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張邁昨天晚上給王晨曦換過紗布,按照記憶,此時真的就算是不用眼睛看,解開紗布,重新換上紗布也絕對不會差分毫。
剛剛王晨曦受傷的腳明顯一縮,說明她的傷勢在金瘡藥的治療下,經過一個晚上,已經沒有什麼大礙了。
“這藥就剩這麼一點了,你待會兒解開紗布,再將這些藥撒上,也就沒有什麼大礙了!”
說完,張邁放下手中的瓷瓶,轉身便已經出了房門。
關上大門的那一刻,房中傳來王晨曦如河東獅吼一般的暴怒聲,“張邁,你這個混蛋,以後別讓我在遇見你!”
好好的名字,為什麼非要和混蛋混在一起呢?
這是王晨曦正正式式的第一次叫張邁的名字,但是聽上去卻有種說不出、道不明的味道!
……
張邁,按照道理,他是讓王晨曦恐慌而又討厭的人。他的離去,對於此時的王晨曦來說,應該是值得高興的一件事情。
但是,當她歇斯底裏的吼完那一嗓子之後,王晨曦的心並沒有隨之放開!
望著她一向喜歡虛掩的臥室門,此刻大大開著,就仿佛她那顆倔強的心,被張邁硬生生的打開了一般,無可捉摸,但是痕跡卻那樣的明顯!
床尾上靜靜地躺著的金創藥瓷瓶,見證了這一切。
“混蛋!”
王晨曦一把抓起小瓷瓶,這是張邁留下唯一的東西,她的第一反應是要扔掉,可是舉在半空,遲疑了好一陣,最終卻是沒有扔出!
……
“咦!”
王晨曦一層層解開紗布,眼前的景象讓她大吃一驚,昨夜如此觸目驚心的傷口,隻不過才一夜的時間,竟然已經合在了一起,而且,如此大的傷口,在沒有服用任何消炎藥抗生素的情況下,居然沒有一點發炎的跡象!
王晨曦看了看手中的瓷瓶,瓶身清一色渾濁的白色中看不出一點點秦磚漢瓦的古樸氣息,更沒有景德官窯瓷器那樣的精雕細琢,隻不過是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瓷瓶。
這普通到了極點的小瓷瓶中裝著的紅紅的藥粉,更是讓人想不到一點修飾的詞語。
然而,事實擺在眼前,傷口如此神奇的愈合,那完全得益於這讓人討厭的惡臭藥粉!
王晨曦無意之間,竟然按照張邁臨走之前的話,一點點的將藥粉撒在了自己的傷口上,然後重新包上了新的紗布。
竟是沒有想到到醫院去檢查一下!
包紮好傷口,王晨曦躺在床上,想要再睡一會兒,可是一閉上眼睛,眼前閃過的都是張邁的影子。
“我該不會真的喜歡上那個混蛋了吧?”
王晨曦如此一想,當即搖頭,這種事情絕對不是她所希望的, 張邁和她理想中談吐優雅的白馬王子實在是相差太遠。
可是,等她中午強撐著爬起來想要尋找吃的,看到桌上放著的,還未來得及打開的早餐,又該是什麼心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