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覺得有很多話想說,一定要記錄在後記裏。
但當這個故事真正寫完,又覺得似乎一切無需多言。
讓故事成為故事。
我是一個擅長虛構的人。不太願意表露真實情感,也不太願意把自己親曆的事件寫成小說。我總是要去對事件進行改造,偽裝,使小說看起來似乎離我的生活很遠。
我常常幻想另一種與我自己現在所過的日子、所經曆的成長完全不同的生活。我最羨慕的是20世紀90年代末到21世紀初那種無憂無慮的少年時代,沒有平板電腦,沒有智能手機,甚至很少有網絡。少年們寫信,聚會,玩耍。喧囂的新興重工業城市街道,飄著工業煙霧的天空,摩托車發動機的突突聲,少年們肆無忌憚的笑鬧,都是我一閉上眼睛就能看到的畫麵,和聽到的聲音。
這樣一個南方內陸城市,就是我長大的地方。
小說裏的事件雖說不是我親曆的生活,但仍避免不了帶入個人的感悟。
我愛看熱鬧,從小到大,途徑的街上發生了什麼事,我一定會去圍觀直到事件結束。我讀的中學在湖邊,出了校門右轉是一個橋洞。所有的少年鬥毆都發生在那裏。當下了晚自習經過那兒,偶爾會遇見兩幫少年的火拚。
這時我會在一旁看。想象他們火拚的原因,想象他們身上的故事,沉浸在這種無邊的遐想裏無法自拔。等到他們散場,我才依依不舍地離去。
之所以羨慕那種充滿血性又轟轟烈烈的生活,大概也是因為我自己的成長經曆實在規規矩矩、乏善可陳。
有時我想逃離現有的生活,去過另一種熱血方剛的日子。但要跳出生活的圈套太難,隨波逐流,身不由己,如果真的要放棄現有的平靜,又怕以後輸不起。
於是有了這樣的故事展現在大家麵前。
他們都還很年輕,未來對於他們來說是有無限可能性的。他們可以說走就走,偏執倔強,為了理想不顧一切。哪怕輸了,也還有足夠的時間再試一次。
寫著他們,就好像我自己也經曆過了這樣的人生。
陳虹羽。
2013.11.4於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