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必要介紹一下故事的女主角,就是我啦,嗯,我叫安南,一女生,一個總被人認為怪異的娃.。
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是那麼與眾不同的來自於初中畢業。那年我16歲,獨來獨往,臉皮超厚,大大咧咧,彪悍非常,自戀非常,癖好:裝**、調戲人、臭美、畫畫、唱歌、晚上看小說。同學錄上那比例高達80%的評論告訴我,同學眼中的我是那麼的個性,但是我不承認。不隨主流對我來說是件很嚴重的事,我害怕不受同學的喜歡,於是我無力的反駁著,試圖說服她們,我是一個很普通很普通的娃,隻是未果。
我第二次認識到自己的與眾不同是高中畢業。那年我19歲,已經溫柔許多,收斂許多,安靜許多,自戀也向自信邁轉變了許多,癖好:考試前畫畫,晚上看小說,逛街。班裏一個很嘮叨我男生告訴我“你可是咱們班的‘神女’啊!”。我很驚喜也很驚奇,我不知道怎麼著自己就被推上了‘神壇’,他告訴我“你不學習成績就很好啊,白天要睡8個小時啊,收作業的時候嚴肅若滅絕,調戲人的時候像流氓,博覽眾小說,又會畫畫,總之你就是俺們的神女”。學生心中總是在幻想著有那麼一個人,他帥氣而放蕩、優秀而不羈、嬉皮笑臉、十項全男、老師的寵兒、學校的亮色,而我恰好占了幾項。在那樣幹涸的土地上,一汪泥水裏有一遊魚,周圍的植物自是以之為珍奇。我苦笑,我一直知道自己在同學眼中是個被羨慕的娃,可正是如人飲水,我的冷暖我自知。高中,那不是一個能玩的下去的地方,那是一個注定唯有紮頭學習才能有收獲的地方,我的努力啊,半點未入他們的眼。他們認為我的怪異,我理解,我沒法跟她們解釋,隻是安然接受,被人羨慕的感覺也不錯。
當我第三次認識到自己怪異的時候是因為自我的男朋友,他叫郎風,那年我20歲。那時候我們關係很緊張,“你當你總是好的嗎?我隻是不說罷了,你的那怪脾氣”他有些生氣的說。他的話對我衝激很大,我一直以為他可以接受完整的我,後來才明白許多東西真的隻是我以為而已。我一直覺得我的另類是我不想言說的傷,而他這話徹底碰疼了我。越是疼越要驕傲的仰頭麵對,於是我迫使自己接受了這個可能是缺點的特點。至現在我已經喜歡上了我的另類,那是我的風格,那是我的氣質,那是我的名片。大學裏盲隨是件最要不得的事,而我想我的個性才不要為了求同而改變,這就是我,你喜歡或是不喜歡,我就在這裏。若是不喜歡,好吧,拜拜,不送。
這就是別人眼裏怪異的我,而經我多年研究,她們還是不懂我,我的怪異我懂得,欲知更多,且等我慢慢道來。
你有沒有愛過一個人,你有沒有恨過一個人,最後才發現他們不過是一個過客而已。那些曾經的愛恨情仇在時間麵前也不過是漸漸消融於水的濃濃顏料,攪亂一汪淨水後卻又慢慢的退出人的視野,可他們終究是來過了,哪怕以後隻是一抹蒼涼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