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喝著酒想著的時候,包廂房間的門被打開了,門口站著一個人仔細一看原來是王晨晨,這二貨穿得非常正式西裝革履,還打著一條藍色的領帶,帶著一個黑色的墨鏡,差點沒有認出來。
我們五個齊刷刷的看向晨晨,這個時候沈浩也不唱一千個傷心的理由了,因為他在唱歌的地方遇見了他最不想見的人,那就是音樂狂熱愛好者王晨晨。
“你怎麼知道我們再這裏的?”沈浩一臉迷茫的看著晨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說完就搶下沈浩手中的麥克風,唱起了狂熱的音樂,“死了都要愛,不哭到微笑不痛快,感情多深隻有這樣才足夠表白,死了都要愛……怎麼忍心怪你犯了錯是我給你自由過了火,讓你更寂寞才會陷入感情漩渦,怎麼忍心讓你受折磨……當你你眼睛眯著笑,當你喝可樂當你吵,我想對你好,卻從來不知道,想你想你也能成為嗜好……我隻想愛你到永久,希望能把你擁有,每天說一萬遍愛你夠不夠,我隻想牽著你的手,走到世界的盡頭,隻要有你我別無所求……”
這下沈浩也不講話了,直接拿起一瓶啤酒就和我喝了起來,唱歌他最怕和晨晨在一起,因為和他在一起你根本不要想碰麥克風,而且你更不要想出風頭,這裏就是他的天下,而王雷和吳飛周虎三個人沒有在乎,繼續玩著色子,麥克風在誰手中他們不在乎。
“媽的,這誰告訴晨晨我們再金碧輝煌的?我就避開這瘋子的,沒想到怕什麼來什麼。”
“管他呢,晨晨這麼愛唱歌就讓他去唱吧,以後說不定是個歌星呢。”我正說著呢晨晨就開始不唱了,拿著麥克風說道“今天很高興和我的幾個兄弟在這裏唱歌,首先請允許我向你們表達深深的敬意,其次是祝我們的友誼天長地久,所以我提議我們共同演唱一首小沈陽的【我的好兄弟】,雷迪桑俺的兄弟們一起來,願我們的友誼天成地久。在你輝煌的時刻,讓我為你唱首歌,我的好兄弟,心裏有苦你對我說,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一起過,苦點累點,又能算什麼,在你需要我的時候,我來陪你一起度過,我的好兄弟,心裏有苦你對我說,人生難得起起落落,還是要堅強的生活,哭過笑過,至少你還要我,朋友的情誼呀比天還高,比地還了闊,那些歲月我們一定會記得,朋友的情誼呀我們今生,最大的難得,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
這一次我們大家都在很認真的唱,不為別的就為我們青春的無悔歲月。這首歌唱完我們幾個情緒都很激動,包括王雷都很激動,此刻我感覺我們的感情好的不能再好,直到很多年以後我問道晨晨的時候,晨晨才說那時候的青春歲月無悔。
我們在金碧輝煌一直唱到晚上七八點,因為沈浩是買斷的,所以可以唱一天我們現在出來還算早的了,我們幾個全部沒有回家因為沈浩說要請我們一起去他家,我們也就沒有客氣,他父母是商人而且從來不幹預他交友,反而鼓勵他,就連王雷和晨晨都一起去了,畢竟美好的周末不瘋狂一下太對不起自己了。就這樣我們一行人全部來到了沈浩家。
作者有話說 :其實在寫這一章的時候,特別是寫到那首歌的時候我的情緒明顯很激動,沒錯因為當初我就是和我的兄弟們在唱歌的時候天天這首歌,現在回想起來真的美好的青春歲月。朋友兄弟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希望大家生活中也都有自己的兄弟,也都有自己的一段青春歲月,現在回想起來可能覺得很刺激,很好笑但是卻真真實實的感人,每個人都是有感情的,希望大家譜寫自己的青春和無悔的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