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治阮大铖國之道,治吏為要。吏治清則國脈旺,吏治濁則國勢頹。毋庸置疑,吏治腐敗是最大的腐敗,是社會政治生活中諸多腐敗的源頭,為害最烈。而吏治腐敗的基本形式是貪汙受賄。
以生產資料和人占有為特征的私有製是貪官賴以發生的經濟基礎和社會基礎。原始社會時,先民們共同主產,均衡分配生活資料,基本上不存在剩餘,因而也就不存在公有財產為個人占有的現象。隨著社會主產力的發展,主產出現剩餘,私有欲望萌芽,財富分配過程中開始出現強暴者無償占有他人勞動成果的現象。“徇財曰貪,玷官田墨”,貪官一詞隨之誕生了,”‘貪人敗類”伴隨著私有製出現了。春秋時期我國的第一個大貪官是羊舌鮒,他知法犯法,貪財貪色,被定為“墨”罪,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被法律判定的貪官。可以說,羊舌鮒是貪官的“鼻祖”。
在中國數千年曆史上,貪官總是懲而不絕,而且胃口越來越大,手段越來越狠,數量越來越多。清代人貪官和坤,他被籍沒的家產折合白銀八億兩之巨,比清王朝十午的總收入還多,創下了貪汙受賄的最高記錄。貪官們身居要職,肆天忌憚,利用手中的權力,瘋狂地聚斂錢財,貪汙受賄,致使辱國、敗政、害民、壞業,成為社會一大公害。
貪官的表現形式天外乎貪財、貪色、貪權、貪位、貪圖各種享樂。為了撈取錢財,滿足自己奢侈的生活,他們各種手段無所不用,主要有收受賄賂、侵盜霸占、貪汙巧取、敲詐勒索、出賣官階、枉法賣獄、出賣機害、請托分利、壓價強購、和設官卒、私分公物等等,充方暴露出他們的貪婪本性和醜惡嘴臉。
貪有術,然而有限。宋代宿州太守陳皤,因貪汙被處極刑。臨刑前他索筆寫下《臨刑持》:“積玉堆金官義崇,禍來倏忽變成空。五年榮貴今何在,不異南柯一夢中。”他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一個教訓:貪贓、枉法得來的富貴,猶如南柯一夢,是不會長久的。
貪官不僅遭到曆代勞動人民的切齒痛恨,統治階級內部的有識之十也不斷對此進行打擊,並建立了一套反貪贓的法律、機製和措施,但並沒有從根本上杜絕貪官的產生和貪汙腐敗現象的泛濫。
古人雲:“以鋼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衰;以人為鏡,可從明得失。”揭露批判中國曆代貪官的劣跡,可以警醒世人。為此,我們編寫了這本《中國曆代貪官傳》。翻閱史冊,貪官如蟻,流惡不盡,馨竹難書。在本書編寫中,我們比較係統地選擇了上自先秦,下至二十一世紀初中國曆史上每個朝代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貪官。我們在寫作上堅持揭露其貪婪的本性和惡劣的手段,進而揭示產主貪官的階級根源和社會根源,以示今人。材料運用上以確鑿的曆史事實為依據,不杜撰,不妄言,在如實敘述的同時,注意可讀性,以飽滿的筆墨對貪官們殘民肆虐、巧取豪奪、營和舞弊、貪汙受賄、聚斂錢財、窮奢極欲、荒淫糜爛等種種惡行,進行了無情的批判。深刻揭露他們對社會的種種危害,以引起人們的警惕。
由於學識有限,本書編寫中難免存在一些疏誤和缺點,我們熱誠歡迎廣大讀者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