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的領地意識都非常強烈,這隻豺又生性殘忍,狼族的那些老弱病殘在它眼中與螻蟻無異,嫌看著礙眼,就隨手都殺了。
而本著不浪費糧食的原則,它在那些狼的屍體腐爛之前,將它們吃得一幹二淨。
如今,距離它占據山穀已經有半年之久,山穀中彌漫的血腥味卻還和當初一樣濃厚,似乎一點都沒有消散!
豺對於它現在的地盤非常滿意,它喜歡殺戮,喜歡血腥,聞到血腥味就覺得身心舒暢,而為了留住血腥的味道,它時不時就會外出獵殺小妖或者野獸,帶回山穀放血,不過可惜的是那些赤狐太警惕,它的獵物雖多,卻從來都沒有獵到過一隻赤狐。
但是它沒有放棄,它就不信那些赤狐永遠都不離開山澗!
又是無功而返的一天,日落之後,豺拖著一隻比它原身大了將近一倍的老虎回到山穀。
老虎還有微弱的呼吸,遍體鱗傷的身體不時抽搐一下,掙紮反抗的力道輕的可以忽略不計。
豺將老虎丟在了山穀中央的空地上任其自生自滅,老虎受傷太重,之所以沒死,全是靠著豺的妖力支撐,根本不可能有逃走的力氣,所以它毫不擔心。
沒有弄死老虎是因為死去之後它的血液會凝固,將會變得很難看,還不如讓它流盡血液而死,這樣才算物盡其用死得其所!
豺用癡迷的眼神看著老虎身下的鮮紅色血泊,就好像它看得不是血液,而是初戀情人一般。
時間一點一點過去,直到天邊最後一絲晚霞也消失不見,老虎體內的血液終於一滴不剩的全都流了出來,它留在老虎體內的妖力發揮作用,帶有強烈腐蝕性的妖力幾息之間就將老虎的身體皮毛全都腐蝕的幹幹淨淨,地麵隻留下了一灘腥紅的血液,就如同一大塊沒有任何瑕疵的紅寶石。
“世間最美麗的顏色莫過於此!”豺現出原形,紅色的狼趴在血泊旁輕嗅著血液的味道,發出滿足的歎息聲。
而就在它沉醉之時,它突然察覺到空氣中的一絲妖力波動。
山穀之中除了它,本不該有任何活物的。
“誰在那裏,滾出來!”它站起身眼神陰翳的盯著前麵不遠處的石堆,妖力波動就是從那裏傳出來的。
片刻靜謐之後,從石堆後麵走出一個一身紅衣的少女,她身上的氣息幹淨純粹,眼眸清澈明亮,若非剛才感應到的妖力波動,豺大概會以為她是個人類。
少女正是九歌。
對於自己的第一個狩獵對象竟然是狼穀的新主人,九歌的心情很微妙。
按理說,仇人的仇人就是朋友,豺也確實殺了很多狼族,算是為赤狐族報仇雪恨了,但是——
但是這個家夥實在太符合她的狩獵要求了,作惡多端,且沒有任何親人族人和朋友,殺它不會有任何麻煩,而且最重要的是,它是豺,孤月的骨架現在還擺在山澗入口處,如果再加上這一具,一狼一豺,讓它們一起給赤狐族守門,多有意思!
所以說,九歌其實是衝著收藏豺的骨架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