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有才六歲進當地私人學堂讀書,他天生聰明,記憶力又好,古詩詞看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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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就能記住,至於三字經,名賢集,百家姓,莊稼雜字等一些當時所學的課本,他都能一字不差背誦下來,即便是天生的聰悟,沒有一個嚴格要求的家長,沒有一個良好的環境是不可能成才的,想要成才,這與他的家庭環境是有直接關係的。
張才子其父親名叫張天亮,在當地也算得上是一位是飽讀詩書的老學究,在縣城衙門裏做文書,張有才從小在他父親熏陶和教育下,他不但能背好多詩文,而且還練就出一手好毛筆楷書字,是當地小有名氣的才子,張有才一天天在長大,轉眼就是十八了,已經到了談婚論價年齡,他的爹媽開始給他張羅媳婦,過去兒女婚姻都是老人說了算,當時兒女根本沒有權力自已選擇婚姻,即便是自已看中了的,老人不同意也是枉然,那個時代根本就沒有自由戀成為夫妻的權力。
張才子偏偏看中臨居家的姑娘,姑娘姓金名叫鳳凰,那姑娘長他一歲,長得端莊秀麗,一頭烏黑長發,兩隻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閃一閃放著光芒,姑娘著實美麗漂亮,並且也懂詩書,不過就是寫不好毛筆字,她家每年過年帖的對聯都是她找他來寫,一年小二年大,那姑娘不但喜歡上了張有才的毛筆字,更主要是喜歡上了張有才這個人,同樣張有才也對臨居家姑娘產生了好感,姑娘來了,有時他教她寫毛筆字,有時談論古詩詞,總之兩個年青人越處越近,由於受封建社會束縛,誰也不敢躍雷池-步,隻是眉來眼去,用心去勾通。
一次張有才教鳳凰握筆姿式,他無意中抓住了姑娘的手,姑娘臉頓時紅了,心髒不由自主加快了跳動,當時給金鳳凰的感覺,張有才的手很熱,有了第一回,就有第二回,金鳳凰不在那麼緊張了,張有才不止一次手把手教金鳳凰練字,而金鳳凰每次來都讓他手把手教她,其實金鳳凰不再讓張有才手把手教也可以了,因為她已經掌握了運筆過程,可是金鳳凰她偏要讓張有才手把手教她,看起來,手把手的感覺就是不同,他含有-種無法形容的奇妙之感在手與手之間蘊藏著,而張有才不厭其煩,認勞認怨地教她,這是為什麼?誰能說得清楚?
張有才其父張天亮聽說縣衙署長裘財有個小女兒,不但長得好,還有文化,聽說在大城市讀書剛剛回來,雖然張天亮他未曾見過,他為了巴結署長,為了攀上一門有權有勢的高親,他寧願花重禮,便托人去署長府上提親,署長見過張天亮兒子張有才,並多少了解一點張有才是個才子,他對張有才的字很賞識,家中並掛有一幅他寫的楷書大字,經媒人一說,署長沒費多少話便應下了這門親事。
張有才父親一聽署長答應了這門親事,他喜出望外,他把這好消息告訴了兒子,兒子張有才聽了不但不高興,反而感到不痛快,他一句話不說轉身走了出去,他的父親莫明其妙,看來他對自已兒子還不解,張有才有了心上人,他父親哪裏知曉,隻有他媽知道一些內情,金鳳凰經常來她家,當媽的能看不見嗎?張有才的媽是個老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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