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要寫這本書的念頭在腦子裏萌生的那一刻起,就像懷上了一個孩子。不管每天有多忙,都會努力讓她成長那麼一點點,希望她能早點出世。現在,她終於要見到世間的第一道光了。不管別人覺得她是美還是醜,喜歡她還是討厭她,我都愛她。
現在發現,寫東西的人總需要那麼一點傲氣,也不是說傲氣,應該說是對自己作品足夠的信心,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作品是能得到所有人的認可,能合每個人的胃口的。但如果它對得起自己,就算成功了一半。
誰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擁有千萬讀者,被眾人捧在手心,但寫作最本質的目的,最初讓你拿起筆的原因,應該是情不自禁地想抒發心中的一些東西,可能是情感,可能是思考,可能是感悟,可能是想象力,等等。至少我是如此。在找尋共鳴的同時,更多的是在為自己寫作。
曆史係讀書3年,寫下這本書也希望傳達和記錄這個時代的一段重要記憶。在史學家研究曆史的時候,任何一些對當時情況的描寫都特別重要。我想,如果寫下一些現在社會某一群人的狀態的文字也算是為記錄曆史作了一點點貢獻吧。大部分偉大文學家的作品之所以千百年後還在被不同的人翻閱,是因為他們創作的故事裏滿是那個時代的烙印,是文學,是曆史,也是生活。狄更斯的《霧都孤兒》表現了英國工業革命大背景下窮苦人民的生活,那是對社會不公的批判。他的《雙城記》更是一本曆史書,對處於大革命時期的法國進行了細致的描寫。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之所以能成為經典,是因為作者用超前的眼光記錄了浮誇和物質的“咆哮的20年代”。而中國的餘華把國家過去最殘酷和不堪的幾十年寫入骨髓。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清末和民國時期的留學潮是中國近代史上的重要一筆,而現在的留學潮更是如此,留學生必定會從每一個方麵幫助改變中國的發展和曆史進程。所以,無論是他們的生活,還是他們的所思所想,都是那麼的重要。他們該有的努力和承擔也是那麼的重要。對此,這本小說希望能夠記錄,也希望能夠產生有益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