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彩毛鼠似乎真的沒有這麼好運,那巨鷹像一隻利箭速度極快的俯衝下來將它抓走了,它的爪子慌忙的扔下了自己捕捉到的麻爪,我看到那隻彩毛鼠在空中就被巨鷹啄食了頭部,這隻巨鷹大概餓極了,還好巨鷹選擇的不是我作為目標。
可能是我長得還不夠大,它對我不感興趣,我掂量著自己肥胖的肚子,撕下彩毛鼠幼崽的大腿,大口嚼食。
我必須要幫那隻彩毛鼠飼養那幾隻幼崽,這樣等我餓的時候就可以吃到新鮮的彩毛鼠肉。
這種飼養的意識,也是在發展我的王國時才培養出來的,如果是我曾經,我一定在去到彩毛鼠的窩裏時就將他們全部殺死了。
等我吃飽喝足,我小心翼翼的利用岩石的掩護靠近彩毛鼠的窩,將那隻麻爪的屍體用長矛挑到了彩毛鼠的窩裏,那些幼崽吸吮著麻爪身上的汁液。
我對麻爪的汁液不感興趣,因為那種綠色的液體讓我覺得惡心,就算死我都不想吃那東西,但是在我的王國裏,有人用它的液體做了一種可以治療爛瘡的藥。
我看著自己的腹部的傷口有些灌膿,就嚐試著用麻爪的汁液塗抹,突然那些汁液像能腐蝕我身體一般滲入進我的腹部,我疼痛的打滾,嚇得那些幼崽都不敢進食了。
沒等我疼得頭暈眼花,我摸了摸自己腹部,傷口竟然奇跡般的好了許多,而且還消了炎。
我知道麻爪的汁液竟然有這麼大的功效,又塗抹到了我那隻斷臂上,這讓我的傷恢複得更快了,這時候我臨時把彩毛鼠的窩,當成了自己的家,這些幼崽也當成自己的孩子,不過如果餓的時候,我就會殺一隻來吃。
哪隻快要長出牙齒,我就殺那隻,我一邊觀察這個山脈還有沒有其他的部族在居住,一邊我每天都在快速的奔跑,把我的肥肉逐漸的練成了肌肉,而那窩彩毛鼠也還剩下最後一隻最瘦,最可憐的,這讓我想起了可憐的自己,我忍住,沒有吃它,選擇了重新去捕獵。
也許是因為我的仁慈,那隻彩毛鼠為我引路找到了一隻正在準備捕食的麻爪。
麻爪捕食的對象是金毛雀,這種雀以土裏的蚯為食,長得不是很大,能發出一種清脆的鳴叫,在這種山脈尤其的多,但是金毛雀非常的機警,所以想要捕食也不是這麼簡單,麻爪會把自己藏進泥土裏,把自己的腳當成是蚯來吸引金毛雀,一旦金毛雀捉麻爪的腳,它就會向金毛雀噴毒液,一噴一個準。
那彩毛鼠引導我看見了麻爪捕食金毛雀,這次一舉兩得,我把麻爪賞給了彩毛鼠,自己吃了金毛雀,而且之後我就和這隻彩毛鼠相依為伴。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開始懷念起自己在王宮的日子,享受那種萬人敬仰的滋味。
如今我的部下隻有身邊這隻彩毛鼠了,真是世事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