人會給你十萬塊錢?還有你未經允許進入商業辦公室,就已經構成了非法入室,還打傷了八名保安,構成了故意傷害罪。”

我知道不太好解釋,於是說道:“警察同誌,你聽我說……”

我將事情的原委一來二去都說明白以後,警員說道:“先不說你說的是真是假,就眼前的問題來看。你缺乏證據,來證明那個遊戲引擎對方是盜用你的?還有現在是什麼社會,法治社會,出了問題你應當第一時間報警,讓我來處理,而不是上門鬧事。”

“現在,如果對方追究你的責任,至少也要上五年以上。”

此時一名警員推進入,對著我說道:“你出來一下,對方不追究你的責任了。”

兩名警員將筆錄送到我麵前說道:“簽字吧,記住了下回別這麼衝動了。”

我簽完字以後走出來此時張誌勝就站在京劇裏麵與警員聊天非常的愉快,見我出來了,於是對著眾人說道:“那我就先帶他走了。”

與警員告別,我和張誌勝來到警局的外麵,此時張誌勝說道:“陳子峰是嗎?你應該感謝我不和你一般計較。這裏是十萬塊錢,你拿著,就當是辛苦費。”

張誌勝遞過來一張銀行卡,我並沒有伸手,很奇怪的問道:“你偷了我的東西,誣陷我,然後在我撈出來,我就應該對你感恩戴德嗎?不是這個道理吧?”

張誌勝哼一聲,將銀行卡收起來說道:“吃一塹長一智,我這是告訴你這個社會是很危險的,稍有不慎就會你就會像剛才那樣,至於我偷你的東西,你有證據嗎?這是一個法治社會。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