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3:免息期可隨意透支。各銀行的信用卡都有免息期,許多信用卡的免息期都在50天左右。免息期內,一些持卡人認為可以免息使用,根本不考慮信用卡的透支額度隨意透支。持卡人超過銀行批準的信用額度透支時,不能享受免息期待遇,要從透支之日起支付透支利息。
誤區4:取現金也有免息期。有認為信用卡取現和刷卡消費是一樣的,都可以享受免息期待遇,其實信用卡取現和刷卡消費的政策完全不同。信用卡取現還要繳納高額手續費。
誤區5:享受最長的免息期。不少持卡人總想享受最長的免息期,自認為自己是最後一天還款的。其實,自動存款機還款和跨行還款不是即時到賬的,要花1~3天。銀行會從持卡人消費那天起計算不準時還錢的超期利息,而不僅僅是超期的那幾天。所以,特別要提醒那些沒有將信用卡與借記卡捆綁在一起使用的持卡人,盡量提前兩三天去還款。
誤區6:雙幣信用卡的便利。一些持卡人看中雙幣信用卡的就是外幣消費、人民幣還款的便利。其實這種便利不簡單,有的銀行規定持卡人必須到銀行網點現場辦理購彙,然後打入賬戶還款;有的銀行提供電話購彙業務,但是持卡人如果到期忘記通知,即使卡內有足額人民幣,也不能用來還外幣的透支額。
四大不良習慣讓你淪為“卡奴”
2010年,小周辦理了12張信用卡,授信總額高達13萬元,但他的年收入卻不過2萬多元。一度無節製地用卡後,他隻能靠向高利貸借款10萬元來償還信用卡欠款。父母得知後,傾盡所有為兒子償還了債務。同時,還致電卡中心,告知兒子沒有還款能力,希望以後不要給他辦卡,將其拉入“黑名單”。但沒想到的是,僅僅過了4個月,小周又從9家銀行辦出了13張信用卡,這次不但欠了銀行十幾萬元,還欠了十幾萬元高利貸。最終,父母不得不賣房還債。
報道一出,有人對信用卡中心的審核製度提出了質疑,既然申請人已經被列入“黑名單”,為何還能再次辦卡?也有人對小周父母的管教提出質疑,小周既然已是成年人,為何他在用卡方麵毫無節製,甚至在父母為其還債後又欠下更多債務?
在大家對事件發表評論之餘,我們更應該從中吸取教訓,反觀我們本身的用卡習慣,是否也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呢?如果無法將這些陋習擯除,或許有一天你也會成為第二個“小周”。下麵我們就來一起看看,最有可能帶來麻煩的用卡壞習慣。
習慣一:盲目辦卡,管理失控
卡中心的開卡活動總是頗為誘人,“開卡後消費一筆即送積分”、“開卡後消費滿三筆可獲贈禮品”等形式多樣,加上很多異形卡具有個性化特點、聯名卡具有雙重卡片功能,往往都能吸引眾多年輕人申辦。不知不覺中,你的錢包裏就可能堆積了五六張甚至更多信用卡。
先不論你從這些卡片中獲得了多少好處,單是管理起來就會非常麻煩。比如年費,一般隻要持卡人順利開卡,卡中心就有權利收取年費。盡管現在的年費政策較為寬鬆,多是“首年免年費,刷滿×次後免次年年費”或“首年免年費,刷滿××元後免次年年費”,但對於擁有多張信用卡的持卡人來說,稍有疏忽,就不得不支付該筆成本,除非你的卡片都是終身免年費的。
又比如每月的還款。通常我們隻有一張工資卡,同行信用卡可以綁定自動還款,而他行信用卡則需通過其他途徑還款。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再發達、還款渠道再多,每月光是數算著最後還款日都會讓人煩心吧。
因此,理性辦卡並注重卡片的實用功能,而不要被表麵的花哨或是一次性的活動所吸引。
習慣二:不停分期,“減壓”變“增壓”
有人或許會說,“信用卡分期多好呀,1萬元分12期還款,每期隻需還款不到1000元,一點壓力都沒有。”
的確,分期能分散大宗消費或是高額賬單的壓力,但更應該看到的是,分期有成本,且成本不低。如果你習慣了不停分期、不停為自己“減壓”,實際上會付出更多。如果無法改正這一習慣,就會永遠被分期所累。
假如持卡人7月消費了2萬元並申請分六期償還,每期手續費0.6%,那麼他之後每月就需要還款3453.33元,其中120元為分期手續費,六期手續費共720元。若持卡人9月又有了一筆1萬元的消費,同樣分六期償還,那麼每期就需要還款1726.67元,其中手續費60元,六期手續費共360元。表麵看來,持卡人的還款金額得到了分攤,但原本兩期的欠款卻分別延長至六期,疊加部分每月的還款金額並不低,為此所需增加的手續費成本也達到了1080元,欠款金額有增無減。
因此我們認為,持卡人申請分期應在實在無力一次性全額償還欠款的情況下進行的,而沒有必要對有能力償還的欠款進行分期。對於卡中心舉行的分期優惠活動,比如分期送積分、分期送禮品活動也應有所衡量,畢竟你需要付出實實在在的手續費。