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理想國家方案的構想
柏拉圖以理念為核心的哲學體係
柏拉圖(古希臘哲學家,前427~前347,出生於雅典的名門望族)生活在雅典民主製度由盛而衰的時代,他從青年時代起就決心獻身於政治,認為隻有在正確哲學指導下才能分清正義與非正義從而公正治理城邦。公元前339年,他的老師蘇格拉底被衰敗的雅典民主製度判處死刑,理由是被指控腐蝕雅典青年的靈魂。蘇格拉底的死,使柏拉圖對民主政府深惡痛絕。因此,柏拉圖外出遊曆尋求治國良方。
雅典的現實讓他感到失望,三次西西裏之行試圖把他的政治理想付諸現實,亦以失敗告終,在理想和現實的深刻矛盾中他不得不退而著書,探尋治國學問,建立理想的政治經濟社會。
他的著作大部分是關於政治和道德問題,也有關於形而上學的哲學和神學。
三等公民 從事經濟
柏拉圖的經濟學說,集中反映在他的主要著作《理想國》和《法律論》中。柏拉圖為了實現奴隸主貴族政治、鞏固奴隸主階級的統治,提出了理想國家的方案。在方案中社會分工被作為理想國家的構成原則。他從社會分工來論證組織管理國家的原則,並從使用價值來看分工,他認為人的需要是多方麵的,但人所具有的才能卻是有限的,因此人們必須分工。同時,為了要滿足人們多方麵的需要,也必須互助。分工能增進效用的質和量,分工是社會分為等級的基礎,互助使人們聯合成團體和國家。柏拉圖認為,社會分工是由天生的秉性決定的,人們不能互相交換職業和地位,否則就違背了人的天性。
“理想國”按照人們的天性進行分
工使整個社會分成三個等級:第一個等級是國家的執政者,是富有理性和知識的哲學家們,他們的職責是治理國家和教育人民,在國家中的統治地位正是通過這個階級而體現出來的。
第二等級是國家的保衛者。即武士階級。武士階級是指專門從事戰爭的軍人階層,這些人雖然也屬於統治階級,但隻是統治者進行統治的保衛者和輔助者,在“理想國”中的地位僅次於統治者階級。他們是神用銀子創造出來的,擁有天賦靈魂中的意誌部分。他們以“勇敢”為美德,其天賦職能就是防禦敵人,保衛國家,以武力為手段實現統治者的意誌,忠實地為統治者階級效勞。
第三等級是提供生活資料的人,即勞動者階級。勞動者階級是由農夫、手工業者和商人等組成的。這些人構成了“理想國中”的最低等級,即被統治階級。柏拉圖認為他們是神用銅鐵創造出來的,隻擁有天賦靈魂中的情感部分。他們以“節製”為美德,其天賦職能就是生產社會的物質財富,供統治者階級享用。
從以上所述可以看出柏拉圖思想的主要傾向,即第一、二等級的人,都是天生的統治者,最適宜從事腦力勞動,而第三等級的人不能擔當治理國家的重任,隻能從事經濟活動。柏拉圖主張實行奴隸主階級的財產公有製,在第一、二等級中消滅私有財產,隻有第三等級能保留私有財產。因為第一、二等級是國家的統治者,為了能更好地治理國家,他們不應擁有私有財產,而應由國家來供應他們的一切生活需要。在理想國的統治階級中不但實行共產,而且共妻、共子,以此來消除統治階級的內部矛盾,維護奴隸製。柏拉圖認為,自給自足的農業是理想國的經濟基礎,而手工業是低賤的,最好讓奴隸從事手工業勞動,而商業是一種惟利是圖的不體麵的行業,應該讓外國人來經營,但國家要製止商人取得過多的利潤,限製高利貸活動。他還認為貨幣隻是為日常交換服務的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他反對把貨幣用作貯藏手段。柏拉圖的經濟學說,反映了奴隸主貴族的利益,是為鞏固奴隸製自然經濟服務的。
理想國度 哲學為王
柏拉圖不僅以理念論證明存在著一個國家的理念即理想國,而且考察了現實存在的4種政治製度,這就是榮譽政製、寡頭政製、民主政製和僭主政製。在理想國即賢人政製之下,最靠近的是榮譽政製。它的特點是好勝爭強,貪圖名譽,相應於斯巴達的政製。由於私有財產的破壞,它演變為建立在財產資格基礎上的寡頭政製,由少數富人掌握統治權。這種政製極端重視財富而造成了統治者的無能,被統治的貧民就起來革命,建立了民主政製。民主政製最大的優點是自由,然而過分的自由則破壞了它的基礎,由專製統治來結束極端自由的無政府狀態,這就產生了僭主政製。從理想的賢人政製到僭主政製是依次下降的。柏拉圖在《理想國》中認為法律無用而主張人治,期望出現哲學王來統治國家。
