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予歡到美國便與阿龍分開了,根據寒天潯所說,找到了哪個賣手表的地方
隻是一家很普通的店而已,程予歡進去,四處看了看,並沒有少主戴的那一款手表
“你好,我想要一款raketa係列的手表”程予歡用英文對店員說道
“很抱歉先生,我們店裏是沒有raketa係列的手表的,您可以看一下其他款式的”
“是嗎?我想見一下你們老板,他在店裏嗎?”沒有那款手表,卻賣出去了,程予歡感覺他找對了
“可是,我們老板已經有三四天沒有來了,我們也不知道他在做什麼”
“三天還是四天?”三四天,差不多也就是少主買手表的時間吧
“四天”
“能告訴我你們老板住在什麼地方嗎?”程予歡眼中露出精光,四天,時間對得上
“這個……”店員似乎有些為難
程予歡也不客氣,直接掏出一把美鈔拍到她麵前
“××街××路三號院”店員說完馬上把錢拿了起來,好像怕程予歡收回一樣
……
程予歡按店員說的找到了地方,可是,敲了很久的門都沒人開門,也沒有聲音,程予歡開始懷疑裏麵根本沒人
這種密碼鎖的話,程予歡三兩下就給破了,大廳,沒人,廚房,沒人,廁所,也沒人,程予歡走到臥室附近,便聞到了一股屍臭味,打開門,果然,人死了,一家三口,都死的不能再死了
四處看了一下,沒有什麼線索,三人是被水果刀割喉死的,水果刀也在現場,沒什麼用處
人死了,線索也就斷了,這趟也就白跑了,出去看了看天色,快黑了,還是找個地方睡一覺,明天再回去吧
千語找到程予歡的時候,程予歡正躺在床上睡覺呢
“喂,醒醒”千語毫不客氣的把程予歡拽起來
“你誰啊,怎麼在我屋裏”程予歡或許是神經大條,第一反應居然是蓋被子
“我叫千語,少主讓我保護你回去”
“哦,我叫程予歡,你應該知道對吧,吃晚飯了嗎?我沒吃,反正醒了,請你吃宵夜”
於是,兩個人下樓找了個飯店,吃宵夜
隨便點了幾個菜,程予歡邊玩手機邊等,千語則沒有玩手機的心情,對於他來說,手機不是無聊時用來打發時間的
“啊”突然一聲叫聲,讓程予歡轉過頭去看
原來,是一個服務員不小心摔了一跤,手中的盤子碎了,而碎片不知怎的,劃破了胳膊,鮮血流了出來
程予歡咽了口口水,怎麼感覺,好想喝
端起桌上的水杯,猛的灌了一口,不解渴,又喝了一口,還是很渴的樣子
“怎麼了?”千語出於好心問了一句
程予歡抬頭,卻是露出一雙紅色的眼眸,猩紅的眸子,有著嗜血的欲望
“你…”千語看著他,感覺體內的血脈沸騰了起來,猩紅的眸子,血族,血脈中,有一種名為仇恨的東西,在升騰著
程予歡看千語的樣子便知道,自己的樣子變了,猛的起身,程予歡以最快的速度跑出去
跑到一個偏僻的地方,程予歡意外的看到有三個小姑娘正在有說有笑的散步
猶豫了一下,程予歡撲了上去,打暈了她們,才抓起一個咬上去吸血
“找到你了哦”
一個聲音在身後響起
“誰”程予歡扔下手中的女孩,嘴角沾了鮮血,口中還有獠牙,樣子很恐怖
“別怕,我們是同族,小家夥,我感覺不到王的氣息了,他似乎又變弱了,你要趕緊帶我找到王,否則,王會有危險的”一個高挑的身影出現在麵前
“我不知道你口中的王是誰”程予歡收回了獠牙,擦了擦嘴角的鮮血,他確實能感覺到同族的氣息
“就是把你同化的人,帶我去找他”
“把我同化的人?暮色?”程予歡想著,應該是暮色了吧
“暮色?這是王告訴你們的名字嗎?那就是他了”
“帶你找他倒是可以,我叫程予歡,你叫什麼?”
“陵煾,勸你一句,那個女孩快醒了,你最好殺了她,否則,會引來獵人,下次獵食,控製一下,不要隨便將人類同化”
“哦”程予歡掏出匕首,很幹脆的割喉了,他到現在都還清楚的記得,暮色說不要招惹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