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序(1 / 1)

不論短暫的希望快樂還是長久的虛妄痛苦,都會像“愛”與“死”一樣,與人類永恒地相伴下去,如果我們不想束手待斃,就隻能堅持不懈地奮力反抗,奪取希望快樂,阻擊虛妄痛苦,即使。我的前世隻是那個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當然,反抗的形式多種多樣,寫作隻是形式之一。但對我來說,寫作則是惟一的形式。反抗即是自救,而自救沒有終點。

寫作是一種反抗方式,我越來越堅信這樣的觀點。是的,作為一個多少有些抽象含混的邏輯結論,反抗的意義,往往不是一個寫作者在寫作之初就能意識到的,它是我們在漫長的寫作實踐中逐漸總結和提煉的結果。打個比方吧,這就像人類最早製作衣服,考慮的隻是蔽體與禦寒,但到了後來,衣服的最大功用卻是幫助人類實現自我美化。

寫作為的是反抗什麼呢?這問題容易產生歧義生成誤會。但沒有辦法,人類的所有語言和文字,不論怎樣準確,也都要與歧義和誤會相伴而生,去除遮蔽抽取精義,倚仗的隻能是我們心靈的寬闊程度。事實上,說到這裏我們已經觸及到了“反抗”這一詞的冰山一角,寫作行為的源遠流長和綿延不斷,恰好就包括了對歧義與誤會的一種反抗。

事實上,我的“反抗理論”並不新鮮,反抗存在於我們生活的所有方麵。比如,健身是對衰老的反抗,學習是對無知的反抗,起義是對壓迫的反抗,遊戲是對枯燥的反抗。我之所以要格外強調寫作的反抗意義,是因為在我看來,任何具體的反抗與理智的反抗,都是物質的、功利的、形而下的,隻有抽象的反抗與本能的反抗,才是精神的、純粹的、形而上的。在我個人的生存活動中,我更看重精神的、純粹的、形而上的部分。

那麼我的反抗理念是如何建立的呢?我知道它隻能來之於我的寫作實踐。可我的寫作實踐又何以能幫助我提取出如上思想呢?我以為,這大概與我始終鍾情的一個小說主題有些關係。

我的許多小說,不論寫作動機怎樣,都凸顯或隱含著一個情欲主題。以我的兩部長篇為例,在《證詞》中,我試圖思考獨善其身的是否可能,在《回家》中,我想要觀察精神家園的如何毀棄。可有趣的是,隨著它們情節的發展與故事的演進,我發現,它們的內在結構卻是由情欲主題搭建起來的,是情欲主題保證了它們前行的腳步能步步為營;我甚至認為,如果情欲材料在我的小說屋宇中不是梁柱椽檁,而隻是盆景花瓶,那我的“獨善其身”沒準就不會實現,我的“精神家園”也很可能無從打造。在我的其他小說裏,這樣的情形也不鮮見,顯然,涉足情欲主題我幾乎情不自禁。

過去有個說法叫愛與死是永恒的主題,我所說的情欲主題,無疑與前者搭邊。但我不想不負責任地把愛這個詞任意搬用。“愛”很可愛,可遺憾的是,它如今已被奸汙得穢痕斑斑,其真實麵目模糊不清了。可我願意尊重它,我尊重它的方式就是讓它退隱到情欲背後而不是相反。既然情欲主題與永恒沾邊,也就是說,情不自禁地拿它說事的小說寫作者不獨是我;但別人為何對它流連忘返我不清楚,我隻知道,作為一個素來對職業規則心懷敬畏的人,我樂於在情欲主題中安營紮寨而不是隻當匆匆過客,並非我要刻意地弄色獵豔以眩人眼目引誘視聽,也不是因為操作得得心應手了就輕車熟路地批量生產標準型材。我想,我樂此不疲地在情欲的疆土上摸爬滾打,大約理由有二。

第一個理由比較簡單,既然它屬於“永恒”之列,自然能刺激起我強烈的窺探熱情。我是無法“永恒”但對“永恒”望眼欲穿的人類之一員。第二個理由稍微複雜,大概易與文學講義上的某些款項產生對應,如小說的教化勸諭功能或作者的社會責任感之類。但我不是文學樂園中豢養的家畜,倒更是文學荒原裏奔突的野獸,所以我知道,我的理由與文學講義及其他規範嚴格的條條本本都沒關係,有關係的隻是我的內在需要。我認為,在這世界上,主宰希望的隻是虛妄,奠基快樂的惟有痛苦,而情欲主題,恰好能成為那樣一種希望與快樂的縮影和虛妄與痛苦的注腳。這樣,當我琢磨自由與限製的故事時(《捕蟬》),當我把玩精神寄托的故事時(《古典愛情》),當我編織剝去人格麵具以還原人性的真實是否可能的故事時(《罪》、《重現的鏡子》),情欲主題的引入和拓展便成為必然,它們使我對某些問題的發現與提出,獲得了一種超越於情欲主題及我的個人趣味之上的意義與價值。

如此推導,我那“反抗理論”的出處也就一目了然了,是在實踐它的過程中我獲得了它:不論短暫的希望快樂還是長久的虛妄痛苦,都會像“愛”與“死”一樣,與人類永恒地相伴下去,如果我們不想束手待斃,就隻能堅持不懈地奮力反抗,奪取希望快樂,阻擊虛妄痛苦,即使,我的前世隻是那個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當然,反抗的形式多種多樣,寫作隻是形式之一。但對我來說,寫作則是惟一的形式。

反抗即是自救,而自救沒有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