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為縣長們正名(1)(1 / 1)

小的時候,一聽到“縣長”之說就會打個激靈,不單單是我,我估計很多人從懂事起都是這樣。“俺娘說了”和“縣長說了”一樣偉大,所以縣長在一般人心目中,實在是個了不起的“大官兒”,大到好像能叫人生能叫人死似的。也許這與中國的傳統文化有關,“縣衙”、“縣令”、“縣官”、“縣太爺”,實在是老百姓眼裏的“老天爺”。別的官兒,大家可以不知道,但沒有人不知道縣長。長大以後有了閱曆,仍然敬畏“縣長”這一稱謂,覺得“縣長”才是個“官兒”。聽說有個認識的人去縣裏當縣長,其實是個副縣長,激動得睡覺時一直瞪著眼想他,反反複複回憶這個人的與眾不同。有一次跟幾個朋友到他工作的縣裏去,走到哪都覺得這是他的地盤,都歸他管,中午他來陪我們吃飯,看都不敢正眼看他,一看就臉紅脖子粗,話都結巴了。於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對縣長一職充滿著神秘感,心想,人家管了那麼大的一塊地方,管了那麼多的人,真弄不清縣長到底有多大權力,是何等的風光,每天都幹點什麼,是不是每天前呼後擁、花天酒地啊!

我在這裏口口聲聲說的“縣長”,並不是狹義上的,是對縣裏這一階層領導幹部的統稱,包括縣委書記、副書記、縣長、副縣長、縣委常委們。在中國,經過正式任命具有一定等級的國家工作人員,共有六個大的級別,即:股級、科級、處級、廳級、部級、國家領導人級,六級中加上副職,則是十二個級別。無論黨、政、軍還是哪個係統、行業、部門或者單位,基本上都是按照這一級別來任命幹部的,隻是稱謂和叫法的不同。然而,在公眾的習慣意識中,甚至是國家特別強調重點管理和對待的這個級別,則是“處級”,也就是“縣級”、“團級”,俗稱“縣團級”。“此件發至縣團級”、“此件傳達至處級以上幹部”、“中央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幹部每年報告家庭財產”,可見“縣處級”在中國地位的重要。這是因為這一級別和職位,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有獨立的決策權、人事權、財政權、執法權等。但是,同級不同職,正如同行不同利一樣,在“處級領導”中,“縣級領導”則是正宗的、龐大的“政府官員”群體,屬於“政界要員”,是社會及公眾所關注的熱門人群。

因此,我現在用“縣長們”來替代這一階層的“政府官員”,也是無可厚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