《理想國》討論的主題是正義問題,《理想國》首先討論了國家的正義。柏拉圖認為一個好的國家應該具備智慧、勇敢、自製、正義這4種德性。國家的智慧要求它有治理整個國家的知識,隻有少數人才具有這樣的智慧;國家的勇敢屬於保衛它的衛士;國家的自製是一種和諧,當統治者與被統治者能夠和諧一致,這個國家就達到了自製。若一個國家有了這三種德性,也就有了正義。正義就是不同階層的人們按照各自具備的德性為國家作出最好的貢獻,亦即各盡其責而不幹涉他人,這就是正義的原則。假如木匠去做鞋匠的事情,工人商人企圖成為軍人或統治者,那就是不正義。因此,正義不是其他3種德性之外與它們並列的另一種德性,而是在它們之上,對它們普遍適用的德性。個人的正義與國家的正義是相同的,毋寧說國家的道德品質來源於個人。人的靈魂具有理智、激情和欲望3個部分,其中理智是智慧的,起著領導作用,激情服從它,是它的助手,欲望占據最大部分,它貪得無厭,必須受到理智和激情的控製。能夠識別這3個部分的各自利益便是智慧,能使快樂與痛苦服從理智控製的激情就是勇敢,這3個部分以理智為領導和諧相處即是自製。這3個部分各盡其職,各守其責,協調一致,使靈魂能夠自己主宰自己,這就是個人靈魂的正義和健康。否則,如果各部分相互爭鬥,就會造成靈魂的不正義。因而個人的正義與國家的正義是一致的。柏拉圖認為,要想實現國家的正義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讓哲學家為王,因為哲學家是真正愛智慧的人。
柏拉圖把世界劃分為可感世界與理念世界,那些隻愛好具體事物如美的聲調或形象的人隻有意見而無知識,隻有那些認識美自身即美的理念,而且將其與具體事物區分開,而不互相混淆的人才是有知識的人。知識的對象是真實的存在即理念世界,而意見的對象則是介於存在與不存在之間的現象世界。為了使一個國家受哲學統治而不至腐敗,最根本的就是讓有哲學才能的人接受好的哲學的訓練,而在需要學習的知識中,最重要的就是善的理念,因為正是由於它正義等等才是有用的和有益的。柏拉圖通過“太陽”的比喻說明,正如太陽是可見世界之所以可見的原因,善乃是理念世界中一切理念的存在原因,它是最高的理念。他又通過“線”的比喻進一步將兩個世界劃分為四個部分:第一,影像;第二,影像所像的實物;第三,數理對象。靈魂將影像的實物作為影像來研究,它隻能從假設出發下降到結論;第四,理念。靈魂從假設出發上推到第一原理,它不再使用影象而是使用理念來作係統研究。前兩個部分屬於可見世界,後兩個部分組成了可知世界。與此相應,靈魂的狀態也可以分為4個階段,這就是想象或猜測、信念、理智和理性。柏拉圖通過“洞穴”的比喻指出,認識的4個階段並不是後天學習的發展過程,而是“靈魂的轉向”。因為靈魂本身具有一種認識能力,教育隻是使這種能力掌握正確的方向,使它從黑暗轉向光明,從現象的世界走向真實的世界,因此教育也是《理想國》的重要主題之一。柏拉圖設計了一套理想的教育課程,按照次序將靈魂從可見世界逐步引向哲學,其目的是為了培養國家的統治人才,促成他們的靈魂轉向。
既然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存在著尖銳的矛盾,我們又如何能夠使人們不喪失對理想的信念而心甘情願地去追求真正的正義呢?柏拉圖通過靈魂不朽和靈魂輪回來解決這個難題。他認為對於德性所能給予的最大獎賞就是靈魂不朽。靈魂不朽指的是理性的靈魂不朽,因為在靈魂的3個部分中隻有理性能夠代表它的本性。這樣的靈魂既不會被內在的惡,如不正義等所毀滅,也不會被外來的惡,如疾病等所毀滅,它是永恒存在的。一個正義的人無論生前還是死後都會受到神的照顧,即使他身陷不幸,神也不會忽視他,而一個不正義的人即使最初可能得到一些好處,但最終將受到神的懲罰。
