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油輪的線索(2 / 2)

史蒂芬斯聽出他絕不是隨口說說而已,不由得打了個激靈,抬眼盯著後視鏡中的淩峰問道:“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後座上的淩峰向前探了探身子,讓自己和史蒂芬斯之間的距離更近一些,注視著他說:“我來高譚的任務就是幹掉小醜,不過剛才我忽然想到,其實也不一定非要由我來動手,由警方的人開槍打死他也一樣。”

看著淩峰說“警方的人”時那意味深長的眼神,史蒂芬斯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心中立時一陣興奮,但很快又冷靜了下來。他何嚐不想幹掉小醜替同事們報仇?但即使在美國,警察也是不能隨便朝罪犯開槍的。

想到這裏,史蒂芬斯歎了口氣說:“哪有你想像的那麼簡單?警察能開槍的情況隻有兩種:一是警員本人或他人麵臨死亡或嚴重傷害的時候。二是嚴重犯罪的嫌疑人在脫逃過程中可能傷害到他人的時候。也就是說,隻有在那條瘋狗首先攻擊我或別的什麼人的情況下,殺死他才能算正當防衛,否則我也要坐牢的。”

淩峰咧嘴笑道:“你忘了現在隻有我們兩個人麼?我又是個法外之徒,根本無權當證人,你殺死他後稍微偽造一下現場,然後說是那條瘋狗襲警在先你才被迫開槍的不就行了?難不成還有人會為一個已經死了的反*社會瘋子出頭?”

史蒂芬斯立即了然,不禁心中雀躍,看淩峰的眼神也友善了許多:“啊——,我明白了!所以你才假裝說不會開車,讓局長配個警員給你當司機,你這家夥蠻聰明的呀!”

“不,我是真的不會開車,這個主意也是臨時想出來的。”淩峰如實對他說道,隨即又想起了什麼。

“還要特別注意一點,我們能殺死小醜的機會實在不多,我來高譚快一個星期了,也隻遇到了三次機會,在籌款宴會和地下隧道時都因為蝙蝠俠搗亂讓他逃脫了。前警察局長的葬禮那次更邪門兒,我明明用狙擊槍瞄準了他的腦袋,可在開槍的一瞬間不知怎麼竟然刮起了一陣狂風,子彈就莫名其妙的鑽進他旁邊那個手下的腦袋裏去了,簡直像是有神明護體似的。所以隻要抓住機會,千萬別說多餘的廢話,直接對著他的胸口把槍裏所有的子彈全部打光。”

史蒂芬斯咬著牙說:“那當然,為了保險起見我甚至可以再補上一個彈匣!我們怎麼才能找到他?”

在兩人說話的這段時間,汽車已經開到了離廢棄船塢不遠的地方,長滿雜草和青苔的碼頭上停著一艘破舊的郵輪,已經舊到讓人懷疑它還能不能開走的程度。

淩峰讓史蒂芬斯把車停下,看了一眼手持終端機後指著郵輪說:“唯一的線索就在那裏了,我在黑幫頭目們的身上也偷偷裝了追蹤器,今天除了意大利黑幫的頭目馬羅尼,其他的都來到了這裏,從監聽錄音來看他們到這裏沒多久就被人襲擊了,估計已經全死了,現在屍體應該都在郵輪裏。”

“什麼?!”史蒂芬斯大吃一驚!在高譚,黑幫頭目被殺死可是件大事,更別說同時死了好幾個!弄不好此事會成為大規模幫派衝突的導*火索,他拿出手機想立即通知戈登局長。

淩峰一把抓住他的手:“你要幹嘛?”

“有了這麼大的事,我得馬上向局長報告啊!”史蒂芬斯急道。

淩峰冷笑著說:“你們警方的通訊肯定長期被蝙蝠俠竊聽,否則他也不可能消息一直那麼靈通。隻要你給戈登打電話蝙蝠俠就會知道,而且會比警察更早趕到這裏,那家夥來了我們還怎麼幹掉小醜?”

“這……。”史蒂芬斯一臉的糾結,蝙蝠俠的原則是不殺人,也不讓別人殺人,這在高譚是人所共知的,即使自己身為警察,一旦蝙蝠俠看出他想蓄意殺死小醜,也同樣會出手阻止的。原本他很欣賞蝙蝠俠的這一原則,想不到現在卻成了他們的阻礙。

“我先去偵察一下,如果小醜真的在郵輪裏麵,我們先幹掉他再通知戈登也不遲。”說完淩峰不等史蒂芬斯回話,便推開車門走了出去,一按身後背包的彈射按鈕,光學迷彩鬥篷便如小型降落傘一般從背包上端“嘭”的彈了出來,接著緩緩落下覆蓋住他的全身。

史蒂芬斯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議地瞧著淩峰的身體從上到下變得完全透明,然後在他原本所站的位置上隻能看到一個非常模糊的人影在車旁一閃而過,就再也找不到他的蹤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