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最後下了如此結論:“由於來源不明的火災造成深度燒傷,導致死亡。”
1954年,《雷諾新聞報》報道了一個倫敦人的悲劇性的死亡——他在街上行走時,“竟然爆炸開了。他的衣服燃起一片烈火,頭發也燒光了,腳上的橡皮靴子也燒化了”。
1988年,法國有位女大學生瑪麗·瑪希也不幸死於自燃。瑪麗當時年方X歲,那天剛剛上完健身課,她和同學們說笑著進入浴室衝涼。當她打開冷水龍頭時,突然驚叫起來:“水這麼熱!”沒過多久,她的兩耳和嘴裏不斷冒出縷縷煙霧,隨即一聲尖叫,全身頓時變成一團火球。周圍的人撲上去滅火,卻是無濟於事,因為火焰像是從她的體腔內噴出來的;不出十分鍾,地上隻留下了一堆灰燼。
1988年,比利時布魯塞爾傳出一件更為神秘的新聞。27歲的雷諾和比他小3歲的未婚妻蒙娜麗並肩走在路上,當兩人停下腳步擁抱接吻時,雙方背部同時冒煙起火。火焰竄到4.5米高,僅僅30秒鍾,這對戀人成了一堆灰燼。超自然現象專家吉倫博士對此事作了詳細調查,他向新聞界人士說:“人們沒有看見外在的火源,很明顯,這場火始於這對戀人的身體內部。”
屍體也不能幸免
有時候,屍體也會發生自燃。
1958年7月,廣西省崇左縣有個農民中暑而死。因當時天氣炎熱,親屬怕屍體腐爛,當夜便借來一口棺材入殮。晚上11點多鍾,突然有人大喊:“棺材起火了!”隻見幾縷青煙從棺縫中鑽出來,不一會兒,煙越來越濃,且伴隨著難聞的焦臭味。膽大的親屬打開棺蓋一看,死者的衣服已經燒盡,肌肉燒焦。大家七手八腳地把火滅了,然後懷著惴惴不安的心情,匆匆將棺材送到野外掩埋了。
1973年12月7日淩晨,美國華盛頓州一個,叫比爾·薩特羅的男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在自己的車庫內。12月9日,死者的金屬棺材停放在教室裏舉行安葬儀式;還在祈禱時,金屬棺材突然烈焰騰騰。警察和消防隊聞訊趕到現場,他們打開棺蓋看到:屍體已化為骨灰,此外並未發現任何致燃物。
屍體的自燃現象表明:人體自燃似乎與人的意識和生命活動無關。
自燃現象是如何產生的呢?科學家們對這個問題進行了不懈的探索,發現了一些帶規律性的東西,提出了一些假說。
有哪些規律呢?科學家從近百個案例中發現:自燃的受害者中,男女比例大體一致,老幼均有。據測算,發生自燃的概率不到四百萬分之一;也就是說,每400萬人中,才可能出現一例。
更重要的是,自燃不屬於人類已知的任何一種燃燒。因為它具有如下特點:首先,它一般不會引燃周圍的可燃性物品。能將人體焚為灰燼的烈火高溫,居然對附近的東西秋毫無犯,這是令人難以想象的。其次,正如火葬專家指出的那樣:要把一具屍體化為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合攝氏1205度)高溫燃燒90分鍾,再經過華氏1800度(合攝氏982度)高溫燒60至150分鍾;即使這樣,屍體也隻是化為碎骨骨灰,而不是灰燼。然而,最嚴重的房屋火災,溫度不超過華氏1500度(合攝氏815度)。因此,那些短時間內把人體焚為灰燼的自燃,絕非我們所熟知的任何一種燃燒形式。
對於這種神秘的燃燒,科學家提出了許多假說。
有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他們把這種脂肪比喻為可燃的燭油。
有人認為,這是體內酒精含量過高所致。
有人認為,人體內可能存在著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它可以引起燃燒。
有人認為,人體內的磷積累過多,產生了“發光的火焰”。
有人認為,人體內有某種天然的“屯流體”,它能促使體內可燃性物質的形成與燃燒。
對此,人們已在我國的自燃幸存者唐江的身上,找到了一些證據:唐江身上有瞬間電流和電壓,這表明他有時候帶有靜電。不過,不能就此認定自燃是靜電放電的結果,而隻能推測是體內電流誘發了可燃性物質的形成與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