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大會選舉(1 / 2)

第七章 大會選舉

第二次的全體代表會議也是本次大會的第二次全體會議,按照大會預備會議通過的會議議程,這次全體會議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個階段是選舉新一屆縣委委員和新一屆縣紀委委員,第二個階段是通過上一屆縣委的工作報告和縣紀委的工作報告。

第一階段會議的任務主要是選舉,因此,大會還要通過幾個與選舉直接相關的事項,這些事項主要是通過大會選舉辦法,大會選舉的總監票人、監票人,決定大會選舉總計票人、計票人。因此,在會議工作人員清點到會人數並向大會當天的主持人黃俊生報告後,黃俊生宣布:“現在舉行河西縣第十六屆黨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今天應到會的代表一百二十九人,因事因病請假的代表四人,實際到會的代表一百二十四人,符合規定的參會代表人數,可以開會。首先通過大會選舉辦法。請大會工作人員宣讀選舉辦法草案。”

之後,大會分別通過了大會選舉辦法,大會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宣布了經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的大會總計票人、計票人名單。在按程序通過了這些與選舉相關的事項後,黃俊生要求大會選舉工作人員到位:“請大會總監票人、監票人到位,首先請就請總監票人、監票人檢查票箱,對票箱進行確認並落鎖。為了確保參會代表人數準確無誤,請總計票人、計票人再次對到會代表人數進行清點。”

在總監票人、監票人對票箱檢查完畢後以及總計票人、計票人再次清點到會代表人數後,黃俊生宣布:“現在請總計票人、計票人給代表們發放選票。”

作為執政黨,黨的各級領導機構實行的是委員會製。按照黨章的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而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同時,按照黨章和黨的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的規定,代表大會上選舉黨的委員會委員和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由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

因此,無論是哪一級黨代會,選舉產生的領導機構都是它的委員會,也即所有組成委員會的成員——黨的各級委員會委員,然後,再由這些委員們選舉產生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和書記、副書記。河西縣的這次黨代會需要選舉產生縣委委員二十五人,縣委候補委員三人;選舉縣紀委委員十三人。

由於河西縣這次黨代會沒有進行預選,按照差額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十五的規定,共有三十二人列為縣委委員、修補委員候選人,十五人列為縣紀委委員候選人。即在三十二人中選出二十八人作為縣委委員和縣委候補委員,在十五人中選出十三人作為縣紀委委員。按照大會通過的選舉辦法,縣委委員、縣委候補委員和縣紀委委員都按得票多少確定,其中縣委候補委員為取足縣委委員後的前三名確定為縣委候補委員。

盡管需要大會選舉的是三個職務,但按照大會通過的選舉辦法,縣委委員和縣委候補委員是一票選舉,所以分發到每個代表手上的選票隻有兩張,一張選舉縣委委員,一張選舉縣紀委委員。

在大會計票人給代表們分發選票的同時,黃俊生提醒著各位代表:“請各位代表領到選票後先不要填寫。要先檢查一下領到的選票對不對,有沒有領重了的,有沒有錯了的,有沒有印得不清楚的。如果發現手上的選票有問題,請立即給向工作人員提出,以便保證我們每個代表領到的選票準確無誤。同時,今天發給大家的選票大紅色的是選舉縣委委員的選票,粉紅色的是選舉縣紀委委員的選票。”這期間,總計票人向黃俊生報告了選票發放情況,黃俊生向大會報告道:“據大會總計票人報告,大會到會代表一百二十四人,發出選票一百二十四套,發出選票與到會代表數相符。現在我提醒一下各位代表,今天我們需要選舉縣委委員、候補委員二十八人,縣紀委委員十三人。即在三十二名縣委委員、候補委員候選人中選二十八人作為縣委委員或候補委員,在十五名縣紀委委員候選人選十三人作為縣紀委委員。按照選舉辦法的規定,各位代表對選票上所列人選可以投讚成票,可以投反對票,也可以投棄權票。投反對票的可以另選他人。投讚成票的,請在其姓名前的‘符號’欄內劃圈;投反對票的,請在其姓名前的‘符號’欄內劃叉。投棄權票的,不作任何符號。投反對票的,可以另選他人。另選他人的,請在選票的空格內寫上另選人的姓名,並在其姓名前的‘符號’欄內劃圈。投棄權票的,不能另選他人。但無論是投讚成票還是另選他人,每張選票上選舉的人數都不能超過應選人數。如果超過應選人數就是廢票。請各位代表在劃票時一定要看清楚並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