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序言(1)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規定,一個合格的投資者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年收入在20萬美元以上;
2夫婦兩人年收入達到30萬美元以上;
3擁有100萬美元以上的淨資產。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出的這些要求,雖然可以使普通投資者避免被卷入世界上最冒險的投資遊戲中去,但同時也讓普通的投資者遠離了那些世界上最好的投資項目。這也就是“富爸爸”叢書反複告誡普通投資者的“不要做普通人”的原因。
白手起家
本書要從1973年我從越南回國時寫起,當時我還有不到一年的時間就要從海軍陸戰隊退役了。這意味著在不到一年之後我將沒有工作,沒有錢,也沒有資產。所以本書開始時所要描述的我當時的境況就是大多數人都了解的一種境況,就是白手起家的階段。
寫這本書對我而言是一個艱苦的過程,我曾經四易其稿。第一稿是以最低年收入至少為20萬美金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的特許投資者的標準起頭來寫的。但當第一稿完稿後,我的合著者莎倫·L·萊希特提醒我富爸爸的90/10金錢規律。她說:“你現在的這本書講的是富人進行的投資項目,但事實上在美國隻有不到10%的人年收入在20萬美元以上,而符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的這個所謂資格的特許投資者的人數還不足我們總人口的3%。”由此我開始意識到寫這本書的困難之處就在於不僅要寫年收入在20萬美元以上的富人的投資, 還要兼顧所有的讀者,無論他們當前是否有實力進行這樣的投資。這確實很具挑戰性,這也是我將本書重寫了四遍的原因。
現在呈獻在您麵前的這本書將從最基礎的投資水平講起,逐漸上升到最高級、最複雜的投資者水平,不以“特許投資者”為開篇,而是從1973年時的我談起。因為那時的我沒有工作,沒有錢,沒有資產,那種情況是我們中很多人都曾經曆或正在經曆著的。1973年時,我惟一的夢想就是有一天變得很有錢並且有資格和富人做相同的投資。那些投資是鮮為人知的,是寫在財經報紙上的,是被投資經紀人在店頭推銷的項目。本書就是從我一無所有但心存夢想並心中牢記著富爸爸的指導,帶著我要與真正的富人一樣做同樣投資的理念寫起。
所以不管現在你到底有沒有錢去投資,也別管你對投資這碼事知道多少,你都會對這本書感興趣。在本書中我們盡可能地用最簡單的語言去探討那些非常複雜的投資問題。本書正是要獻給那些無論有多少錢,但希望成為更聰明的投資者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