《理想國》在哲學史乃至人類思想史上產生了廣泛深遠的影響,凡是知道柏拉圖的人幾乎都知道這部著作。柏拉圖的《理想國》不僅對他以前的唯心主義哲學思想作了最為完整係統的表述,而且在人類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一個完整係統的理想國家方案,構成了以後各種作為社會政治理想而提出的烏托邦方案的開端。
烏托邦方案發軔 思辯辯證法頂峰
《理想國》被人們廣泛閱讀。需要指出的是,柏拉圖的政治製度經濟思想,在現實生活中沒有被采納。從柏拉圖至今的大部分時間裏,歐洲許多國家實行王位世襲製。最近的幾個世紀裏,一些國家以民主製的原則組織政府。與此同時,也出現了軍事獨裁,或是極有煽動力的獨裁統治,比如像希特勒和墨索裏尼領導下的政府。但沒有任何一種政府與柏拉圖的理想國相似。
雖然沒有任何國家采用柏拉圖的原則,但是中世紀天主教會的立場與柏拉圖所說的管理階級有著驚人的相似。中世紀的天主教會由自我不斷完善的精英組成,這些人大都接受過正統的哲學訓練。原則上講,教士不能結婚(女人被排除在外),他們關心的是廣大俗世百姓的生活。
柏拉圖的思想對美國也產生了影響。美國憲法中的許多條目與柏拉圖的政治理想相似,它試圖尊重民意,讓最傑出、最優秀的人掌管國家。
從某種程度上講,柏拉圖的影響是微妙的和間接的。他的政治經濟理論,以及他關於道德和形而上學的討論,影響了後來的許多哲學家。
縱觀柏拉圖的一生,可以說他做了兩件大事。一件是創園辦學;一件是研究哲學。他的哲學思想其中也包括了他的政治理想、經濟觀點等。從這兩點看,他和古代的孔子倒是十分相似。柏拉圖以辛勤的學術工作,為自己修建了一座雄偉的豐碑,那就是以他的名字相聯係的“學園”對推動人類思想的發展產生的巨大影響。
作為哲學家的柏拉圖,對西方哲學的影響是巨大深遠的。由柏拉圖所創立的以理念為核心的哲學體係,把理念推向了古代思辯辯證法的頂峰,而且一直影響、製約著西方哲學思想的發展。在一定意義上講,他是西方傳統文化的奠基者和傑出的代表人物。
古希臘文明的智慧濃縮 亞裏士多德百科全書式的思想體係
亞裏士多德(前384~前322),出生於希臘北部的馬其頓王國斯塔吉拉,他是古希臘繼柏拉圖之後偉大的哲學家、思想家、科學家。他生活在古希臘奴隸主統治的城邦從繁榮走向衰落並且出現嚴重危機的時代。伯羅奔尼撒戰爭後,雅典社會各個階層都受到戰爭的影響,社會矛盾日趨尖銳化,城邦製國家出現動蕩、馬其頓族乘虛而入,開始征服希臘各邦。公元前338年以後,希臘各邦成為馬其頓的附屬國。亞裏士多德對當時城邦製的危機深有所感,極力尋求挽救城邦製的有效辦法。公元前326年他根據對希臘158個城邦製的調查寫下了有名的《政治學》巨著。在此前後,他受他的老師柏拉圖思想影響,此外還受前輩蘇格拉底的思想影響,並在社會實踐理論的指導下,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思想體係。
亞裏士多德在他的著述中認為,人類社會及社會的各個方麵,都是思考與分析的客體,宇宙萬物不被神、機會、幻術所控製,而是遵循一定的規律運行,人們應當通過實驗和邏輯分析,得出自己的結論。正是這種反傳統、反迷信與神秘主義的思想指導,又加上他有幸得到歐洲哲學先導柏拉圖的親自教導,他擺脫和發展了前輩柏拉圖的思想,但亞裏士多德的哲學動搖於唯物主義和唯物主義之間,也動搖於辯證法和形而上學之間,最後偏重於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
他所留下來的大量著作,在中世紀歐洲基督教會中,具有和《聖經》同樣的權威。
經濟學說 取財致富
亞裏士多德的經濟學說主要見於他的名著《政治學》和《倫理學》中。
