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不太想承認,可我的確要在長肉這件事上服輸。方原這個家夥在一天前發來消息,婚禮日期提前,我當時還在辦公室裏工作累得要死要活,他在電話那頭的聲音那可是一個精力充沛,元氣十足。搞得我真的是想找幾個群眾演員在婚禮當天去搶親。誰叫他在我一個工薪族麵前顯擺,婚禮的大小事宜全給我交代清楚,又不是我和他結婚。
不過作為朋友嘛,我看了看衣櫃裏寒酸的那一大堆地攤貨,又翻了下存折,自我安慰了好久才決定去買新衣服,等婚禮結束,再讓方原報銷。可是好不容易選上一件看得過去價格也比較合理的,我的小肚子寶寶鬧小情緒了,我再怎麼抬頭挺胸收小腹,我還就是穿不了這件衣服,果然啊,不運動就是會要人命的重大事件。
小姐,你可以再看看這件,參加婚禮不一定要穿裙子,更何況您又不是伴娘,選擇其它的衣服也很好。
這個導購員我喜歡,於是我果斷又選擇了一件普通的藍色豎條襯衫,又選了條小腳破洞褲,方原到時候看到我穿成這樣說不定會主動給我報銷。不過,我發現什麼時候我變得這麼,恩,算了,不說了,打我自己的老臉嘛,不是。
楊小姐很明顯還準備和我對著幹,近幾周所有我接觸過的案子,我提出的建議,她統統駁回,不說這種麵子不麵子的問題,她這種行為我隻能忍三次,然而她是一天的次數就有三次以上,所以我很生氣,後果,我還沒動手呢,我也不清楚,反正不會很好。
這都是婚禮之後要做的事情,現在是婚禮為重。我收到的請帖裏的嘉賓名單裏毫無疑問的出現了何沅,當然,還有沈落。我光想想就覺得那一天肯定尷尬的不要不要的。可我要去,就算隻能看看何沅,我也無所謂了。現在感覺想通了一樣,估計是因為最近睡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