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爭執(2 / 2)

眼見著倆人就要吵起來,審判長又喊了聲肅靜,然後他問王雅清有沒有其它需要陳述的,王雅清說沒有。他又問公訴人和律師,有沒有什麼要問的?他倆也說沒有。

然後律師就說了,我有證人能夠證明,我的當事人之所以去找韓笑笑,絕對不是所謂的因為分手懷恨在心,隻是單純的想要把韓笑笑救出來,請審判長讓證人出庭。審判長就喊了聲傳四號證人出庭,然後那個四號證人就出場了,這個人是孫銘。

其實這也在我情理之中,畢竟孫銘是第一個看見韓笑笑被人拉走的,可以說這件事情全程他都參與了,找他肯定是沒錯。我是絕對信任孫銘的,他腦袋轉得快,這件事情對他來說不是什麼難事兒,審判長叫他陳述的時候,他還看了我一眼,給了我一個放心的眼神。

緊接著孫銘就說了,周五晚上他跟幾個朋友打算出去吃飯,恰巧見到了韓笑笑。因為知道我跟韓笑笑談過戀愛,就多注意了她一下。等走到外麵的時候,他就看見校門口聚集了包括劉默在內的幾個校外青年,纏著韓笑笑說了些什麼,韓笑笑臉上的表情很不情願,但還是被他們給拉走了。

孫銘說自己怕韓笑笑出事,就招呼身邊的幾個朋友跟了上去,看見劉默他們把韓笑笑帶到了一家餐廳的二樓,他們也順便在餐廳的一樓吃了晚飯。可過了很長時間,也不見劉默和韓笑笑他們下來,他怕事情有變就叫人上去看了看,結果就發現韓笑笑他們已經不見了。

他還說他剛發現韓笑笑被人拉走了,還有發現韓笑笑不見了之後,他都把消息通知給了我,也是因為這個我才去找韓笑笑的。所以我去找韓笑笑根本就不是因為懷恨在心找她理論,單純就是因為擔心她才去找她。不過他說完這句話之後,審判長就對他說證人不允許用推斷的語氣,你還有沒有什麼想要陳述的?

孫銘就搖搖頭說沒有了,然後審判長就問公訴人,你對證人的證詞有沒有什麼問題?公訴人說有,然後他問孫銘,韓笑笑和被害人以及一號證人屬於兄妹關係,這點你也應該清楚,你憑什麼認定她當時會有危險?孫銘就說了,因為韓笑笑當時的表情是特別不情願的,而且很多人都知道,韓笑笑和劉洋劉默之間的關係並不好,甚至有些討厭。

然後公訴人就問,這是人家自己的事情,你一個外人憑什麼斷定?孫銘沒說話,這時候律師又發炎了,他跟審判長說他調查過,很多人都知道韓笑笑和劉洋並沒有血緣關係,雙方的家庭也是重新組合到一起的,所以兩個人之間關係不好很正常,這並不是什麼秘密。

但這時候公訴人又問了,你斷定他們關係不好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沒有血緣關係?然後倆人又爭執起來了,這時候審判長又喊了兩聲肅靜,緊接著他問公訴人和律師,還有沒有新的證據要提交了?

公訴人就說有,我覺得韓笑笑和被害人以及一號證人的關係到底好不好,跟外人沒有什麼關係,應該讓她自己來說,所以我請求審判長讓五號證人出庭。

審判長說同意,然後孫銘走了下去,五號證人就出來了,這個五號證人,就是韓笑笑本人,我看見她的時候,整顆心都揪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