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嬌還沒說要去呢,春都連忙跑了,魏英歌很嚴重的懷疑,他隻是不想讓她們倆個人去青樓罷了,這種事明說就好了,至於找那種無聊的借口嗎?
等到人走遠了,念嬌才說:“也好,反正我也沒地方去,去哪裏都一樣。”
魏英歌淡淡的想,究竟是當一隻錦衣玉食的金絲雀好,還是雜食動物號稱城市清道夫的烏鴉比較好了。
結果,當然是後者。
她們倆個人站在街邊,念嬌自從帶上了紗巾之後,到不那麼矚目了,但是美人就是美人,臉被遮蓋了,身上的氣質跟身材卻是怎麼也改變不了的。
魏英歌摸著下巴想,也許鳳清竹派春都過來,不是為了防止念嬌逃走的,而是真的擔心她的安全,人紅是非多,更何況是像念嬌一樣卿本佳人的女子呢?這裏是京畿,行為放蕩的公子哥比比皆是,沒準忽然就會冒出來個調戲良家婦女的,上次那個常勝,不也是大白天就公然調戲嗎?
話不能說的太早,魏英歌剛想完,眼前就有個調戲良家婦女的,她的嘴角抽了抽,呃——她又不是神婆,至於猜測的那麼準麼?
“……”魏英歌看見了,念嬌也跟著看見了,魏英歌還是第一次見到念嬌的眼裏發著狠光,魏英歌想,她是不是打算英雄救美啊,不不不是美女救美女啊?下一秒念嬌就跟著竄出去了。
魏英歌本身就覺得自己不是什麼大俠,見義勇為的事她幾乎不會去做,隻是單純的不想惹上麻煩,就像那個時候……
吃一塹長一智,做過的一次錯事之後,她就不會再做第二次了,這次要不是念嬌先衝出去了,沒準她會跟那些成中百姓一樣當個睜眼瞎什麼都沒看見。
魏英歌跟著念嬌的身後,硬著頭皮的走了過去。
被調戲的女子,帶著紗巾,看她身上穿著的服飾料子,大概是哪個大戶人家的小姐,隻是穿著很樸素,她的身形聘聘,手指纖纖,潔白細滑,身邊還跟著一個十五六歲的姑娘,穿的也是好料子,要不是比那位姑娘的氣質相差很多的話,她也會被認為是哪家大戶人家的小姐。
那丫頭擋在被調戲的女子麵前,橫眉豎直的喊:“放肆!京畿城中,皇城之下 ,朗朗乾坤,你竟然敢調戲良家婦女?!”
登徒子腦滿肥腸,大冬天的臉上竟然一臉的油,他非但沒被那丫頭說怕,反而連同丫頭也跟著調戲的,用粗胖的手指刮了一下她的臉,嚇的小丫頭哇哇直叫,要不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主子,想必那丫頭早就已經跑了。
“沒想到小姐的身材不錯,連身邊的丫頭都長的細皮嫩肉的?皇城之下又如何?小爺我一沒強搶婦女,二沒碰到小姐,就碰了你這丫頭的小臉蛋罷了,怎麼的?你還想去那衙門告我去啊?”
“你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