亞裏士多德認為政治學研究的是國家製度,經濟學是研究取財術或致富之術。在經濟學論述中,他指出有兩種取財術,一種是為家庭和國家取得必要的有用物品的“家庭管理”;另一種是追求貨幣增殖的“貨殖”。“家庭管理”的目的是取得真正的財富,這些財富是通過農耕和遊牧方式取得的,這些財富的取得,是為了滿足人的消費需要,而人的消費是有一定限度的,這是合乎自然的。而“貨殖”的目的是“增加貨幣”,是為了致富,因而它的目的是無限的。“貨殖”把追求貨幣無限度的積累作為目的,這是違背自然的,用貨幣來直接追求貨幣增殖的高利貸活動,更加違反自然。亞裏士多德主張,凡是合乎自然的,就是合理的,應該肯定,而不合乎自然的,就是不合理的,應該否定。因此他反對大商業和高利貸。作為統治階級的亞裏士多德,這畢竟是他的局限性和時代視野造成的偏見倫理觀。亞裏士多德為了鞏固奴隸製的自然經濟,也反對商品經濟,但他又不得不承認商品交換是必要的。所以他把商品交換限製在滿足家庭經濟的自然需要的範圍內。但是他肯定物物交換和為自然需要服務的小商業,認為應包括在“家庭管理”之內。同時他還考察了商品交換經曆了商品——商品;商品——貨幣——商品及貨幣——商品——貨幣的曆史發展過程。他通過商品經濟的發生和發展區分了作為貨幣的貨幣和作為資本的貨幣,區分了簡單商品流通和作為資本的貨幣流通的兩種形式。並對商品經濟進行了考察,指出了物品有兩種用途和屬性,一種用途是供人使用,這是物品固有的屬性;另一種用途是用於交換,這不是物品固有的屬性,因為物品開始不是為交換而製造的,這是後來區分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開端。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觀點。不但如此,亞裏士多德最早分析了商品的價值形式,他認為一種商品的價值可以通過任何別一種商品來表現,兩種不同的物品之所以能作為可通約的量而發生關係,是因為他們在質上具有等同性。正如馬克思所指出,亞裏士多德在商品的價值表現中發現了等同關係,正是在這裏閃耀出他的天才的光輝。然而由於他是奴隸主階級的思想家,以及他所處的社會曆史的限製,亞裏士多德並不清楚這種等同關係究竟是什麼,沒有也不可能找出商品之間都含有等同的人類勞動,而錯誤地把這種等同的東西歸結為貨幣。從這點看,這也是時代造成的,對此,我們不能苛求古人。
政治學說 理想政體
亞裏士多德對人類最突出的貢獻莫過於他的被稱為西方哲學聖經的《形而上學》及被稱為西方政治學開山之作的《政治學》。
《政治學》就內容而言,可分為兩大主題:論述理想的城邦和現實政體的各種類型。
關於理想城邦,亞裏士多德提出,城邦是若幹公民的組合,要闡明城邦製,首先要研究“公民”的含義。他認為,政治權利是公民資格的真正條件,凡是有權參加議事和審判職能的人,就是一個城邦的公民。城邦就是為了維持自給自足的生活而有一定人數的公民集團。構成一個理想城邦的基礎是一定數量和質量的人民和土地。人口要有限製,國土麵積不可太大,也不可太小,城邦位置的選擇從軍事角度和經濟角度來看,都應是合適的地方。
關於城邦的理想政體亞裏士多德認為,凡是照顧公共利益的各種政體都是正宗政體,那些隻照顧統治者利益的政體則是正宗政體的變態。以統治者人數的多寡來區別,任何政體如以財產為憑,一定是寡頭政體;如以窮人為主體,則一定是平民政體。不過,主張平民政體的人不應認為人們出身相等,就應一切權利都相等;主張寡頭政體的人也不應認為人們的財富不等,就應一切權利都不相等。
城邦的目的,不僅求人類的生存,而且要實現共同的優良生活。誰為此目的貢獻最多,就應該在這個城邦享有較多的權利。他認為要實現製度的正義,就需以法律為治,他所說的法治有3項要素:第一,它是為了公眾利益而實行的統治,以區別於為某個階級或個人的利益的專橫統治;第二,統治的實施須根據普遍的法規而不是根據專斷的命令;第三,法治意味著對自願的臣民的統治,以區別於僅靠武力支持的專製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