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金色年華(1)(2 / 3)

美洙走到亮處,在頭頂的路燈下,隻看到這是一個青皮的團員證,翻開證件,裏麵寫著“江磊,初二(3)班”。

那男生笑得陽光燦爛。

恍惚之間,少女情懷,在那一刹那間,有了怦然心動的感覺。

剪著小平頭,還能看出帥的,那是真帥了。

第二天,熊逸來到教室上課,一進教室,江磊就在後麵拍他的肩。

“哎,熊逸,昨天下課踢完球後,你拿錯校服了!”

“……”

“也就是說,我現在穿的是你的,你現在穿的是我的!”

熊逸“呃”了一聲,隨後樂嗬道:“不就是一件校服嗎?咱們都這關係了,誰跟誰啊!”

校服換過來後,江磊伸手在兜裏掏了掏,問道:“我的團員證呢?”

熊逸一驚,茫然道:“我哪有看到你的團員證啊?”

江磊說:“我昨天揣兜裏了!”

熊逸問:“找不到了?”

江磊說:“找不到了!”

熊逸一笑:“那補辦就是了,有什麼大不了的呀!”

這時,上課了。

各個教室裏不約而同地傳來了老師的“上課”聲和班幹部們清脆響亮的“起立”聲,再是大家起身站立,課桌板凳移動的聲音。

待同學們坐下後,離熊逸所在的三班有一層之隔的初二(5)班的門口——

黎美洙喊了一聲“報告”,那聲音隻有她自己能聽見。

老師一臉不悅:“黎美洙,你怎麼遲到了?到後麵站著聽課去。”

書包很沉,好像背著一擔磚頭。

美洙向教室後麵走去時,覺得書包帶子會勒進肩膀,直至勒斷她的胳膊。她不需要這麼強大的想象力,但卻真的將牆壁上的汙點看成背著媳婦的豬八戒,就覺得有趣。

老師怒了——

“黎美洙,罰站還在笑?”

老師一聲暴吼,教室裏的學生都轉過臉看過來。

有的拿著筆,有的豎著書轉頭,動作不一,卻無一例外幸災樂禍地對美洙笑。

黎美洙是私生女。

母親叫黎方瑜,父不詳。母親在十五年前,是一個大學生。

那個時候的大學生相當值錢,黎方瑜考上的時候,簡直是她高中母校一件天大的喜事。可誰會想到,沒到一年,她就被退學,抱著一個小奶娃回來了。

問這孩子是哪裏來的,她說是她生的,問這孩子是誰的,怎麼打她她都不肯說。

一輩子本分的老母親,被氣出了心髒病,當場就倒在地上,一命嗚呼,父親也氣得不肯理她,揚言斷絕關係。孩子滿月,母親葬禮,父親不認,她隻身搬到堂哥家住下,再也不回來。她未婚生女弄得全家臉上無光,這是路人皆知的事情,她走到路上都被人戳著脊梁骨議論。親戚們都跟她斷絕了來往。

那個時候的人,相對保守,沒有人能接受一個大姑娘在外麵生了孩子,再把這沒有父親的孩子抱回來。雖然早就是新社會了,但老一輩人的觀念還是不恥這種事情發生。

民風淳樸的反麵就是閑言閑語的冷暴力,這種暴力足以將人逼死。

婆婆媽媽總在茶前飯後說,這種事情放在舊社會是要將人關在草編的籠子裏,連小野種一起丟到池子裏活活淹死。

好在黎方瑜的朋友救濟了她,依著人脈關係幫她離開了這座城市。黎方瑜來到人生地不熟的永安市,在朋友親戚的關照下,進廠做工,在食堂打雜,住在工廠的職工宿舍裏。

黎方瑜給孩子取名美洙。隨她的姓,姓黎。

美洙,卻不是美珠,這孩子配不上美麗的珠子的寓意,卻有三點水的朱,那麼,就諧了“珠”的音,將玉旁字改成三點水,意喻她此生的眼淚都流在這孩子身上了。

一個年輕的女人帶著一個孩子就有好事的人喜歡打聽。也不知道消息是怎麼走漏出去的,這廠子裏所有的人都知道了美洙是私生女。於是,但凡有婆娘的漢子對黎方瑜幫個手,都會有不好聽的話傳出來。但礙著方瑜朋友的親戚在廠子裏還算有頭有臉的人,所以,這些人也不當麵撕破臉去大膽地輕視。

隻是,大人們會裝,小孩子不會。

幼兒園裏,老師帶著小朋友們玩“老狼老狼幾點鍾”。小朋友們手牽著手,牽成一個圈圈的時候,有一個小朋友就是不肯跟美洙牽手,跟她走近一些,還嚇得哭了出來。

老師不解,蹲下身來用別在小朋友胸前的小手巾給她擦眼淚,邊擦邊問她,你為什麼要哭啊?小朋友哇哇地哭得更厲害,邊哭邊用手揉眼睛,大聲地說,媽媽不讓我跟她玩,媽媽說她的媽媽是狐狸精,哇——媽媽說狐狸精會吃人的!哇——我不跟小狐狸玩。哇哇哇!她會……她會吃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