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茨酷愛的是科學。他不像父親那樣熱衷法律,卻也無師自通,很小就是談生意的高手——他曾與姐姐克裏斯蒂私下“達成”了一項議定:基於非獨占原則,讓他能隨心所欲使用她的棒球手套。為了享受這種權利,小蓋茨付給姐姐5美金,並要求她簽下一份合約。
多年以後,迅速成長的比爾·蓋茨的經曆賦予了一位日本漫畫家激情與靈感,他便以蓋茨為藍本,為筆下所繪的漫畫角色取名為少年江普(YoungJump)。和蓋茨一樣,那個藍色眼睛、淺黃色頭發的卡通少年廣受孩子們崇拜與歡迎,因為畫中的“江普”勇敢追求高科技的冒險遊戲,並且千錘百煉,百折不撓。
可以設想,這個“卡通少年”應該頭框一個“電腦屏幕”,腰間斜挎一個“算盤”——因為他不僅熱愛探索高科技,還是一個十足的買賣高手。
比爾·蓋茨算得上是個“人精”。他是在明確了自己的愛好以後,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為了自己的理想,朝著自己的目標“走”的。
成功者的麵前不能沒有目標,但衡量一個人是否成功的標誌,卻並非總是那些令人難以企及的偉大事業或成就,並非總是某個巨大的、最終難以完成的具體目標。成功可以體現在夢想成真的結果之中,也可以體現在努力奮鬥的過程中。假如在這個過程中真正發現了你真實的自我,或實現了自我的超越,假如你在這個過程中真正體會到了戰勝各種困難和不利環境的喜悅,假如你在這個過程中為人類社會的和諧與發展做出了你應有的貢獻,假如你在這個過程中,為後來人探明了道路,創造了更多的成功機會,那麼,誰還能否認你的成功呢?
你會在這個過程中體會到希望、幸福和快樂,因為歸根到底,成功是一種人生的境界。
成功可以改變你的人格和尊嚴
比爾·蓋茨認為成功不僅可以改變一個人的生活,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夠維護一個人的人格和尊嚴。
美國著名小說家傑克·倫敦在成名之前可謂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地痞流氓。戴爾·卡耐基在《偉大人物5分鍾傳記》一書中是這樣評述傑克·倫敦的:
60年以前,一個流氓偷乘一輛貨車到了巴弗羅城,開始了挨家挨戶乞討的生活。警察把他當成無賴逮捕了起來,法官判他在監獄中做30天的苦工,一連30天,他天天都要開山劈石,除了有少量的麵包和水維持生計外,其餘什麼也沒有。
但是6年後,這個流氓,這個以前的酒徒、惡棍竟成了美國西部沿海最受歡迎的人。他受到加州社交界的殷勤款待;他還是小說家、批評家以及編輯們熱烈讚揚的對象;他被譽為文學界一顆璀燦的明星。
他在19歲以前,還從來沒有進過中學。他在40歲時就死了,可是他卻給世人留下了51部巨著。
傑克·倫敦的童年生活充滿了貧困與艱難,他整天像發了瘋一樣跟著一群惡棍在舊金山海灣附近遊蕩。說起學校,他不屑一顧,並把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偷盜等勾當上。不過有一天,當他漫不經心地走進一家公共圖書館內開始讀起名著《魯濱遜漂流記》時,他看得如癡如醉,並受到了深深的震動。在看這本書時,饑腸轆轆的他,竟然舍不得中途停下來回家吃飯。第二天,他又跑到圖書館去看別的書。一個新的世界展現在他的麵前——一個如同《天方夜譚》中巴格達一樣奇異美妙的世界。從這以後,一種酷愛讀書的情緒便不可抑製地左右了他。他一天中讀書的時間往往達到了10至15小時,從荷馬到莎士比亞,從赫伯特·斯賓塞到馬克思等人的所有著作,他都如饑似渴地讀著。當他19歲時,他決定停止以前靠體力勞動吃飯的生涯,改成用腦力謀生。他厭倦了流浪的生活,他不願再挨警察無情的拳頭,他也不甘心讓鐵路的工頭用燈揍自己的腦袋。
於是,就在19歲時,他進入加州的奧克蘭德中學。他不分晝夜地用功,從來就沒有好好地睡過一覺。天道酬勤,他也因此有了顯著的進步,他隻用了3個月的時間就把4年的課程念完了,通過考試後,他進入了加州大學。
為了讀書,任何工作他都肯幹。他曾在飯店中刷洗過盤子;他擦洗過地板;他也在碼頭、工廠裏賣過苦力。
後來,有一天——他饑腸轆轆,身邊隻剩下兩塊錢了——他決定放棄賣苦力的勞苦工作,獻身於文學事業,這是1898年的事。5年後的1903年,他有六部長篇以及125部短篇小說問世。他成了美國文藝界最為知名的人物之一。
傑克·倫敦的文學成就,不但改變了他的生活,更改變了他的人格和尊嚴。
不要祈求別人的認同
比爾·蓋茨指出,從表麵上來看,讓別人喜歡我們並沒有什麼害處。但是,得到別人的愛、別人的認可,是要付出代價的。從本質上來說,這樣做並沒有什麼不對,因為取悅別人與感到自我滿足並沒有太大的區別。然而,有時您不得不做一些違心的事情,目的僅僅隻是為了得到別人的讚賞。有時我們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尊嚴而得到別人的稱讚。當得到別人的認可成為您任何行為的動力的時候,這種心態就將是有害無益的。
希望博得他人的認可是人的一種無可厚非的正常心理,然而,人們在獲得了一定的認可後總是希望獲得更多的認可。所以,人的一生就常常會掉進為尋求他人的認可而活得愛慕虛榮的牢籠裏麵。事實上,這也就流露了需要征得他人的認可和同意的虛榮心理:你對我的看法比我對自己的看法更重要。
你也許把非常多的時間用在了努力征得他人的同意上,或者說用在了擔心他人不同意你做的那些事情上。如果他人的讚同或同意成了你生命中的“必需”,那麼,你又多了一件要幹的事。你可能在開始時認為,我們都喜歡掌聲、恭維和表揚。別人拍我們的馬屁時,我們感覺都非常好。誰不願意被人奉承、恭維呢?沒有必要不允許人們這樣做。他人的讚同本身並沒有害處,事實上,諂媚使人感到愉悅。尋求他人的讚許隻有在它成為一種必需而非一種渴望的時候才是一種誤區,才成為一種愛慕虛榮的表現。
如果你渴望得到他人的讚許或同意,那麼,一旦獲得了他人的認可,你就會感到幸福、快樂。但是,如果你陷入這種無法擺脫的虛榮之中,那麼,一旦沒有得到它,你就會感到身價暴跌。這時候,自暴自棄的因素就會潛入進來。同樣,一旦征求他人的同意成了你的一種“必需”,那麼,你就把自己的一大部分交給了“外人”。在愛慕虛榮心理的驅使下,為得到他人的認可,“外人”的任何主張你都必須聽從,甚至在很小的事情上。如果“外人們”不同意你的做法,你就不敢輕舉妄動。在這種情況下,虛榮心使得你選擇的是讓他人去申訴你的尊嚴或留給你麵子。隻有當他們給予你表揚時,你才會感覺良好。
這種征得他人同意的虛榮心極其有害,而且,真正的麻煩會隨著事事必須請示他人而來。如果你真存有這樣一種虛榮心,那麼,你的人生就注定會有許多痛苦和挫折。而且,你會感到自己的自我形象是軟弱無力的,是沒有社會地位的。
如果你想獲得個人的幸福,你必須將這種征得他人同意的虛榮心從你的生命中根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